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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審訊

  徐佑文手腕上戴著手銬滿臉是傷的坐在審訊室里,顧思瀾拿起一張顧未之的照片厲聲審訊:“死者顧未之你認識嗎?”

  徐佑文怒視顧思瀾,雙手捶桌怒吼:“我要見我的律師!”

  “給我老實點!老實回答!”顧思瀾逼問著。

  “在我律師來之前,我有權保持沉默!”徐佑文咬牙堅持。

  “徐佑文!你老實回答的話還有減刑的機會!”顧思瀾威逼利誘。

  “我要等我的律師!”徐佑文與顧思瀾兩個人在審訊室對峙,兩個人互相直視,空氣中電光火石,兩個人的靈魂在空中你死我活。

  就在這時,一個身穿黑色西裝,領子上戴著律所標志,單手拿著一個黑色公文包,高挺鼻梁上戴著一副金邊眼鏡,身高一八八,大概三十歲上下的男子前來。

  他走進審訊室來到徐佑文身旁看著眼前的顧思瀾微笑著拿出一張名片遞到顧思瀾手中,禮貌的說:“你好,我是徐佑文先生的律師。”

  “你有何貴干!”顧思瀾沒好氣的說。

  “我已經幫徐先生辦好了保釋,一切等開庭的時候會當庭訴說。”張相逸道,“也就是說現在我可以帶我的當事人離開。”

  “我不同意!”顧思瀾堅決反對。

  “顧警官你不同意也沒用,現在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我的當事人是真正的犯人,所以在定案前我的當事人有假釋的權力并保持沉默。”張相逸說道。

  徐佑文看著顧思瀾露出得意的笑,張相逸對顧思瀾說道:“顧警官,現在請你先打開我當事人的手銬。”

  徐佑文眼中閃過戾氣,憤怒的吼道:“快幫我把手銬解開!”

  顧思瀾看著徐佑文得意的笑,肺腑深處有種一股惡心想吐的沖動,更多的是憤恨。

  這個人可以對他心愛的女人那么狠!甚至可以殺了心愛女人的媽媽,但他卻要被人帶走了!

  他真想把徐佑文留下來嚴刑拷打,好好逼問一遍!

  主要現在的證據不足,要是徐佑文被帶走,可能就真的無法將他定罪了!

  “顧警官,請你把我當事人的手銬打開。”張相逸禮貌的說。

  在外看著一舉一動的張局擔心顧思瀾有沖動的舉止于是破門而入打破了劍拔弩張的氣氛。

  他走到顧思瀾身旁推了推,從顧思瀾的口袋里強行拿走手銬鑰匙,走到徐佑文面前幫他打開手銬。

  張相逸看著張局答謝道:“多謝張警官,那我就帶我的當事人離開了。”

  徐佑文臨走前勾唇一笑,不屑的看了顧思瀾一眼就跟著張相逸離開了。

  顧思瀾氣的銀牙咬碎,張局知道顧思瀾的脾氣,他伸出手一把拉住顧思瀾說道:“不要沖動。”

  “張局!我真的好氣!我真想將那個人嚴刑拷打讓他認罪!”顧思瀾憤怒道。

  “憤怒無濟于事,一切都要看證據。”張局緩緩道。

  江州醫院的病房里,顧燃穿著病號服手背上輸著液,她的手腕腳腕的淤青處都上了藥,精致的小臉全無血色。

  顧思瀾手捧著一束滿天星走進病房,住院部的小護士們都為顧思瀾側目,私下里竊竊私語,掩飾不住那種看到帥哥時驚喜的表情。

  顧思瀾將手中那捧滿天星插在床頭柜上的藍色玻璃花瓶里。

  他在顧燃的床頭坐下,靜靜凝望著她,薄削的英俊側臉在燈光的照射下顯得更加棱角分明,英氣十足。

  看顧燃身上的被子有些掉落,他輕輕站起伸出修長的手臂幫顧燃拉了拉被子,小心翼翼的幫她掖好被子。

  看著顧燃的臉,顧思瀾只覺得一切恍如昨日,那天是顧燃第一次來自己家。

  如今想來,一切還是那樣清晰。

  他第一眼就喜歡上了眼前這個話不多,但是鋼琴彈的很好的小姑娘。

  她的眼眸清澈明亮,一雙大眼睛里藏著一股不服輸的擰勁,毫無同齡小女孩那種幼稚無知。

  顧思瀾喜歡這種眼神。

  不知不覺為她著迷。

  她長得小小的,真像路邊一棵不怕風吹雨打的小草。

  但是小草不怕風吹雨打,難道就該去受那些傷害嗎?

  心疼,那種感覺是從心里一點點滲出來的。

  好想成為小草身旁的大石頭為她遮風擋雨。

  顧燃睜開疲憊的眼睛,眼前一片光明,沒有適應強光,她覺得有些刺眼。

  顧思瀾急忙從椅子上站起來到她身旁關切的問:“你醒了,身體怎么樣?有沒有不舒服?”

  顧燃輕輕搖頭,雙眸黯淡:“我沒事。你救了我?”

  “嗯。”顧思瀾點頭。

  “謝謝。”顧燃道謝。

  “徐佑文真不是人竟然那樣對你!”顧思瀾氣的捶墻。

  “是我想要錄音被他發現了。”顧燃說道。

  “你不該這樣沖動。”顧思瀾道。

  “我想把他這個兇手抓起來。”顧燃道。

  “萬一你有什么事……”顧思瀾壓低了聲音,“我會擔心的。”他不禁垂頭。

  “謝謝顧警官的關心,我沒事的,我懷了他的孩子他不會對我怎樣。”顧燃將手覆在肚子上。

  顧思瀾將視線投在她的肚子上,問道:“往后你有什么打算?”

  “離開徐佑文,離開這里,走的遠遠的。”顧燃道。

  “我陪你好不好?”顧思瀾脫口而出。

  顧燃不禁抬頭看他,兩人四目相對。

  顧燃淺淺一笑,搖搖頭拒絕道:“不用,我一個人可以照顧好自己的。”

  徐佑文的案件如期開庭,辯護律師張相逸為其辯護。

  “死者雖與我的當事人認識,但并不代表我的當事人就是殺害她的兇手,并且現場并沒有證據指明我的當事人是兇手,所以我主張我的當事人無罪。”張相逸辯解道。

  “事發現場離嫌疑人的家只有二十里的距離,死者在昌市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不會毫無目的的走,根據證人的證詞可以證明死者當時是為了到昌市尋找她的女兒才去的,所以我請求法官讓我的一號證人出庭作證。”檢察官羅朗辯道。

  法官:“請一號證人出庭作證。”

  一號證人出庭,他是那個房子的房東。

  “顧未之當時是去昌市找她的女兒,人變得瘋瘋癲癲,房子也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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