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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殺袁榮的真相(3)

  “別廢話,趕緊說后來的事情。”方言嚷道。

  凌蟠很認真的說道:“白石下面到底有什么秘密,袁榮被人威脅,還要必須移走,但我最疑惑的,還是那個日期。”

  方言將信將疑,問道:“為什么那個日期讓你疑惑?”

  凌蟠接著說道:“十三年前,我爹就是在七月十四那天失蹤的,所以我非常熟悉,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這個,我是不愿意相信的,可我母親和袁榮的對話,還有那封信,不得不讓我懷疑。

  “為了弄清楚真相,那天晚上,天黑以后,我就拿上了鐵鍬,趁著山上沒有人,來到了白石邊上,我把那塊白石移開,就開始挖,也沒有想那么多了,但我真的挖出了一具骨頭,我嚇下了一大跳。”

  方言道:“那你也不能從那具骨頭,還有一個日期,判斷出那就是你失蹤十三年的父親吧。”當然不能全相信凌蟠的話,他表現得十分謹慎和警惕。

  “對,單憑一個日期,還有偷聽到的話,不能確認那就是我爹的尸骨,但我發現了一顆打了洞的虎牙,那是用來佩戴在脖子上面的虎牙,那顆虎牙,現在還在我房間中間的抽屜里。”

  凌蟠繼續回憶道:“我爹爹失蹤那年,我也就四歲,但我已經開始記事,我爹爹還跟我說過那虎牙的故事,反正是好不容易才弄到的,我還摸過那虎牙,我確定,那就是我爹爹脖子上面帶的那虎牙,絕對不會有錯,

  “至此,可以證明,我爹爹在十三年前就給袁榮殺死了,我母親十分有可能是幫兇,我記得小的時候,我娘和我爹經常吵架,兩個人感情非常的不好,我爹經常會喝醉酒。從我偷聽的話,信的內容,那個日期,我挖出來的尸骨,還有虎牙,已經毋庸置疑了。”

  “因此,你就要殺死袁榮嗎?為什么不報官?”方言很是驚訝。

  “我想過這件事情了,我開始的時候是想要報官的,可我想了一下,如果我報官的話,但袁榮是執法衙的人,他完全可以否認這件事情,畢竟沒有目擊證人。

  “你要是說那封信,他也可以說他什么不知道,他不曾收到過那樣的一封信,把偷聽的告訴執法衙的人,那也治不了袁榮死罪的。”

  凌蟠繼續說道:“執法衙那群家伙,比我們聰明多了,他還是執法衙的衙蔚呢,你想要讓他伏法,太困難了,基本不會成功的,而且我不想這件事情連累到我的家里人,起碼暫時不希望。

  “我母親十分可能是幫兇,她可能因此會被抓,那我只能流浪街頭了,我認為罪魁禍首肯定是袁榮,正因為罪魁禍首是袁榮,才有人寫了那封信威脅袁榮,十分可能是目擊證人,可我不知道目擊證人是誰,他不可能會幫助我。總的來說,執法衙只會幫助袁榮,不可能幫助我的,但我必須要為我的爹爹報仇。”

  方言看著凌蟠,簡直驚呆了。

  他的眼睛閃爍著兇光。

  “我說的都是真的,估計袁榮也不會想到,一封威脅信,還有偷聽,會給我知道這一切,可能我的姐姐凌微,也是她的女兒。”

  方言驚訝的看過來,喃喃的說道:“什么?”

  “也是我那幾天打聽到的,我爹和我娘,是在家里人同意以后,十八年前一月份成親的,幾乎是家里人一手安排,就是這之前,他們沒有任何的交往,聽說當年我娘是特別的抗拒,死活都不肯嫁給我爹,但后來不知道怎么就嫁給我爹了。”

  凌蟠繼續說道:“我娘有一個復雜的身份,年輕的時候,在鳳凰城也是傾國傾城的,姜家出了事情,要不是因為這樣,影響了她的名聲,她也不可能嫁給我爹,她年輕的時候就和一群人鬼混。

  “我要說的不是這個,而是,我姐姐就在那年七月份出生,你可要明白,那不是早產,我爹和我娘才成親七個月,就生了我姐姐,他們之前什么也不是,這怎么可能呢,我有理由懷疑我們同母異父。

  “可能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爹爹才經常和她吵架,時常喝得大醉,就像一個酒鬼,我相信他可能覺得自己窩囊,我能夠理解的,我記得小時候,袁榮對我姐姐就非常好,就好像看見自己的女兒一樣,總是和別人不一樣,一想這個我就更加來氣了。”

  “你懷疑你姐姐是他的女兒。”

  “為什么不可能,袁榮也是后來,接替了他哥哥的職位,才進入了執法衙的,原來他和街道上的小混混沒有什么分別,那時候我外公那邊的人,怎么可能會看上他。”

  凌蟠冷冷的一笑,又道:“反正我姐姐和我并不是一個爹。我爹死了以后,后來袁榮進了執法衙,我還記得小時候,他常來找我娘,但可能因為殺了我爹的緣故,為了不讓人懷疑,所以他們終究沒有在一起,可袁榮還是很癡情,非得等到我姐姐長到十八歲,才考慮找別的人成親。

  “可是,不管他做了多少,對我們家有多好,無法改變一個事實,那就是他對我們家的傷害,是殺害我爹的兇手,依我的分析,就算把這件事情舉報給執法衙,也不會有用,還會影響我家,但我才不會放過這老東西,我必須要報仇,那可是殺父之仇。

  “我從那封信,還有偷聽的話里知道,他肯定會想辦法毀掉尸骨的,他跟我娘說了,會盡快的轉移,他們所說的轉移,肯定是那一堆尸骨,但袁榮非常清楚,有人在盯著他,因為威脅信的人說,讓他別耍花招,但我認為他一定會想辦法把我爹的尸骨挖走的。

  “所以我產生了一個計劃,就是買鐵夾子了,我不是練武之人,袁榮卻是執法衙的衙蔚,武功很好,就算是中年人,我也不可能是他的對手,但我必須要殺了他,那么買鐵夾子就很必要了,只要他真的踩中了那種大型的鐵夾子,我就有機會殺了他。

  “我一下子買了兩個,就埋在白石的周圍,我把白石移到大概一丈遠的地方,不經常到哪去的人,不會記得那么清楚,更不會發現白石被移過,之前白石的下面沒有被挖過,那么袁榮就肯定會來。

  “我之所以買兩個鐵夾子,當然是為更有保證,誰能保證,我埋一個鐵夾子,他一定會踩到呢,但是,我埋兩個鐵夾子,他踩到的概率就更大了。

  “我知道,他一定會在晚上的時候過來,而且十分有可能是下半夜,畢竟是挖一件骨頭,而且他已經被什么人盯上了,傻瓜才會選擇白天去挖,那樣會直接暴露他的。

  “就在我買鐵夾子的那天晚上,我碰到了有人在賣狼狗,那應該是最后一只了,非常大的一只,起碼有五六十斤,我還沒有走近,它就張著滿嘴的獠牙嘶吼。我聽說過,幾條大狗都不是一條狼狗的對手,雖然那狼狗比不上藏獒,但它卻很便宜,只需要五兩銀子。

  “我當時偷了袁榮的銀兩,還算十分闊綽,問了那絡腮胡子,要多久才能聽我的,把我看成主人,他跟我說,只要多喂一些我吃過的東西給它,兩三天就行,我還問他怎么才能訓練它攻擊人,他跟我瞎掰了一些。

  “不管是不是瞎掰,我覺得值得嘗試,我擔心鐵夾子收拾不了袁榮,要是準備一條大狼狗,到袁榮被夾傷之后,我再放出大狼狗,趁狼狗咬住他,我就兜到他的身后,他必死無疑,所以我一下子就買了那條狼狗,還買了一些吃的,就上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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