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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憋寶山客

  夜,縫尸鋪。

  林壽看了看冷塌上的尸體,已經被他開膛破肚,胸腔里面五臟空空,骨肉不存。

  下午把哭的昏天黑地的老太太送走后,林壽又仔細檢查了一下尸體。

  他在人皮內層發現了細密的牙印,確實像是被動物啃食,吃干凈了內臟血肉,連點骨頭渣子都沒剩。

  安山鬧妖怪……

  人死的確實邪門,林壽手指敲擊冷塌,琢磨著這話里能有幾分可信度,想了想動手拿起紙筆,把啃食牙印畫了下來。

  頭前三炷香燒完,林壽開始動手縫尸。

  這次工程量不小,五臟六腑和骨頭全沒了,林壽得給他重新做一套,也不用精細,有個樣子就行。

  一番穿針走線,尸體縫合完成。

  賣尸錄現,走馬燈起。

  林壽看到死者生平。

  死者是一個山客,如字面意思靠山吃飯的人,也有地方叫憋寶人,京城周圍密云鄉平谷鄉多山脈,山中有山寶,如人參,云芝,牛黃,驢寶,以及各種草藥,珍禽,礦脈,木材,山客尋來變賣,以此為生。

  民間有故事說前朝老佛爺患病,曾需要山參入藥救命,尋遍國庫沒有夠年份的,便請一位山客入山,三日歸來,把夠年頭的山參帶回來了,被賞了一輩子花不完的錢。

  當然“若得大山寶可一輩子吃喝不愁”就跟騙人說“買彩票能發大財”一樣,屬于驢前面吊著的蘿卜,聽聽罷了,當不得真。

  多數所謂的山客,沒那個本事,就是一些樵夫,采藥,捕蛇的罷了,如林壽所縫的這具尸體,生前最多也就是挖些蘑菇,打些兔子出來賣,最近聽說太醫院收蛇膽,有錢賺,才去試試捕蛇。

  據說真正的山客,是會看山的,有特殊的培養方法,一出生就扔進地窖里,每天要敷獨門秘藥,養這能憋寶的眼睛,人家有師門傳承的,和那些假的可不一樣。

  安山如今產白蠟木,產石炭煤,余志堂商號經營的大石炭煤井供著全京城的煤,據說這煤礦脈就是二十年前一個山客給尋出來的,賣給了余志堂商號,賺了不少錢,這種是真正有本事的山客。

  但說這走馬燈里,這偽山客生前上安山,欲捕蛇。

  人家那常捕蛇的專業捕蛇人,人都懂怎么看蛇道覓蛇洞,他一個山野村夫,聽人家捕蛇賺錢,他也來,他哪懂啊,只能上山瞎溜達,碰運氣。

  正經山道也不走,你想那正經道上每天多少人來往,甭管真偽的山客,那也知道人多的大道上不可能有寶貝,有早讓別人撿走了,所以他們都是哪林子深,哪沒人去,他們往哪鉆。

  這偽山客在安山上鉆了一天林子,一條蛇也沒見著,唯一收獲就是掏著倆鳥蛋。

  沒轍,看天也快黑了,心說回去吧,回去倆一個蛋湯,一個蛋羹,對付一頓。

  趁著天黑往回走,可就出事了。

  他來的時候是白天,見林子就鉆,也沒多尋思,這天一黑,壞了,不認識道了。

  這就開始連蒙帶猜的找路,后半夜的時候,終于從林子里走到開闊處,可眼前竟然是一片……墳地!

  有的立了碑,有的沒碑沒名兒的,好幾排土包墳頭,嚇得偽山客當時一身白毛汗,這荒郊野嶺的,哪來的墳地?

  大半夜,正在害怕之時,突然聽到旁邊墳頭里叫了一嗓子!偽山客轉頭只看見一股陰風刮過,眼前一黑。

  眼眶里那對招子,已經沒了。

  偽山客疼的倒在地上打滾,然后就感覺嘴里一堵,有什么東西從嘴里鉆進去了,開始吃他的內臟,不一會,人死了。

  走馬燈至此,結束。

  林壽看得一愣一愣的,最后死前那是從墳頭里出來個什么玩意?有鬼詐尸了?

  偽山客瞎的太快,林壽也沒法從走馬燈里得到更多有用的信息。

  陰陽算盤叮當響,天地玄黃好價錢。

  尸體定價:黃字九品。

  賣尸錄獎勵了個蘑菇,壯陽用的,據說吃了三天不倒,林壽不缺,可有可無吧。

  比起獎勵,他倒是更奇怪從走馬燈里看到的情況,那安山上,真的有妖怪?

  次日,老太太領走了兒子的尸體,回家安葬去了,林壽一晚上沒琢磨明白,索性也不再糾結,反正安山和他應該也沒啥關系。

  早晨出門呼出口冷氣,最近京城天氣轉涼,入冬了,街上人穿的衣服都厚了不少,前兩天寧洛薇還因為變天感冒了。

  林壽也去布頭市集掏弄了幾件厚棉衣,北方的冬天很冷,而且這年頭也沒有空調和地采暖,過冬基本靠棉衣,火爐,火炕。

  大冬天的,燒上熱水,往炕頭一縮,裹上棉被,趁著炕底下燒著的熱乎氣,舒坦。

  京城這邊現在供熱都是燒煤的,林壽去看了看鋪子里還剩多少煤,等到了天冷的時候,要去市集上買一批,得燒一整個冬天。

  沒有煤燒,北方的冬天,會凍死人的。

  今日給魚缸換水的時候,林壽發現自己養的錦鯉死了幾條,冷水魚也耐不住這天氣嗎?天冷是不是換個深缸好點?

  看那魚缸里少了些魚,顯得寡淡,生機乏味,連帶著青龍位的風水都弱了幾分,葬經的練功速度也慢了。

  林壽左右覺著不爽利,得嘞,他今天去趟鳥市,再買幾條魚吧。

  京城鳥市,也是頑主們耍玩意的地方。

  雖然叫鳥市,但不光只有鳥,花鳥魚蟲都有,鳥市是個代稱,現在大家養寵物都是貓貓狗狗,但在以前沒有那個,以前的人說養寵物,那主要就是指玩鳥。

  古時候專門有個詞說紈绔子弟的日常叫“提籠遛鳥”,可見都好玩鳥。

  一些獵戶抓到好的鳥禽啊,小獸啊,帶到鳥市撂地兒擺個攤,有錢的公子哥看你這好,玉帶彎兒的畫眉,頂黃尖兒的蠟嘴,人愿意花錢買,碰上那舍得花的,能大賺,專門有做這個行走各處抓珍奇鳥獸的行當人。

  這就是有錢人家的一門樂趣,也舍得花錢,買那個名貴稀奇的品種,最愛攀比著,今兒我看你這雀兒好,明兒我買個更好的。

  總有攀比,捕鳥人的行當就總有生意。

  說白了就是炫富,但比現在炫富比表,比車,可有成就感多了,你手表汽車再好也是工業產品,能做一個就能做倆,這珍奇稀罕的小動物,天上地下就這一個,孤品。

  你有,別人都沒有,那每次攀比時候,可能得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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