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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我的青春有點難33

  原本的一天五頓猛地縮減成三頓,碳水主食只有一頓,每餐主菜換成了墊不飽肚子的草,配上口感極差的糙米,白水蛋,和干巴巴的雞胸肉之類的寡淡食物,陶然不覺得難受,可對這具身體卻是折磨。

  惡心,反胃,甚至看到沙拉就想吐。

  提到吃飯就無比想念味道濃重的烤魚烤肉火鍋干鍋。

  但她還是憑著毅力扛過了這最關鍵難熬的第一周。

  上秤。

  5KG變成了2.5KG。

  一周瘦了五斤,這個數字還算可以。

  而最讓她欣喜的,是經過一周的護理,她的面部問題已經有了很大的改善。

  油光減半,痘痘不顯,整個皮膚雖依舊偏黑,但看著已經清爽太多。假以時日,她有信心,讓陳怡也擁有美貌,至少不會因為外貌而叫人取笑。

  另一邊,王樹三人的律師找來,希望可以取得受害者諒解,用經濟補償來彌補對陳怡的傷害。

  這次,陳堅很尊重女兒意見,他表示一切都按女兒想法來。

  對方律師:“畢竟,王樹和譚超未滿十四,即便提告,也根本不可能量刑。而劉華檢舉有功,也會從輕發落。陳怡同學你這么堅持沒有意義。”

  “不好意思,我還只是個孩子。這樣的事,還是交給法律來辦吧。”

  “其實我們建議您好好想想,法院判的話,賠償不會太高。您不如心平氣和坐下來,大家談一談,賠償方面,可以盡量按著您的意思。”

  陶然就呵呵。

  和解和堅持提告,可能結果是一樣的。但意義卻不同!

  王樹三人害怕人生留污點所以想和解,而她要的,則是壞人得到應有的審判。

  陶然當然知道那三人即便進了少管所,也關不了幾天,但哪怕就只為了社會警示,她也不能這個時候鳴金收兵。她借力社會,總得給些回報出去。

  “很多堅持,不是為了錢。”她留下了這一句。

  既是為了他人,也是為了曾被傷害,結束了生命的陳怡。這個公道,必須要討回來。

  陳堅對女兒刮目相看,接手了所有提告事宜。

  她的這番堅持很快傳了出去,有記者來給她做專訪。

  她則直言,官司結束后,拿到的所有賠償款,她都將捐于社會,幫助那些遭遇暴力而自保無能的同齡人。陶然覺得,這一定是陳怡的心愿。

  陳怡的慷慨表態在開庭前,又一次上了熱搜。

  世人對她夸贊,對她欽佩,對她支持的同時,也開始了反思這個社會應該怎樣更大程度去保護少年兒童等弱勢群體?

  原本以為,事情很快就會平息的馬秀珠母女沒想到,事件的熱度不但沒有降,反而還升了。陳怡又一次成了名人。

  社會的關切度越高,她們就只能夾著尾巴做人。

  雖然這場官司沒她們什么事,可世人看她們的眼光早就變了。

  似乎全世界都是一副看好戲的模樣,導致馬秀珠最近連門都不想出了。

  周青青更難受。

  被孤立的感受,太痛苦了。

  她纏著馬秀珠天天鬧。

  馬秀珠沒辦法,只能想法子給她辦轉學。

  本市的初中走了一圈,卻到處碰釘子。

  沒有哪個學校愿意接收周青青。

  這樣的“名人”,招進來是找事嗎?是惹媒體注意嗎?那周青青現在人憎狗厭,還與小痞子還有牽連,來了后不但容易惹是非,家長們也一定不答應。

  于是,縱然馬秀珠找人四處走動,卻依舊沒有辦法。

  她們只能把視線放在了私立學校,馬秀珠更是主動表態,她愿意出一筆贊助費。

  可她還是遇到了難題。

  陳堅不答應。他扣住了戶口本,讓馬秀珠一籌莫展。

  “為人父母,公平最重要。孩子們現在都是上的公辦學校,不能厚此薄彼。小怡受了那么大委屈都沒說要換學校,你們倒是有臉!青青要上私立學校,學費一年好幾萬,加上贊助費那是一大筆錢,而小怡則上的是義務教學的公辦,你們是覺得咱家素材還不夠,想給那些記者再提供些你壓迫繼女的證據?”

  馬秀珠再次與陳堅不歡而散。

  而且陳堅說得有理,馬秀珠思考一二后,也只能安慰女兒,暫時再忍一陣……

  轉眼一個月的時間過去,陳怡案件的庭審已經開始。

  而陳怡最近一次月考的成績也出來了。

  成績穩步提升,讓人欣喜。

  先前的她班級倒數,現在的她在刻意隱藏了自己真正的英語實力后,總成績已經上升到了中游水準。這更佐證了先前的各種壓迫對她造成的影響,讓眾人更對王樹那些誤人子弟,差點害人性命的痞子深惡痛絕。

  開庭那天,為了保護受害者,所以陶然并未出席。

  但她全程語音參與了。

  她再次感嘆當日那干脆直接的一跳來得值。

  如果沒有那一條,王樹他們最多就賠點錢。

  但她跳了,性質就完全改變了。若沒有那張氣墊床,她的性命就沒了,那他們便是板上釘釘的過失殺人,甚至蓄意殺人。所以,這三人到底沒能躲過被送進少改所的命運。

  此外,劉華的招認,同學的檢舉和陳怡身上如鉛筆頭傷口,記載幾人行為的日記本這樣的證據被提交,王樹等人過去的惡行也被曝光,引發了另一度輿論嘩然。

  總之,案件審理很順利。

  最終,三人都被關去了少改所。

  王樹是主謀,判了六個月。但由于未滿十四,減為三個月。

  譚超和劉華各自由于未滿十四和檢舉有功,從三個月減到一個月。

  刑事處罰可以減,但經濟補償卻不能少。

  這一年多三人對陳怡造成的傷害被估算,又以十倍價計算了賠償,最后判定:王樹,譚超和劉華分別賠償陳怡二十萬,十萬和十萬。

  對于這個判決,家境尚可的譚超和劉華倒是平靜。但王樹沒法接受。

  他家條件不好。

  要不是他缺錢,他至于一直被周青青拿錢吊著對她言聽計從嗎?現在讓他一人背鍋,憑什么!于是,他當庭就表示不服,要提起上訴,再次攀咬是周青青指使他的所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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