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潘浩東 力量:22(成人平均值10)
精神:35(成人平均值10)
敏捷:22(成人平均值10)
功法:氣功lv5
武技:御刀術LV5,殺豬技LV4
背包:未激活 未分配屬性點:0
支線任務:1、舅舅的心愿(未完成)。2、哥哥的理想(未完成)
抽空將認親林雷蒙獲得的屬性點在力量上,潘浩東感覺力量有著很明顯的增加,雖然不怎么大,但卻很直觀。
22點力量屬性是成年壯漢的2.2倍,而力量的增長,帶來的不僅僅氣力,還有相應的體質增長,加敏捷、加精神,體質都會有所增加。
因為力量、敏捷和精神是人的三維屬性,屬性點加在任何一項上面,都將增強自身的體質,畢竟沒有相匹配的體質,發揮不出該有的力量和速度。
1985年6月6日。
星期四,晴……
今天是獵豬行動結束的第三天,該行動中逮捕歸案的嫌犯莎蓮娜,正式獲得保釋。
在她隨同張律師走進署長辦公室時,潘浩東也被彪叔帶進了辦公室。
“是他!”
再次見到靚仔潘浩東,莎蓮娜內心是復雜的。
兩人第一次見面很不愉快,她遭到了靚仔東的無情緝拿,手腕被套上冷冰冰的手銬,事后還被對方強行拽著跑。
手腕上的勒痕直到昨天才完全消散。
但她并不怨恨潘浩東,反而十分感激對方。
若不是潘浩東拽著她闖入交火現場,她根本不知道滔叔和其屬下,背地里是多么殘暴,多么兇狠!
這幾個晚上,莎蓮娜每晚都會做噩夢,夢到槍戰中犧牲的警察,化作冤魂找她索命,又或者槍戰誤傷、乃至被流彈打死的平民,化作厲鬼找她喊冤。
雖然,她只是幫朱滔處理財務上的事,并沒有直接參與販毒,以此獲取不義之財,但她仍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即便是情節較輕的從犯罪,莎蓮娜都是無比懊悔的。
以前朱滔和人交易都很順利,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事后吃好吃的、喝好喝的,看不到交易背后隱藏的黑暗、血腥和危害。
那時的莎蓮娜是盲從的,只認為擔任滔叔的秘書,是一份很普通很普通的工作。
直到遇到潘浩東,她才幡然醒悟!
故而,當其被警方強行由疑犯轉變為檢方證人時,莎蓮娜只是心里有那么一點點不舒服,隨后便欣然接受了檢方證人這個新身份……
“東仔,你來啦!”
林雷蒙指了指面前的莎蓮娜,笑著招呼道:“這位是林小姐,你應該認識。她已經由嫌犯轉為我們的檢方證人,你負責保護她的人身安全,從現在開始,必需24小時寸步不離,直至出庭為止。”
“那不就是貼身保鏢嘛!”
潘浩東下意識回道。
“‘貼身’這個形容詞有些曖昧,我覺得用近身比較合適,盡管意義相同,但至少不那么曖昧。”彪叔笑呵呵的插了句。
莎蓮娜聽到這話,不知道想到什么,俏臉浮現出誘人的紅霞。
張律師很惱火。
他來之前,已經通過內部關系,了解到潘浩東厲害,在三天前的獵豬行動中,僅用點三八便擊斃了八名槍手、擊傷四名,而后又用飛刀干掉朱丹尼等人。
身手非常奈斯!
老板朱滔的屬下,幾乎全被潘浩東干掉了。
只剩下一個師爺高約翰在外,獨木難支,朱滔被捕的三天里,生意都快被人搶光了。
最底層的馬仔,更是走的走、散的散,偌大一個犯罪集團,硬生生成了空殼子。
不過這些問題都不大,只要朱滔還有錢,張律師、高約翰等人,依然愿意為其效勞。
馬仔走了,花錢再招就是,槍手死了,那就出錢請人辦事。
錢是萬能的。
它可以滿足你一切需求。
下午。
中區警署,接見室。
張律師望著對面的老板朱滔,沉默了一會,說道:“我研究過所有被告的資料,關于這件案子,我覺得非常麻煩,尤其是……老板你,為了擺脫警方的追緝,持刀挾持重案組督察,會給法官一種‘你就是兇犯’的心理暗示,這對我們很不利!”
“張律師,我可全靠你了。”
朱滔翹起一直二郎腿,顯然并不是很在意這些。
原因很簡單。
那便是他有十足把握獲罪入獄后,花錢光明正大的走出去。
有恃無恐,說的就是他!
“我會盡力而為。”
“不過你得有個心理準備,勝訴的幾率很小。莎蓮娜做了檢方證人,可能會在庭審供出一些事,加重你的罪名。”
張律師不是朱滔的私人律師,而是港島赫赫有名的大狀,只要有錢,他可以為任何人打官司,而且贏面特別大。
詭辯是他的強項。
只要在庭審的時候,找出警方緝兇時的違規操作,又或者在法庭引導檢方證人說錯話,張律師就有把握通過詭辯,扭轉朱滔敗訴的局面。
“她做了檢方證人?”
朱滔大皺眉頭。
張律師心事重重的說道:
“莎蓮娜剛剛交保出去了,警方派了個特警保護她,就是那個會飛刀,槍法如神的那個靚仔差佬。”
“就是他殺死我侄子!”
朱滔咬了咬后槽牙,惱怒道:“張律師,我想請你把我傳句話給高約翰,讓他找人干掉這個死差佬,還有莎蓮娜……”
“抱歉,我能不這么做。”
張律師搖了搖頭。
朱滔淡淡道:“十萬。”
“我是有職業操守的著名律師,我不能幫嫌犯傳遞類似的話,要是有人因為我的傳話,而遇到生命危險,我的良心會很不安的。”
張律師雙手插兜,面容嚴肅,一副恪守職業道德,捍衛良心的樣子。
說實話,還頗有幾分正氣。
“二十萬,遮住你的良心。”
“我的良心很大。”
張律師再次搖了搖頭。
朱滔嘴角微揚,冷笑道:“在加二十萬。”
張律師笑道:“再有一點點就能蓋住了。”
朱滔冷冷一笑:“三十萬。”
“賓果,話我幫你傳了。”
張律師樂了。
傳個話,就能大賺五十萬,這筆買賣值了。
比幫富人打贏官司都賺錢。
就在這時,朱滔淡淡的說了句。
“張律師,我說的是三十萬,不是加三十萬,希望你能分清楚。”
“呃~~這可遮不住我的良心。”
“那你要還是不要?”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