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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土地法

  走出知州衙門大堂的陳遜,立即就將這事拋在了腦后,他確信,三人最終都會從了。

  偌他們都是有傲骨、有大義、有大忠之人,根本不可能被完好無損的俘虜。

  反而朱光今天交代的情報很重要。

  這說明開封情報站算是非常失職了,回去之后要立即撤了開封站長的職。

  尸位素餐,危害甚大。

  好在不是所有情報站都這么無用,返回側院臨時駐地的陳遜,剛一進門,就接到了來自高麗的情報。

  高麗國王楷打算向金國稱臣了。

  這條情報非常的重要,比宋國向金國稱侄還要重要。

  這關系到陳家莊與高麗和倭國的貿易安全。

  高麗原來是宋國的藩屬國,可以說和金國是敵對關系。若是高麗向金國稱臣,敵我關系立即就調轉了。

  到時候高麗和宋國成了敵國,一般像這種變節的盟友,打起原本的盟友來會比主敵還要兇狠。

  這和抗戰時期二鬼子非常狠毒是一個道理。

  陳家莊以前都是以宋商的名義與高麗商人、官府往來。

  若是沒有這條“預警”性質的情報,等高麗正式向金國稱臣,陳家莊的商船再以宋商的名義去貿易,估計直接連人帶船都會被扣了。

  今天是五月十六日,不知道高麗具體向金國稱臣的時間是幾月幾日,為了不被弄的措手不及,陳遜立即開始針對這條情報制定措施。

  一只又一只信鴿被放了出去,契約等級5級的雪鴿已經經過兩次強化,除了速度極快之外,戰斗力更是已經達到了猛禽的級別,不再有半路上被大鳥吃了的危險,信息傳遞準確率接近百分之百。

  隨著命令傳遞出去,要不了幾天,陳氏旗將正式在海外實行,今后陳家莊與海外商家貿易的名義將不再是大宋廣州陳家莊,而是陳氏。

  沒有“抬頭”的陳氏。

  五月十八日,休整一日的陳家軍兵分兩路,一路朝東北方向的增城而去,由陸匯負責。二路朝西南方向的新會和信安,陳遜親自負責。

  東莞和廣州的接連勝利,讓陳遜深切體會到了廣州官府的虛弱,極致虛弱。

  所以在戰術制定上,陳遜也稍稍大膽了一些。

  結果都很順利,五月十九日,陸匯攻下增城,陳遜攻下新會。五月二十日,陳遜繼續攻下信安。

  兩日破三城,至此,圍繞廣州灣的六縣之地盡歸陳遜。

  這也意味著宋廷對陳家莊的第二次圍剿戰正式結束。

  接下來,陳遜將要迎接他自重生穿越以來最大的挑戰,那就是下轄六縣三十萬人口的治理。

  治理不好,這三十萬將會成為陳家莊最大的負擔,讓陳家莊再也騰不出一絲人力來面對后續的敵人。

  治理的好,這三十萬人將成為陳家莊最大的助力,可以讓陳家莊的實力成指數級的攀升。

  陳遜將步軍、馬軍主力聚集在廣州之后,發出的第一條政令就是征兵令。

  凡是應征成功的士兵,立即發十兩銀做為安家費,以后每月軍俸一兩銀加一石米,當兵滿一年之后,分配軍田十畝,軍田在士兵服役期間免稅,受傷/戰死都有相應的撫恤。

  六月一日,征兵令發出。

  六月五日,陳遜再次收到了高麗的飛鴿傳信,六月三日,高麗國王楷派使臣鄭應文,李侯到會寧,上表稱臣。金太宗在回詔中,對高麗王主動稱藩,以小事大,表示嘉許,并稱不久即會遣使前去高麗宣諭。

  高麗的“事大”國策再一次發揮了他“無恥”的有效作用。

  六月十日,第一次大規模征兵結束。

  出乎陳遜的預料,陳家軍就算是已經優中選優,仍然超編招募了三千新兵。

  原本陳遜以為兩千新兵的目標都很難達成,沒曾想,宋朝這片土地上,果然適合反賊的生存。

  百姓們完全不管陳家軍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只憑選上之后立即發放十兩安家費的“優渥”條件,征兵現場就被壯丁擠破了頭。

  七月初三,金廷以同僉樞密院事高伯淑,鴻臚卿烏至忠為宣諭高麗使,到達高麗宣諭。

  金帝將保州路及邊地人口在其界者盡數賜給了高麗。

  “事大”的國策讓高麗再一次嘗到了甜頭,基本奠定了高麗往后一千年對這項國策的堅定不移。

  七月初十,初步訓練一個月的新兵,在他們的老兵十將(十人小隊隊長)帶領下,開始進駐六縣各鄉鎮和縣城。

  隨著縣城和鄉鎮的駐兵到位,陳遜的第二條政令正式發出。

  七月十五日,陳家軍軍政府正式成立。

  從政令發出之日起,陳家莊正式軍政分離。

  軍政府設在廣州,每縣設縣政府,鄉/鎮設鄉/鎮政府。

  陳遜讓人在每個鄉鎮上都購買了一處院子作為鄉/鎮政府駐地。

  這一番忙亂,又是一個月過去。

  朱光等三人不時的傳回消息,雖然沒有招安的具體條例下來,但是由于陳家軍在廣州六縣止步不前,變相的支持了朱光三人傳遞回去的信息,也使得官兵第三次圍剿一直沒有到來。

  而且金軍在七夕后的第二天,再一次南下了。

  估計后面宋廷已經顧不上廣州這塊彈丸之地上的一股小小反賊了。

  一切的外部大好環境讓陳遜能夠按照計劃,順利的發出了第三條政令,這將是正式改變六縣之地歸屬的炸彈政策。

  八月十日,陳家軍軍政府《土地法》正式出臺。

  陳遜的土改沒有直接將地主的土地全部收回,然后再均分給六縣百姓,而是采取了較柔和的策略。

  因為陳遜有奇妙動物園,現在已經有了強化馬種做為畜力,后面肯定還會契約牛做為畜力。加之,軍政府的科技因為有陳遜的理論(路線)指導,也會快速發展。

  生產力必定會爆炸。

  所以不能將土地粗暴的均分給百姓,將有限的人力限制在土地上。

  土地集中在少數人手中是適合后期發展的,這樣會解放出大量的人力進入工業生產領域。

  軍政府的土地法主要改變有三點。

  第一點是規定軍政府管轄范圍內的土地全部歸軍政府所有,原來持有地契的地主百姓,都將自動擁有地契所注耕地的永久耕種權,且僅限耕種權。

  為什么要確定土地所有權歸將軍府?

  看看后世那些土地私有的國家,在基礎建設征地時候的難度就知道了。

  再對比后世中國的基礎建設,為什么能夠站在世界之巔,除了本身基建狂魔的屬性以外,征地的難度和成本極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法理上,所有土地屬于國家,國家為了建設想要收回,只需要賠償就可以了。

  就算土地上的建筑屬于私人,國家也可以通過不允許翻建、改造等限制,使得建筑所有人最終不得不從。

  所以陳遜在土地法中特別規定了這條,為今后的所有土地流轉政策奠定了一個簡單難度的基礎。

  陳遜知道,這條規定肯定會是地主反抗最激烈的條款,不過為了今后發展前進的順暢,開局艱難些,劃得來。

  至于地主的反抗,陳家軍已經進駐到了鎮一級,真有不長眼的,剛好也給了陳遜動手的借口。

  最后的結果,肯定是陳遜不僅得了錢財,還有無主之地分給軍人做為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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