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的確是神奇。
或許只有榴娘自己才能回答。
可現在榴娘已經不知所蹤——
李長博思忖片刻,側頭問付拾一:“不若,去看看榴娘的住處。”
付拾一揚眉,而后舉手表示同意。
鄭毅身上沾染的金粉,她沒忘。
如果在榴娘住處,能找到金粉,或是那么一雙鞋子,或許這個事情,就能被解開秘密。
于是兩人又倒回去。
鴇母對于二人去而復返,多少有些驚訝,但仍十分配合的帶他們去了一趟榴娘的院子。
榴娘身邊的丫鬟,都被帶走了。
留下守門的小丫鬟,是鴇母的人。見鴇母來,她乖巧的開了門。
付拾一進了榴娘的屋子查看。
不得不說,榴娘的屋子里很好聞。有一股淺淡的香氣,像夏日荷塘邊上浮動的暗香。清雅,舒服。
可一打開榴娘的衣柜,里頭衣裳并不多。
而首飾匣子里,也沒了東西。
付拾一面無表情:“看來她的確是跑路了。不會再回來。”
值錢的東西,都被帶走了。
屋里看似沒有動,但主人已經不會再回來。
鴇母看著那空空如也的首飾匣子,倒沒什么表情:反正自己租金都到手了。
付拾一看了一圈,最后找到了鞋子。
榴娘很多雙鞋子,形狀各異,作用也各異。
鴇母解釋一句:“她十分擅舞。鞋子和衣裳,多是搭配來的。”
“她喜歡用金粉嗎?”付拾一側頭問鴇母,同時提起一雙鞋來,仔細看鞋子底上,有沒有鏤空的花紋。鞋子底上,還真有鏤空的形狀。
是一朵祥云。
將鞋子底輕輕磕一下,一個漂亮的祥云圖案就印在地面上。
鴇母看著那鞋子,來了句:“我手底下的女兒,但凡有些名氣,都有這種灌金粉的鞋子。”
付拾一震驚了那么一瞬間:“你們都這么有錢嗎?”
鴇母“咯咯咯”笑出聲來,用花枝亂顫形容也不為過,她笑盈盈的跟付拾一道:“不是我們有錢,是那些郎君們有錢。舍不得,如何能讓他們掏錢?正所謂,一分貨,一分錢。”
付拾一仔細琢磨了一下,忽然明白了:五百塊錢一碗的面,肯定要和五塊錢一碗的區分開來。五塊錢的,就是一碗素面。五百塊的,里頭可能有金箔。金箔未必多,但看起來,五百塊的身價,就很理所應當了。
于是付拾一認真夸了一句:“果然是做生意的頭腦。很對。”
包裝,包裝很重要。
付拾一一面說著話,一面將所有鞋子都提起來看了看。
然后成功的找到了一雙看起來很日常的鞋子。
那雙鞋子底上,有污漬。
當然,看鞋面,是半點沒問題。
只是鞋底子上沾染了一些洗不掉的污漬。
紅褐色的,像極了血液沾染在布料上徹底干涸氧化后的樣子。
鞋子底上,還有一些金粉和泥土。
鞋子底上的疑似血跡,是兩只都有。
付拾一盯著那污漬,陷入了沉思:這會不會就是鄭毅受刑時候,榴娘穿得鞋子?鞋子輕便,的確適合辦這種事情時候做。
而這雙鞋子上,沾染的金粉數量之多——
鴇母在旁邊緩緩問:“鞋子上是什么?”
“血。”付拾一說著,甚至湊到了自己鼻端,敬業的聞了聞。
沒有什么特殊的味道。
時間太久了,也聞不出來是不是血液。
一扭頭,付拾一對上鴇母震驚又嫌棄的目光:……我不是變態,真的。
但她下一刻,就是掏出一張疊得整整齊齊的油紙,將鞋包了起來。
鴇母臉上,開始出現欲言又止的神色。
付拾一告訴她:“這有可能成為重要的物品。”
鴇母嘴上說著明白,臉上寫的全是不明白。
付拾一覺得解釋也沒用,索性問道:“正月十二日和十三日,榴娘在嗎?”
“不在。”鴇母很干脆:“那幾日,她都不在。正月十二日被接走的,十四日才被送回來呢。那日李縣令成婚,小姐妹們都去看熱鬧了,唯她沒去。”
付拾一:……我老公這么受歡迎嗎?
可剛才鴇母就沒認出來。
所以這個事情……就很奇妙了不是嗎?
“那您知道她去何處了嗎?”付拾一認真問鴇母。
同時又去翻看榴娘剩下來的衣裳。
鴇母十分篤定:“她說是去樂游原上給人跳舞彈琴去。我看她打扮,的確十分隆重。應當很重要。”
付拾一悄悄記下。而后找到了一件衣裳的袖子上,也沾染了血跡。
不多,就幾點。
看樣子是沒洗,胡亂的團起來,扔在了柜子里。
付拾一在桌子上鋪展開來,問鴇母:“她不會穿的這件衣服去的吧?”
鴇母掃了一眼,也愣了:“你怎么知道的?”
付拾一看著那幾點血跡,抿了抿嘴唇。
這個問題,她沒回答鴇母。
團成了一團的,還有另外一件衣裳。
衣裳的胳膊上,有一個壓印。
也是紅褐色的,付拾一一眼看出,分明就是血跡。
壓印很清晰。
付拾一心中一動。隨后將這件衣裳也收了起來。
除此之外,榴娘屋中,再也沒有留下什么有用的東西。
倒是鴇母看著屋里一張琴,“嘖”了一聲:“那不是沈小郎君送的那張琴嗎?據說那張琴,還是他阿爺,也就是吏部侍郎偶然間的來的,是前朝某個宮妃的愛物,珍貴得很。”
付拾一猛然看住了鴇母。
鴇母嚇得頓住,緩緩后退一步:“怎么了?”
付拾一笑盈盈的邀請她:“走,我請你喝茶啊。”
鴇母沒能拒絕成功。
畢竟長安縣衙門的腰牌,讓她實在是說不出拒絕的話。
最后,鴇母坐在了長安縣衙門里被請喝茶。這回,她沒了從容風韻,只有如坐針氈。
鴇母干笑看向王二祥:“這是……”
王二祥皮笑肉不笑:“問你幾句話,你如實回答就是。”
他的絡腮胡子,配上魁梧身材,嚴肅表情,還是有那么幾分唬人。
而付拾一則是趁機,將自己取來的物證帶回了驗尸房,并且打算做個比對。
她有理由懷疑,這個牙印,是鄭毅留下的。
所以,她需要比對一下。
只要比對出來結果是鄭毅的,那么這個案子,就離告破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