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皇子和雅公主的車駕,今日一大早,先是去了齊州城中的丞相府。
不過大齊丞相閉門謝客。
兩人不得不在丞相府門口耽誤了些時間。
和親,原本是兩家通過氣的。
但是事到臨頭了,安皇子帶著雅公主來了之后呢,這大齊的司徒老大居然說,再聽聽大臣們的建議。
這就將這事給掛了起來。
之前陪著從風云朝一起過來的一位管事官員,也是極為倒霉,一到大齊就先病倒,然后客死他鄉。
以至于很多的事情,都要兄妹倆親自上陣。
為了風云朝的生存,為了完成父皇和子民托付的任務,安皇子和雅公主,并不能有什么怨言。
特別是雅公主,哪怕是嫁給陌生的大齊王子,也更是如此。
兄妹間其實也經常探討這個問題。
剛剛吃了閉門羹,其實兩人心里都有些失落感。
上午其實還有另外的拜訪,不過這會兒過去也太早了,所以此刻就讓馬車慢慢前進。
安皇子緩緩騎著馬兒,跟車廂的距離很近。
“雅妹。”(我知道這里肯定有人忍不住要留言)
他叫了一聲,不過雅公主并沒有反應。
他又伸手叩了叩馬車的車廂。
側面的車簾子拉上去了一點。
雅公主就雙手撐在那,小臉蛋靠在上面。
“此行甚是窩囊,不如咱們就回大都吧。”安皇子看著周圍不再屬于大朝的景物,一臉惆悵。
雅公主就呆呆地望著最疼愛自己的這位哥哥,眉頭微微一皺,便說道:
“你忘記出發前的雄心壯志了嗎,這也是十三哥你在父皇面前表現的一次機會,只有把和親這事辦好了,回去才能有面子。”
安皇子搖了搖頭,嘆道:“面子值幾個錢,本皇子難道就眼睜睜地看著心愛的妹妹跳進火坑?還是親手送上門的!”
“可是你又能改變什么?”老是說這些,雅公主都有些煩了。
安皇子閉嘴了一會兒,看自己的妹妹趴在那沒動,便又說道:
“若是嫁給齊王子也就罷了,哥哥我聽說還有人建議你嫁給老齊王!如果讓我知道是誰出這種餿主意,一定直接扒了他的皮!”
聽到這里,雅公主也是支起了小臉蛋,怒極反笑:“扒皮這個我同意!”
安皇子看到妹妹笑了,臉上也是掛上了欣慰的笑容。
當下也是假裝輕松了許多,調侃道:“若是遇到于老板這樣的,倒還行。”
雅公主瞪大了眼睛,不解:“哪個于老板?十三哥你在說什么?”
“于南啊,這人,年輕輕輕的,身手好,身材好,長得英俊瀟灑,氣質也不差,又會做生意,你看他昨天日如萬兩,就跟出門買菜一樣,只當尋常,我真沒在他身上看出有什么不足之處……”
這人幾乎沒有缺點……說起這話,安皇子如數家珍一般。
雅公主白了他一眼,揶揄道:“那你嫁給他吧,說得這么好。”
安皇子點點頭,驕傲地說道:“講真,若本皇子是女兒身,還就愿意嫁給這種人。”
說到自己主人的話題,馬車周圍的十八位死士,全都支棱起耳朵在悄悄地聽著。
“雅公主,你不行,太瘦了,主人肯定不喜歡。”
“安皇子你就算了吧,變成女人,你那一副大身板,是要搶我們的飯碗嗎?”
“不過安皇子您說的非常有道理,我家主人當然是沒有缺點的,為此我也感到很自豪很驕傲。”
路上磨蹭了許久,車隊來到了虎衛營的總部。
安皇子叫了兩名飛龍保鏢隨行,他要進去督促一下之前被伏擊案件的進展。
就算是普通市民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脅,都有人管,更何況他這個身份。
不應該沒有妥善圓滿的處理和答復吧!
“這個傻哥哥啊。”
看著十三哥哥離開的身影,扒拉在車窗口的雅公主搖了搖頭,回想起哥哥剛才說的話,心里起了些漣漪。
一個青衣少年的翩翩身形,在里面團團轉,怎么都無法驅散。
他,真的沒有什么缺點嗎?
好像真沒有發現欸。
沒有看到的,并不意味著不存在。
于南都在市區活動,所見所聞,那都是人氣,都是人類群居的中心。
而在齊州城的一些地方,可并沒有想象中的那樣太平。
畢竟,這是一個修仙高武的世界。
那么,有人的存在,必然有妖魔靈怪。
普通的人類,除了要為口糧和銀兩而拼搏奮斗,時常也要為遇到的各種危險,拼盡全力,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價。
化名商拾的30號死士,他就加入了一個狩獵者組織。
加入后的第二天,就跟隨新同伴前往一處禁忌之地。
這處被封禁的禁忌之地,在齊州城外的一座山谷中。
這樣的禁忌之地,是指對普通人族來說的,一般禁忌之地。
而不是于南的師父洪九公去的那種絕境。
狩獵者組織,前往禁忌之地,是要捕捉一種叫火牛的半變異野獸。
這種火牛數量并不多,但是它的身體各部位,卻是非常昂貴的藥材和修煉補品,所以在武者當中,非常搶手。
就是有些修仙者,對火牛這種東西有時候也會進行采購,充當煉丹材料。
而火牛頭上長的一對犄角,也是煉器的基礎材料。
金銀跟靈石之間,很少有機會去進行兌換。
但類似火牛的這種好東西,既可以換金銀錢財,運氣好的,也能兌到靈石。
也是一些普通幫派,小勢力,用來發展壯大的基礎。
商拾的加入,還是狩獵者組織的首領親自看上的。
年輕有拼勁,人狠話不多,做事又干脆利索有條不紊,這是這一兩天下來,首領對他的評價。
狩獵火牛,就需要這樣的好手。
因為這充滿著危險。
需要有人在火牛的面前,吸引它的注意力,然后另外的人才能在其它位置出手。
而直面火牛的人是最危險的。
火牛頭頂的一對犄角,這是真能射出火團的。
一旦被這種火團粘上,便是拍不滅的,只能果斷地砍掉身體的那一部分。
稍有不及,便是全身盡數被烈火燃燒,化作飛灰。
“首領,我來吧。”
直面火牛的勇士,在狩獵者組織當中,被稱為斗牛士。
唯有勇者可當。
而剛剛在上一次的跟火牛對決中,前任斗牛士受到火團的波及,只得斬落自己的一只手臂,才得以幸存,但已經無力再戰。
首領本打算自己親自上場的。
現在看到商拾眼中的戰意,決定就他了。
斗牛士,那就你來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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