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姚申的敘述中,兩年前的事情,一點點重新被人所知。
兩年前,齊縣令被鄭毅調查。
他自己預感這次恐怕很難全身而退,所以便和夫人姚氏提出了和離,為的是保全一部分家產和自己的血脈,也為了不連累姚氏。。
因姚氏只生了個女兒,就傷了身子不能再生育,所以他們夫妻二人其實沒有共同的兒子。
齊縣令的兒子,都是庶子。
這種情況下,將庶子交給嫡母帶走,顯然也不合常理。
所以,他只能將女兒分給了姚氏帶走。
同時,被托付給姚氏的,還有個他哥哥的女兒齊萱。
齊萱早年喪父母,一直都是齊縣令養活的,跟親女兒其實也沒什么兩樣。
姚氏嫁過來之后,對齊萱也很好。直到生了自己的女兒,才算是轉移了一點注意力。但仍將齊萱親自教養。
他們夫妻二人本來感情還算是不錯的,婚后也沒有什么矛盾,因此對于齊縣令的托付,姚氏一口答應。
揮淚辭別之后,姚氏帶著兩個女孩回長安城投奔娘家。
可惜在半路上,遭遇了山匪。
姚氏母女不堪受辱,都死了。
齊萱卻不知怎么的,活了下來。
守著尸身,等到了姚申。
原本,姚申應該看在自己姐姐的面子上,將齊萱帶回去的。
養活一個少女也并不費什么糧食,等長大了,許個好人家,頂多賠點嫁妝。
可姚申卻沒有將齊萱帶回家的想法。
反而,因為長姐和侄女死得如此凄慘,他更加憎恨齊家。對于跟自家毫無血緣關系的齊萱,那更是連帶。
按照姚申的想法,也沒錯:齊萱是齊家人,齊家人害死了自己親人,那就約等于仇人。不恨就已經是厚道了,更不要說帶回去養著,賠上嫁妝錢。
姚申面對齊萱的哀求,絲毫也沒有心軟,反而惡言相向,質問為何只有齊萱一人活下來,是不是她做了什么,那些山匪才肯放過她?
最后,姚申沒有帶齊萱回長安,甚至連個大錢都沒給齊萱留下。
可想而知,齊萱是個什么處境。
錢財全被山匪劫掠。
雖說山匪被剿滅,可那些找回來的錢財,都被姚申帶走了。
齊萱自己的私房沒了,連衣裳都只剩下那一身。
付拾一和李長博想象了一下那情景,忽然理解了為什么齊萱那么憎恨姚家。
時隔兩年,姚申自己也不由得嘆氣道:“是我被傷心沖昏了頭腦,對齊萱太狠心了。”
“她一個孤女,身無分文,又該往何處去?又該如何生存?我該給她留下點傍身的錢財,好歹安頓一二的。畢竟,她也是我阿姐養大的孩子。”
可現在,后悔也沒有用了。
姚申自己說著說著,也徹底沉默下去,說不出任何話來。
這種事情,很難說對錯。
站在姚申的角度,他們也不難理解姚申的心情。
可站在齊萱,也就是榴娘的角度,似乎也能體諒她憎恨姚家的行為。
李長博將榴娘的情況告訴了姚申:“齊萱自己最后還是來了長安城。她將自己賣進了平康坊。后來活得挺好,名氣很大。”
姚申張了張口,一時之間,竟說不出來一句話。
看他的樣子,心情估計是復雜到了極限。
事情了解清楚,李長博也沒有多留姚申,只道:“齊萱憎恨姚家,說不定還會做點別的,最近你們小心。”
姚申走出長安縣的時候,步履都有些沉重。
付拾一對這件事情,只有一種荒誕感:“這算不算是自作孽?”
李長博失笑:“算吧。所以,日行一善,很有必要。”
齊萱一夜之間,家破人亡,本來寄人籬下就已是苦命,結果還遇到這種事情——
付拾一分析道:“通常這種情況之下,人就會產生極端的思想。要么情緒低落,覺得自己倒霉。要么就會將這份痛苦,對他人進行一個怨懟。我覺得,后天性精神疾病,這樣就很容易產生了。”
換言之,齊萱,也就是榴娘,現在極有可能,已經變成了一個有精神病的變態——強烈的報復意愿,讓她變得殘忍,甚至喜歡折磨他人。
比如鄭毅。
榴娘報復鄭毅,也在情理之中了。
因為導致這一切的,站在榴娘的角度,怎么看都怪鄭毅。
如果不是鄭毅弄死了齊縣令,齊縣令也不會將她托付給姚氏。姚氏也不會和齊縣令和離,然后在路上遇到山匪。自然也就不會有這么凄慘的經歷。
李長博捏了捏眉心。
幾乎兩個夜晚沒有睡,白日也只是趁著坐車的時候假寐一會兒,他看上去有點兒憔悴。
可眼睛卻很亮,帶著一種鋒銳的凌厲:“即便如此,也要分個是非曲直。鄭毅何錯之有?”
他緩緩道:“許多人曾覺得不公,為何一人犯法,很多時候卻要牽連家人?其一,是若不嚴懲,那勢必會有人心存僥幸,以一己之死,為族人謀享樂。肆無忌憚。其二,這些人貪贓枉法,其家人看似無辜,可難道也不曾受過好處?他們吃穿用度,俱是貪贓枉法所得!”
付拾一是有過這樣的想法的。從現代來,她受到的教育其實早已經自成一套體系,很多東西,是她接受不了的。比如連帶——
可現在,想想李長博的說法,又覺得其實這樣也沒錯。
貪官一人犯法,享受其成果的,往往是一家,甚至一族人。而貪官所害之人,看似一人,可受苦的,卻也是一家,甚至一族人。
貪官家屬,若真有懺悔,覺得不對,自然也該想想,為何自己能綾羅綢緞,富貴榮華?家中錢財,自己享用物品,可是正當所得?
付拾一輕嘆:“大人也就罷了,只是很多稚童,尚什么都不知,也被連帶。他們并無選擇權利,更不懂得對錯。”
李長博緩緩道:“正因如此,才可讓其他人看著,引以為戒。為了妻兒族人,也該管好自己的一己私欲!也讓其家眷,好好規勸監督他們。”
這件事情上,他們兩人多少有些分歧。
但付拾一并不打算爭辯——唐朝律法在歷朝歷代中,都算是極其完善的。而這樣嚴苛的律法,也的確帶來了很多好處,社會治安相對來說,也是十分好。不管如何,這對百姓來說,都是很好的。
拋開朝代,拋開教育理念,只說個人差異,也會造成觀念不同。沒必要爭執,也不會爭執出來一個結果。
所以,她只呼出一口氣,輕聲道:“不管如何,都希望這些犯法的人,在犯法時候想一想自己的家眷,想一想做錯事情的后果。”
李長博也輕輕的“嗯”一聲,隨后道:“所以,要讓更多人讀書,更多人明白律法。才能真正的,讓百姓過得更好。”
讀書不只是能改變命運,更能明理,更能讓人保護自己,保護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