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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論混混

  鈴鈴鈴!

  第四節的下課鈴是如此誘人,在學生中的受歡迎程度僅次于放學鈴。

  琴山六中不是封閉化管理,離家近的都會回家吃飯,下午上課前再回來。

  學校巴不得學生們丫的全都回家吃飯,圖個清凈。

  李揚每天坐公交上下學,大概七八站的距離。回家的話光路費就要一塊錢,況且家里中午沒人,老爸老媽上班,又不好去打擾爺爺奶奶。

  中午都會在學校食堂解決,充三十塊的飯卡能用好長時間。食堂飯價從1.8元的兩素一葷到4.5的排骨米飯,真的很便宜。

  學校周圍的村子有幾家小飯館,專門中午做學生飯,一塊五就能吃上碗蓋澆飯,還有免費的湯喝。

  不少男生會選擇從學校西墻翻出去,抄近路到小飯館吃。

  按理說外面的飯菜不如食堂的衛生,而且也不豐富,當然學生們是不在乎衛不衛生的,更關注口感。

  主要是外面街上有賣烤面筋、炸串這樣的小吃。最勾魂的,小飯館提供電視。

  當然一路上能跟死黨們勾肩搭背,甚至偷偷議論班上某個女同學開始發育的臀部也是極好的事情。

  06年的姚明正處于巔峰時期,只要有火箭的比賽都會轉播,喜歡籃球的男生正好借吃飯機會出去看球,零花錢多的再要瓶五毛的三無汽水,美滋滋。

  十月份是NBA的休賽期,沒有籃球賽仍然有不少學生喜歡出去吃,只為了能在路上玩玩。

  當然,初中時代的一大特色就是小混混,他們大多是輟學生,三五成群地打劫初中小孩,要幾塊錢花。

  城鄉結合部的琴山六中也存在這種情況,往外面小飯館走的路上經常會有小混混在那兒晃悠,知道出來吃飯的初中生手里必定有錢。

  李揚上世曾經被搶過五塊,回想起來很傻逼。

  他從小是個誠實小孩,混混問他帶了多少錢,很誠實的告訴他們有五塊,然后就被掏走了。

  完事他還試問能不能找回一兩塊吃頓飯,被罵了句滾。

  機靈點的學生都會說是回家吃飯,身上沒錢,混混也不是無法無天,他們不敢隨便掏學生的兜,無知的李揚就是這么實在。

  或許是看他老實,混混直接掏兜,拿走一筆“巨款”。

  李大春雖然體格健壯,但他也不敢跟混混硬剛。除了混混大他們幾歲外,大多都是“有背景的”。

  重活一世李揚才看懂,原來在十六七的初中時代,拼背景的風氣就已經開始了。

  那時候誰的哥哥要是個混混,在學校里肯定牛死。

  可惜的是,李揚的哥哥姐姐們都活的很規矩。小姑家的哥哥倒是個混混,只不過上完小學就輟學,否則他在初中也是橫行霸道,操場廁所抽煙的狠角色。

  說實話,像李揚這種在學校里不出風頭,學習中上等的男生,混混們很少找他麻煩,大家各自在自己的領域牛逼,相安無事,很有江湖道義。

  你學你的習,我玩我的古惑仔,除了畢業大合照再無交集。

  倒是李大春因為籃球沒少被找事,所謂樹大招風。大春看得很開,知道自己惹不起,在學校里結識了幾個喜歡籃球的混混,也能保個平安。

  十月中旬的天開始轉涼,剛從國慶長假回來,學生們的心還沒安穩下來。

  整個小飯館里人頭涌動,電視機器雷打不動的中央五,吃著蓋澆飯看著體育新聞也是津津有味。

  上完體育課渾身是汗,顧不上擦,有的時候能看到汗珠滴到碗里跟大米粒混合成一種具有奇怪味道的食物。

  “老板!來兩瓶汽水!”大春招呼道。

  很快汽水來了。

  看著眼前一張張面額不超過五元的現金,李揚略感陌生,上世早已經習慣電子支付,對紙質貨幣很不感冒。

  “你小子夠富的,還喝的起汽水。”李揚也不客氣,抓過來就開始往肚子里灌。

  這種五毛一瓶的汽水大概是附近某個村子的三無廠生產的,連名也沒有,很受學生歡迎。

  有人從里面喝出過老鼠毛,并沒有想著維權而是到處炫耀。

  喝之前要交五毛押金,喝完后送回玻璃瓶拿回押金。

  “昨天晚上,我在小學校服的兜里找到十塊錢!”

  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十塊錢能去黑網吧玩六個小時CS了。

  李揚也有這種時候,某天翻大衣櫥里的衣服突然發現有錢,那感覺就跟白撿的一樣,其實是某個時候忘在里面的。

  正說的高興,大春腦袋突然被人從后面拍了一巴掌。

  很不幸,是三個混混,社會青年。

  領頭的那個李揚有印象,是這一帶的混混頭,叫陳君。

  初中畢業后輟學,專門搶小孩錢,后來進局子呆了幾年,出來后屢教不改,再后面就沒了消息。

  這種人的人生已經結束了。

  整個飯館鴉雀無聲,個個神情嚴肅,都知道要大難臨頭。

  飯館老板點了根煙出去了,一個混混叫了聲叔,看來是自家買賣。

  混混目的很簡單,要錢,屋里十來個學生肯定有錢。

  李大春因為個頭大,吃了一巴掌,只能當啞巴虧。

  李揚則平靜地看著他們在屋里走動,波瀾不驚。作為過來人,他感覺這幫人實屬無聊,有這功夫不如去工地搬磚或者發發傳單,一天也能賺個網吧包夜錢。

  小混混揚言每人一塊,多了不要少了別走,給的慢的上去就是一巴掌。

  大伙迫于壓力都掏了錢,到了李揚這一桌,混混知道大春有錢,“大衣櫥撿了多少?還喝汽水,挺有錢啊,你倆一人兩塊。”

  李揚的確有兩塊錢,但那是這幾天的車費。

  大春慫搭著腦袋準備掏錢,李揚敲了敲桌子,干咳兩聲。

  安靜的飯館里聽的很清楚,全場人抬頭盯著突然起身的男孩。

  大春的眼神瞬間變了,驚訝地看著自己的哥們,眼神示意他趕緊坐下,找死啊!

  陳君沒想到居然有小子敢反抗,走過來要揪他的衣領。

  “陳君是么,束俊良是我表叔。”

  李揚語氣很平淡,眼睛緊盯著他。

  陳君明顯懵了,他的名字這一帶的學生肯定知道,但這個“束俊良”是真不認識,感覺眼前的小子有些來頭。

  于是全場的目光全部放在突然站起來的胖子身上。

  李揚繼續說:“俊良公司,盤古夜總會都是我表叔開的,還有澳門路上的新界練歌房。侯澤宇不知道你認不認識,給我表叔看場子的,長的很瘦,身高一米六,右臉有傷疤,走路瘸腿,道上都叫他瘸猴子,我一個電話就能把他叫來。”

  “如果你們想玩,我可以跟我表叔打聲招呼。”

  聽到這些,陳君的眼神明顯變了,從疑惑變成驚恐。

  看得出陳君的確知道瘸猴子的名號,而且外貌跟李揚描述的一樣。當然陳君這個級別的底層混混十有八九沒見過真人,只是聽人說起過。

  陳君多少見過世面的,他明白一個普通的初中生不可能知道這么詳細,而且表情很自然,絲毫沒有慌亂。

  氣氛緊張到極點,屋里的學生們大氣不敢喘,能聽到墻上鐘表一秒秒劃過的聲音。

  “哪幾個是你的人。”陳君低聲問道。

  李揚心里松了口氣,表面穩如老狗,實際內心慌的一匹。

  他指了指大春,又指了指跟自己同桌的兩個男生,隨后喝了口汽水,繼續吃蓋澆飯。

  他不給陳君任何懷疑的時間。

  電視機里播放著體育新聞,內容是昨晚歐洲五大聯賽的比分。外面太陽高照,不時有摩托車經過。

  最后陳君跟飯館里的每個人要了一塊錢,除了他們這桌。

  三個混混走的時候恭恭敬敬地朝他笑了笑,還給他們桌一人買了瓶汽水。

  同桌的兩個不認識的男生用感激的目光看著李揚,扒拉了兩口飯匆匆離開了。

  “揚子,你表叔是束俊良啊?”

  從飯店出來,打著飽嗝的大春羨慕地問。

  “你也知道?”李揚抬頭問。

  “聽我哥說過,咱琴城的大老板!”

  李大春是個一心想出人頭地的小伙子,平時豪不掩飾自己的內心想法,這也是李揚愿意跟他玩的原因,相處起來不累,沒那么多心思。

  實際上李揚跟這個大名鼎鼎的束俊良頗有淵源,上世就是他親手把俊良公司骨干送進的監獄。

  當時束俊良花大價錢請來省城最出名的鼎通事務所給自己辯護,結果被李揚為首的琴海團隊擊敗,贏得琴城百姓叫好聲一片。

  “束俊良案”一改“華遠案”里李揚的“負面”形象,實際上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這個世界根本不存在什么正義。

  沒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一名律師的職責就是全力為委托人辯護,即使他是殺人犯。

  06年的束俊良如日中天,呼風喚雨,在混混們眼中能在他的公司干活是份榮耀。

  關于他的信息李揚倒背如流,甚至明確知道束俊良每一個情人的住處。正是憑借這一點,在法庭上讓被告律師天團啞口無言。

  陳君知道俊良公司和侯哥的名號,對他來說是神一般的存在。

  一個普通的初中生是不會知道那么詳細的,十六七的孩子哪知道什么“瘸猴子”,更別提束俊良了,自己剛才的奧斯卡演技順利蒙混過關。

  之所以報這個名字,是因為李揚篤定陳君不會有能力去證實,因為陳君這個底層小混混根本達不到那個層面。

  他明白,狐假虎威只能保住自己的朋友,要是保的多了恐怕惹怒了混混,他們也是要臉的,社會生存鏈上的每一個人都很關鍵。

  從這天起,琴山六中開始流傳:有個留劉海的瘦小子大有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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