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化術是很簡單的一級魔法,安格很快就學會了,看著一具骷髏手中放出圣潔的光芒時,奈格里斯有著惡趣味被滿足了的暢快。
有人說凈化術是凈化不死生物的魔法,不死生物不能學,奈格里斯嗤之以鼻,光克暗是對的,但光克亡靈卻是典型的繆論,它主要源自于亡靈討厭陽光。
但活人就不討厭陽光嗎?把他放到夏天的正午曬兩小時看看。只能說活人對陽光的耐受程度比較高而已。
而奈格里斯所知的那些歷史里,凈化術之所以克制亡靈,是因為那是‘圣’光魔法。
光魔法多了一個‘圣’字,就表示它屬于神術的范疇,帶有一部分意念的作用在里面。圣光魔法不光克制亡靈,還克制所有的異端,包括惡魔和元素生物。
只要不挾帶這種針對性的‘意念’作用,圣光魔法就會變成很單純的光魔法。
一杯凈化過的圣水下肚,小女孩迅速解除了負面狀態,安安穩穩的睡著了。
男孩松了口氣,感激的沖著安格叩謝了起來,安格一頓忙活,又是下雨又是凈化,他都看在眼里,這讓他意識到,救回妹妹的不是祭壇上的那團火,而是眼前這具骷髏。
又是兩道魂焰從他的體內飄起來,沒有投向亡靈圣火,而是直接沒入了安格的體內。
只見兩道魂焰在安格的靈魂中糾纏凝結,化成一個奇怪的符號,飄在他的靈魂之心所吞吐的焰芒上。
把這個奇怪的變化跟奈格里斯一說,便聽到黃銅龍妒忌的聲音:“真是狗屎運的家伙,你獲得了他的信仰,從今以后,他就是你的信徒了,狂信徒,狗屎運的家伙,你連神格都沒有,你這個偽神,你還竊取了靈魂網絡,挎巴達!”
挎巴達在魔法語系中有著侮辱和殺死的意思,單獨使用的時候具有強烈的語氣助詞功效,代表奈格里斯心情很糟糕想罵人。
奈格里斯曾經深入的研究過神祗與信徒的關系,最后得出的結論:不是神創造了信徒,而是信徒創造了神。
正如奈格里斯自己一樣,他本來只是一頭知識淵博的黃銅龍,因為信奉他的人多了,日積月累下,他點燃了神火。
不過說實在的,他這個知識之神有點虛,點燃神火靠的是日積月累,靠的是活得時間夠長,直到他八千歲左右的才勉強點燃神火,歸極究底,就是因為他沒有狂信徒。
大家想啊,信奉知識的人,有幾個能狂熱得起來?知識份子比最渣的渣男還要渣,昨天還信誓旦旦大地是平的,今天得到充分的證據后,立刻能把說過的話全吃掉。
他們信奉的是真理,而不是傳授他們知識的黃銅龍。
但真理有千千萬萬,而且千變萬化,水往低處流本來是真理,但是在某個深淵位面,水卻是往高處流的,因為那個深淵有大量的液態汞,水比重低,會浮到汞的上面。
人類的壽命很短,平均壽命四五十年,卻創造了大量的神祗,為什么?因為他們擁有大量狂熱的信徒。
如果說信徒創造了神祗,那狂信徒就是造神的關鍵,因為他會把你的事跡傳播出去,感染更多的人去信奉你,所以,狂信徒往往會成為點燃神火的關鍵。
黃銅龍能不妒忌?他活了八千年都碰不到一個狂信徒,加上他的信徒又比較渣,導致神威不顯。
神威弱也就算了,偏偏他還有神格,這不,不死君王看上他了,把他封印到黃銅之書里。而他的那些渣信徒,也從來沒說想辦法來解救他。
黃銅龍在自怨自艾,安格卻已經戴上稻草帽,幻化出人形,只有這樣他才能發出聲音說話:“發生什么事?它們,追你?”
看到安格帽子一扣就變成了人類,男孩眼睛都瞪圓了,這不就是神跡嗎?如果說油鍋洗手算神跡,那大變活人可就是神跡中的神跡,一瞬間的,男孩的信念又堅定了幾分。
“瘟疫,封鎖,離開家的,殺,妹妹病了,不救,死,搏一搏。”原以為安格說話夠不利索了,沒想到男孩說話更不利索,一個詞一個詞的往外蹦。
然而這正巧符合了安格的說話習慣,一聽他就明白了:“瘟疫?痢疫?這種?”邊說邊指了指小女孩。
封鎖是突如其來的,安格只看到信徒一夜之間不來了,卻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
“是,死好多人,隔離,骷髏送吃,但不治療。”男孩說到。
其實不是不治療,只是治療法師太少了,像他們這種貧民是不會得到救治的,有病了只能硬扛,扛過去就萬事大吉,扛不過去就死在家里。
“死了好多人?”想了想,安格問到:“骷髏能出去?”
“好多,骷髏可以,不染病。”男孩應到。
安格取出一個盤子,裝滿干凈水,施展了幾個凈化術下去,然后抱著盤子準備離開神殿。
“去哪里?”奈格里斯忍不住問到。
“送給牛頭人。”安格應到。
“哦,那一家子信念挺虔誠的,去看看吧,不過你不該問一下你的狂信徒叫什么名字嗎?”奈格里斯真是服了安格了,這可是狂信徒,連名字都不問,以后怎么使喚他?
安格詢問男孩的名字,男孩激動的應到:“歐克。”
帶著凈化過的水來到牛頭人的家里,牛頭人一家早就躺在床上,上吐下泄到脫水了,奄奄一息。窮到吃青苔的貧民牛頭人,壓根不用想是必然中招的。
一杯凈化水下肚,生命力頑強的牛頭人一家頓時就生龍活虎了。一家人逮著安格就一頓拜,這是他們唯一能想到的感謝方式。
從他們身上涌出的魂焰,直接就投入了安格的體內,竟然不需要亡靈之火的中轉了。
這種變化顯然跟靈魂之火上的那個符號有關系,不過安格的注意力已經被別的東西吸引了。
墻壁上掛著一個戴著眼罩的動物顱骨,從顱骨上兩根尖尖的,跟牛頭人相差無幾,卻粗大了一圈的牛角可以看出,這莫不是牛大嬸一家的先祖吧。
“是的,這正是我的曾祖父,拉車·鐵蹄。”多么樸實無華的名字。
吸引安格注意的當然不是顱骨,而是里面的靈魂之火,這具顱骨已經孕生了靈魂,成為一具骷髏,只可惜被掛到墻上,附近也沒有骨架可供組合,于是就只能這樣掛著了。
“有靈魂?怪不得它的眼眶會冒火,所以祖母給它套上眼罩,那怎么辦?這可是先祖的顱骨,繼續掛著太不敬了,要不放到神殿去吧。”一家人商議一番,決定把顱骨交給安格帶去神殿,相信不死神殿能更妥善的安排顱骨里的靈魂。
就這樣,安格莫名其妙抱回來一個牛頭骨,回到神殿發現,菲林已經在這里等了很久,正急得團團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