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到半途,蘇乙讓吉米停車,然后下車打了兩個電話。
第一個電話是打給劉建明的。
“你之前和瑪麗見面,你們兩個有沒有提到過我?”他開門見山地問道。
“沒有。”電話那頭,劉建明想了想,肯定地回答道。
“還記得你們七個第一次做事的地方嗎?”蘇乙沉默片刻后道。
“記得,繼哥。”劉建明道。
“現在出發,你自己一個人來,帶著槍,到這里等我。”
“……出什么事了,繼哥?”
“來了再說。”
掛了電話,蘇乙又打給另一個人。
“喂?是我。”
“不是說過,不要再給我打電話了嗎?”
蘇乙報上了地址,道:“快點過來,有好戲。”
“精彩嗎?”電話那頭問道。
“非常精彩。”蘇乙笑道,“你也有份出鏡哦。”
“看來是不容錯過?”那頭調侃。
“不來一定會后悔。”蘇乙道。
掛了電話后,蘇乙閉上眼睛,把整件事在自己的腦子里又梳理了一遍,這才回到了車上。
“去大澳。”蘇乙笑著對開車的吉米道。
“好。”吉米沒有多問,立刻發動汽車。
“阿信,把收音機打開。”蘇乙吩咐。
“好啊繼哥。”阿信照做。
收音機里正播放著一個政論訪談節目,是一位民主學者的訪談。
“吉米,慢慢開。”蘇乙道。
“好啊。”吉米回應一聲,放慢了速度。
蘇乙靠在椅背上,聽著收音機。
距離大澳的路還很遠,而這個爭論訪談節目,也又臭又長。
這位所謂的民主學者先是對一陣歌功頌德,鼓吹人權民主的好處。
繼而談到了港督最近幾個大刀闊斧的改革動作,亦不乏溢美之詞。
首先,他談到了國籍政策放寬,以及廢除死刑,他認為死刑是對人權最大的踐踏,廢除死刑,應該是每個文明社會都應該做到的事情。
港督彭先生在頒布人權法案條例后不久,就在廢除死刑的政令文件上簽了字,也就是說港島從此之后,不會再有任何一位罪犯會因為犯罪而被剝奪生命。
其次,他談到了港府修訂了,放寬了組織和參與游行示威的資格。
原本這個條例是港府為了制裁左派暴動制定的,條例規定,凡是想游行示威,都得警察批準才行。但以后,再想示威,就再也不用向警察申請了。想在哪搞就在哪搞;想什么時間搞,就什么時間搞;想搞多大,就搞多大!
再次,他談到了的修訂,港府宣布解除社團限制,任何公民都有注冊社團的自由權利,且港府不再有資格取締任何社團和組織。
聽到這里,即使是吉米也忍不住吐槽道:“這么說,政府以后沒資格再針對我們和聯勝咯?因為我們享有公民權利,我們社團是合法組織嘛!”
阿信哈哈一笑,道:“政客的話你也信?”
訪談節目繼續,這位學者開始大肆鼓吹港督彭先生舍得放權,不戀權位。
他說原本港督手握立法、行政、軍隊三大權,說一不二。可現在,彭先生把行政權分給了政務司,再解散立法局,改組成獨立于政府的立法會。
自此,三權分立,港島告別了港督一言堂的時代,一個健全的民主政權就此誕生了……
“真是諷刺。”吉米忍不住再次吐槽,“這些鬼佬在港島呆了一百年,壞事做絕,都快走了,居然要給港島帶來民主?繼哥,你說他們安的是什么心?”
“絕對是不安好心,”阿信道,“對吧繼哥?”
蘇乙回過神來,笑了笑,淡淡道:“連你們都知道鬼佬不安好心,為什么全港島的精英人士卻都在夸鬼佬在做好事?”
這個問題,阿信就答不上了,陳永仁也似懂非懂。
倒是吉米嗤笑一聲道:“什么好事?都是生意,賺錢的嘛!他們當然說鬼佬好話了……”
車上的氛圍慢慢變得緩和輕松起來,一路上眾人都在談天說地,偶爾蘇乙也插嘴幾句,十分愉悅熱鬧。
汽車一路駛向大澳,顛簸著進了山區。
然后,車子在一處偏僻的所在停了下來。
“繼哥,怎么來這里?”阿信的臉上露出不自然的神色來。
“舊地重游,感慨人生嘛。”蘇乙笑呵呵道。
阿信的臉色有些陰晴不定。蘇乙率先下車,向前走去。
吉米熄火拔掉鑰匙,緊跟著蘇乙。
“走啊,信仔?”陳永仁笑嘻嘻道。
阿信勉強一笑,滿腹心事的樣子,猶猶豫豫地向前走去。
陳永仁深深看著阿信的背影,邁步跟上。
一路無話。
剛下了一道土坡,一直畏畏縮縮的阿信突然轉身就往回匆匆走去。
陳永仁神色一閃,露出幾分猶豫。
他的腦海里,響起之前在車上蘇乙悄悄對他說過的話。
“待會兒下車之后,看著信仔,千萬不要讓他跑了,明白嗎?”
其實聰明如他,已經大概猜到幾分事實真相,也猜到了蘇乙帶著他來的用意。
阿信和他越走越近,而前方的吉米和蘇乙卻一直沒有回頭。
要不要放阿信走,然后謊稱自己沒注意?
這一刻,陳永仁心中天人交戰。
眼看阿信就要和陳永仁擦肩而過,陳永仁突然伸手,“啪”地一下抓住了阿信的手腕。
阿信頓時臉色一變。
陳永仁笑瞇瞇看著他道:“信仔,想去哪里?”
“我、我有東西落在車上了,我去取一下……”阿信眼神閃爍,僵硬笑道。
陳永仁向前看了一眼,恰好看到蘇乙突然停下腳步回過頭來,正似笑非笑看著這邊。
他哪里還不知道,其實蘇乙一直都注意著身后的動靜?
他頓時心中一陣慶幸,慶幸自己沒有擅作主張。
“我下車的時候檢查過了,什么都沒有啊。”陳永仁道。
“是、是嗎?”阿信哈哈干笑一聲,“我、我再檢查一下,我再去……”
陳永仁看著他,笑容緩緩收斂。
“別逼我打你。”他冷冷地說。
注1:港島廢除死刑是在91年。
注2:修訂在96年。
注3:修訂在92年。
以上全部因劇情需要,改為發生在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