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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大宋民戶太難了

  “稅法改制?”

  當司馬光找到歐陽辯的時候,歐陽辯有些驚訝。

  司馬光認真地點點頭:“是的,我們諫院內部討論過,這個事情要成功還得找你。”

  歐陽辯忍不住有些啞然失笑。

  你們這是真信任我啊。

  不過歐陽辯倒是有些驚喜,因為他一直擔心的就是司馬光他們會反對改制。

  畢竟司馬光的祖宗法不可易的名聲太大了,導致歐陽辯一有想法就得先考慮如何說服司馬光他們。

  現在司馬光竟然有推動變法的想法,這就讓整個事情少了一大障礙了。

  “司馬大人怎么會想起變革稅法呢?”

  歐陽辯有些好奇。

  司馬光道:“大宋稅法混亂,空子太多,以至于農戶已經承受不起了,是到了該給農戶減負的時候了。

  以前我們是看不到希望,現在國庫收入以商稅為主,農稅為輔,即便是農稅這一塊上面減收,也不會影響國家大事。

  更何況以前沒有季默,現在有季默,季默在清丈田畝上的才華,著實令我們驚嘆,我覺得可以一試。

  大宋周報季默看了吧,周樹人先生所說的稅法改制,的確有諸多可取之處,如果能夠實現周先生所說的稅法,那就是天下農戶之幸!

  季默,你以為如何?”

  司馬光目光炯炯看著歐陽辯。

  歐陽辯看到司馬光似乎在鼓動自己勇于擔事,忍不住有些好笑。

  這就有些尷尬了,您不知道周樹人是誰,可我知道啊,而且,那就是我啊!

  要不要告訴司馬光呢?

  歐陽辯想了想,覺得還是得說,因為這事瞞得了一時瞞不了一世,到時候身份暴露,那得有多尷尬啊。

  “司馬大人,其實……周樹人就是我。”

  歐陽辯有些尷尬道。

  司馬光不以為忤反而驚喜道:“我說怪不得周先生的論點和你的《論歷代政治得失》一書的觀點那么相似呢,果然是你的手筆,太好了!”

  歐陽辯笑了笑道:“司馬大人和諫院的各位大人認為稅法應該怎么改呢?”

  歐陽辯問這個是要確定這幾位的心思到底堅不堅定。

  司馬光道:“按照你的說法,將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合并征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進行官收官解,廢黜一切苛捐雜稅。

  我覺得這些都是很正確的想法,另外我認為,最好是將田賦繳納比例下調一些,這樣農民的負擔會更小一些。”

  對于司馬光這個說法,歐陽辯頷首表示同意。

  北宋的人口和土地都少于明清,但是賦稅勞役收入卻遠高于明清,這里面的答案只能是北宋平民承擔著比明清沉重的多的稅役負擔。

  司馬光繼續道:“咱們大宋不抑兼并,放任土地交易,官員士紳有著種種特權可以免除賦稅勞役,普通民戶則完全不能。

  農戶不僅要繳納稅賦,還要承擔勞役。

  租種官田的佃農,要負擔超過收成四成的田租。

  擁有土地的自耕農,則要承擔十五稅一民田之賦。

  在繳納兩稅正稅的同時,還要為兩稅正額繳納名目繁多的加耗,一般正額一石,加耗數升。

  另外還要繳納正額的一成,歸入義倉……”

  說到這里,司馬光臉色變得有些沉重起來。

  “如果僅僅如此也就罷了,本來兩稅應在固定地點繳稅,但官府還要強迫農戶把稅物送到指定地點上交,也就是所謂的支移。

  這樣官府的運輸費用是省下來了,卻增加了百姓負擔。

  我在永興軍路時候,官府就曾規定一二等戶支移300里,三四等戶支移200里,五等戶支移100里。

  不愿意支移的,就得支付道里腳錢。起初稅戶為了節省運費,在原地把稅物換成銅錢帶到支移目的地去交稅,可在路上還要為銅錢交過稅!

  道里腳錢成為定制后,至和年間,京西路每斗腳錢高達56文,已經和正稅數額相差無幾了!”

  說到這里,司馬光忍不住嘆息。

  “……這還沒完呢,除了支移,官府經常按照自身需要,把應繳納稅物,折換成官府需要之物,稱為折變。

  按規定,折變本來應該按照市場平價折算,但收稅人總是壓低納稅人交的稅物價格,抬高折變目的物的價格。

  包孝肅曾經說過一事,淮南兩浙的發運司命令稅戶把小麥按照每斗94文折為現錢交納,比市價高了足足兩倍!

  這些你在文章里面寫過,但遠遠比你所寫的還要過分,在折變操作中,官府官吏不按規定明示操作,而且經常多次折變。

  比如本應納現錢,官府卻要求折變成絹帛,然后再把絹帛折變成絲綿,再把絲綿折為現錢。

  這樣一來,官府收到的錢經過三次翻倍,已經是原來的八倍以上!”

  司馬光痛心疾首道:“……民戶如果有地百畝,收成一百五十石,兩稅正額十五稅一,約為百斗,即十石,加上五斗的加耗,一石的義倉。

  支移道里腳錢3.7石,再加上兩次折變,農民需要繳納的稅賦就從十石增加到了近五十石!

  民戶除了要承擔年收成三分之一的民田之賦,還要承擔丁口之賦,也就是人頭稅。

  這項稅不分主客戶,都要繳納。丁錢數額各地不同,從百文到七百文,米數斗到一石不等。

  還有,咱們大宋還繼承了許多唐五代留下的雜稅,如南唐時傳下來的稅苗加三分供軍用,鹽博綢絹,加耗絲綿,戶口鹽錢,耗腳斗面等十四種雜稅,北方的蠶鹽錢,以及牛皮,農具,鞋錢,曲引錢等眾多雜稅。

  仁宗時,對這些雜稅進行了分類合并,隨夏稅交納,同時又增加了許多其他隨夏稅的雜稅。

  還有和預買,原本是官府在初春給民戶本錢養蠶種棉紡織,到了夏收民戶交納絹布。但后來,官府的本錢變為七成給鹽,三成給現錢。

  由于自耕農戶稅賦繁重,官府又不抑制土地兼并,很多民戶失去土地遷移到了城市坊郭,但進城后還要繳納種種城郭之賦!”

  司馬光說到這里,眼里有瑩瑩之光。

  “……何謂敲骨吸髓,這就是!

  咱們大宋的民戶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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