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很快開始,林蘊哲充滿磁性的聲音通過話筒傳遍體育館每一個角落,所有人都沉浸在他的歌聲里,伴隨著音樂節拍,輕輕晃動著手中的熒光棒,一片綠海靜靜翻涌。
譚雪置身于一片綠海之中,安靜的并不起眼。
她從林蘊哲的第一場演唱會看到現在,大大小小看了五十多場,從最初只有幾百個人的演唱會,到近十萬人的大型演唱會,一轉眼就過去了這么多年。
而她,也從林蘊哲身后的女人,變成了站在他身側的女人,以及寫進他歌詞里的女人。
“雪花落在指尖——而你在我心間——”
林蘊哲唱完最后一首歌的最后一句歌詞后,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他清了清嗓子,看向舞臺下方,映著舞臺萬千星光的眼眸含著濃濃笑意,開口說道:“剛剛過去的四個小時,是屬于我和每一位粉絲朋友的時間。而接下來的時間,我想給我自己,可以嗎?”
聽見林蘊哲這句要搞事情的話,臺下的觀眾頓時沸騰了起來,紛紛起哄。
這場晚會要是有什么勁爆彩蛋,那她們這場演唱會的門票也太值了吧!更何況,還可以親眼目睹、親身參與!
“可以——!!!可——以——!”
舞臺下的呼喊聲響徹整個體育館。
林蘊哲滿意地朝著臺下的觀眾笑了笑,抬手讓場面安靜下來。
然后,現場燈光熄滅,只留一束光落在林蘊哲肩上,他摘下卡在支架上的話筒,披著舞臺燈光,起身往臺前走了走,先給自己的粉絲們鞠了一躬,感謝現場“氣氛組”。
譚雪坐在臺下,反應突然有些遲鈍。
林蘊哲這又是哪一出?彩排里根本沒有這個環節啊!
他又想給自己加戲?
正想著,譚雪聽見舞臺上的林蘊哲出了聲。
依舊是好聽到耳朵可以懷孕的聲音。
在安靜地陳述時,又平添了一份撩人心間的沙啞。
“今天是我人生中的第五十二場演唱會,這些年,國內國外我在不同城市開了五十二場演唱會,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永遠是我第一場演唱會。”
“不知道現場有沒有粉絲朋友參加過我第一場演唱會,那是一個小型演唱會,當時經紀公司給我置辦了一個可以容納兩千人的場地,但那天因為下雨,最后現場只來了五百多位粉絲。”
“說實話,當時我有些氣餒,有些失落。人生第一場演唱會,緊張準備了數月,沒想到最后并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我站在舞臺上,有一瞬間很茫然,充滿了自我懷疑。但就在這時,這五百多位粉絲里,有一個粉絲引起了我的主意。”
“悶熱的夏天,她穿著小樹苗的玩偶服,渾身綠油油的,在臺下裝我的狂熱粉,一邊蹦一邊跳。她以為我認不出來她是誰,她以為我看不出來,但其實,我一眼就看出來了。”
“因為她長得不夠矮,玩偶服遮不住她的大長腿,露出了一截漂亮的小腿,以及穿在腳上的高跟鞋。是她著急忙慌換上玩偶服,從后臺趕到舞臺下,忘記換掉的高跟鞋。”
林蘊哲說到這里,現場響起了一陣哄笑聲。
譚雪知道林蘊哲口中的那個人就是自己,臉頰微微發紅,原來他早就看出來了,竟然還裝作不知道,真是……
太會裝了!
現在想來,那天演唱會結束,她脫掉玩偶服回到后臺時,林蘊哲突然和她說的那句,“姐姐,你這雙高跟鞋質量挺好的。”,原來是意有所指啊!
虧她當時還說,“你想要?我發鏈接給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