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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非法拘禁,吸毒,制毒,嫖娼,首相,你兒子好大的官威啊

  在肅清了其他幾個包廂之后,日本特別警察作戰營的特警來到了菅正剛的房間門口。

  3.2.1,咚!

  隨著一聲巨響,特別警察沖入了菅正剛的包廂里。

  此時的菅正剛左手摟著一個,右手摟著一個,享受著齊人之福。

  這一下子被特別警察嚇得不輕。

  “誰!”菅正剛一下子就跳了起來。

  “檢察院,抱頭蹲下。”羽仁五郎和九條玲子率先走了進來:“菅正剛是吧。”

  “哦?是美女啊。”菅正剛瞬間收起了憤怒的表情,滿臉猥瑣的看著九條玲子。

  “我是首相的兒子,你們今天如此沖撞我是不是得給點補償。”菅正剛看著九條玲子的美腿。

  “你陪我一晚上,我今天的事情就不追究了。”菅正剛靠近九條玲子。

  “蹲下。”九條玲子一巴掌拍在了菅正剛的臉上:“惡心玩意。”

  “你敢打我?”菅正剛面容扭曲:“你知道我爸是誰嗎,你信不信我把你這身皮扒掉。”

  “呦,菅公子好大的官威啊。”源宗神走了過來:“拔了皮?你父親都不敢這么說。”

  “你算那根蔥啊。”菅正剛全然忽視了那些槍口,因為他相信那些特別警察不會對他開槍。

  “菅公子,好久不見啊。”源宗神笑瞇瞇的打著招呼。

  “源公子?”菅正剛也清醒了一些,看著源宗神胸前的檢察徽章瞬間一激靈。

  “還拼爹不?”源宗神看著菅正剛。

  “不拼了。”菅正剛趕緊搖頭。

  “還扒皮不?”

  “不不不,我哪敢扒檢察官的皮啊。”菅正剛一臉討好的笑容。

  “那,還敢不敢讓我女朋友陪你了?”源宗神看著菅正剛。

  “啊?”菅正剛笑容僵硬了,指著九條玲子:“這位小姐是嫂子?”

  “什么嫂子。”源宗神踢了菅正剛一腳,我有你這樣的弟弟嗎?

  “那那那那,我要告你們暴力執法。”菅正剛眼珠一轉說道。

  “哦?還知道暴力執法呢?”源宗神笑著看向九條玲子和特別警察:“你們看見我暴力了嗎?”

  “沒有!”眾人整齊的回答到,他們早就默契的在源宗神進來一瞬間把執法記錄儀關上了。

  “你們。”菅正剛指著源宗神。

  “好了,上我們的同事。”源宗神沒心情跟菅正剛玩了,揮揮手,一名特別警察牽著一條狼狗進來了。

  “長官,五千克的冰毒,三千克的k粉,還有幾瓶新型化學毒品。”不一會特別警察就拿著成功走了過來。

  “哦。”源宗神有點不太滿意,畢竟他是奔著讓菅正剛被判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去的。

  “等等,狗在干什么?”源宗神看著狼犬不停的扒愣沙發。

  “雪橇,坐下。”特別警察呵斥到。

  “沒關系,把沙發搬開看看。”源宗神表示不要訓斥警犬,他那么做是有道理的。

  “是。”

  ……在特別警察的幫助下,沙發被移開了,只見沙發下面是一扇秘門。

  “不要。”菅正剛慘叫到。

  “源檢。”羽仁五郎突然走了進來。

  “這棟房子是大阪祈福固定資產株式會社的,菅正剛是這個會社的大股東,但是不是法人。”

  “那這棟房子就是你的了。”源宗神用銳利的眼神看著菅正剛。

  “不…不…”菅正剛已經磕巴了。

  “下去看看。”源宗神命令道。

  “源檢察官,后退!”走在最前面的特別警察尖叫了一聲,然后馬上喊到。

  “怎么了?”推到密室外面,源宗神看著特別警察。

  “里面全部都是艾滋病后期人員。”特別警察驚恐的說道。

不一會,特別警察搬來了防化服,源宗神和九條玲子等人也帶上了裝備  這就很奇怪,一群特別警察包圍了一個地下室。

  并且他們都都帶著防毒面具,全身上下穿著隔離服。

  他們沒有帶槍逮捕的是一個個患有艾滋病的女孩。

  她們下身已經長出了金針菇形狀的腫瘤。

  根據審訊,他們全部是被騙來的,在感染之后他們被迫從事制作毒品生意。

  “菅正剛。”源宗神在看守所內深深菅正剛:“這次誰也救不了你,我說的。”

  在等候開庭的一段時間內,源宗神的確收到來自首相的壓力,但很遺憾。

  源氏集團幫助源宗神頂住了壓力,甚至還向首相施壓。

  因為不管是源宗神的父母還是源氏本家,他們在得知情況之后都向首相施壓。

  要么,現在由他們把首相弄下臺,然后以包庇罪丟進監獄。

  要么,看在以前的面子上,老老實實配合,認罪,然后引咎辭職,這樣他們可以保證不會進入監獄。

因為有源宗神的關系,這次審判很快開始,源宗神任檢察官,九條玲子擔任檢察助理  “起立!”

  所有人都微微向前鞠了一躬,以表尊敬。

  “就座。”

  “開庭!”

  根據流程,審判長核對了(1)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住址,或者單位的名稱、住所地、訴訟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是否曾受到過法律處分及處分的種類、時間;

  是否被采取強制措施及強制措施的種類、時間。

  收到檢察院起訴書副本的日期;

  “請告訴我你的名字。”

  “菅正剛。”

  “你的職業。”

  “無業。”

  在核對信息之后,源宗神宣讀了起訴書。

  菅正剛對起訴書內容供認不諱,在菅正剛進行了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

  “全體起立!”

  “菅正剛犯非法拘禁,吸毒,制毒,嫖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拐賣婦女兒童,數罪并罰,判處死刑,緩期一年執行。”

  源宗神對于這個判決還是很滿意的,雖然緩期基本代表菅正剛不會死。

  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如果在一年的緩刑考驗期內沒有故意犯罪,一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

  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法院核準,執行死刑。

  但是呢,只要不死,可操作性還是很大的。

  畢竟就算是被判了死刑立即執行也需要法務大臣核準,如果不批那就只能按無期。

  而且就算批了,監獄方面也會擱置,待個幾年以后也自動減為無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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