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蘊哲頓了頓,接著往下說:“那天是周五下午,他被一家唱片公司嘲諷想出名想瘋了,垂頭喪氣地坐上回餐館的公交車,他坐在最后一排,回想起這幾個月遭受的冷言冷語,和剛剛唱片公司的嘲諷,心里很不是滋味,就趴在膝蓋上埋頭哭了起來,不知道哭了多久,身旁忽然有人落座,遞給他一張紙巾。”
“他接過紙巾仰起頭,發現對方是一個很漂亮的小女孩,他連忙把自己臉上的鼻涕眼淚抹了抹。那個女孩問他為什么掉眼淚,他就將自己那天面試碰壁的事情講給了這個女孩聽,女孩聽后,拿起他的MP3,聽他錄的那首歌。”
“聽完后,女孩夸他的歌很好聽,他說再好聽也沒有一個人愿意聽,那些公司連聽他唱歌的機會都不給他,女孩說沒關系,她是B大傳媒系的學生,等她畢業了當他的經紀人,一定會把他捧紅的。她還說是金子早晚會發光,一定要堅持自己的夢想。”
“可以說,如果沒有這個女孩,那個男孩的音樂生涯早在十六歲時就止步了,他現在應該還在小縣城里過著枯燥而平淡的生活。女孩的微笑、溫暖、鼓勵給了男孩莫大的勇氣,讓他留在了A市,這一留就是兩年。”
“而這兩年,他去過B大很多次,一個有五萬多名大學生的學校,想偶遇一個人是很難的,他一次都沒有碰見過她。但是他在校光榮榜上看見了她的照片,照片下面是她的名字,譚雪,很好聽的名字。于是他就記住了那個給他勇氣的女孩叫譚雪。”
聽見譚雪這個名字,臺下的一些林蘊哲的老粉很快想起林蘊哲的前經紀人也叫譚雪。
當初他們倆的緋聞傳的沸沸揚揚的,所以林蘊哲的粉絲都對譚雪很反感。
她們都以為是譚雪仗著經紀人的身份,想近水樓臺先得月,勾引林蘊哲。當時她們還拿著諾基亞罵了她三天三夜。
沒想到,這其中還有這么長一段故事。
“男孩第二次見到女孩,已經是兩年后了,此時十八歲的男孩已經成為一家專門培養偶像練習生的公司的一名練習生,而二十一歲的女孩也任職于國內最大的經紀公司,作為經紀人,她代表公司來他們這里挑選合適的練習生培養。”
“穿職業裝的女孩臉上的稚氣還未褪盡,舉手投足間卻很成熟。男孩一眼就認出了女孩,但是女孩卻沒有認出他,男孩為了維持自己的形象,也一直沒有告訴過那個女孩,他就是那個哭的鼻涕眼淚一把抓的小男孩。”
“面試的時候,他費盡心機地展示自己,無論是舞蹈還是唱歌,他都努力做到最好,終于從所有練習生中脫穎而出,被三位經紀人看中,他選擇了其中一位,就是那位叫譚雪的女孩。”
“作為歌手加入了新的經紀公司,男孩的從藝生涯也并沒有那么平順,但是有女孩在前面帶路去闖,男孩便再也不害怕。他的曲子被當紅歌手剽竊,是她站出來不計后果地為他據理力爭,他飽受打擊和不公平待遇時,是她陪在他身邊為他搖旗吶喊。可以說男孩能成為頂流歌星,離不開女孩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