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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難熬的惡劣天氣

  吃了點野果果腹,又在叢林中休息一夜。

  第二天一早,他們踏上了歸程。

  說起來,天氣還是有些冷了,后半夜下了場霧,早上霧氣也沒有消散,能見度不高。

  但是大家都沒有抱怨,反而欣喜不已。

  有霧氣,能見度低,代表他們被克里人發現的幾率也低。

  至于嚴寒,對眾人的影響反而不大。

  他們是什么人,皮草公司的獵人與皮匠,缺什么都不會缺穿的。

  林耀穿著一身由熊皮制成的皮衣,這是營地的工匠幫他做的,針線活可能不如城鎮里的裁縫,用來保暖卻足夠了。

  其他人也是一樣,泰勒叔侄穿著鹿皮大衣,霍克更是有件狼皮斗篷。

  混的最差的無名皮匠,都有一件厚實的河貍外套,想要凍死他們可不容易。

  “停下,前面有炊煙!”

  走了一個上午,中午的時候霧散了。

  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遙望著遠處的炊煙,因為距離太遠,看不清什么。

  大概能判斷出,煙霧位于十幾里之外。

  當然,望山跑死馬,這里群山環繞,十幾里的山路能讓人走小半天。

  “應該是克里人,只有他們敢明目張膽的生火!”泰勒站在旁邊說了一句,隨后又道:“看克里人的位置,格拉斯他們應該也在前面,我們大概相距20里山路,也就是6小時的路程!”

  相比留在后面的第二梯隊,格拉斯他們這些第一梯隊的成員,因為克里人的追趕行軍速度更快些。

  克里人距離他們十幾里,格拉斯他們就要在這個距離上再加幾里。

  雙方今天應該沒有碰面,起碼林耀一行人沒有聽到槍聲。

  在沒有迷霧的情況下,寂靜的山林中,槍聲少說能傳出十幾里。

  “我們得換個方向,不能再跟在他們身后了。”

  林耀望著遠方的炊煙,對著坐在擔架上,由泰勒叔侄抬著的霍克說道:“霍克,幫我們選個路線,要路比較好走的。”

  霍克不說話,拿著地圖認真思考。

  過了半響之后,他指了指北邊的山頭,又指了指東邊的山峰:“在前面那座山,我們向東走,要是不出意外的話,那是我們進來的路。我爸爸他們沒有選擇走這條路,應該是打算把這條路讓給我們。”

  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方向不錯,怎么都能走出保護區。

  區別是,好走一點,或者曲折一些。

  格拉斯一行人翻山越嶺,走的是最危險的路線,而他們身后可沒跟著克里人,完全可以走更安全的路線。

  “我們也休息一會,分頭去找點吃的。”

  林耀示意大家先停下,自己則帶著弓箭出去狩獵。

  他們的弓已經有箭了,箭是老皮匠在路上用樹枝削的,足以應付一些諸如兔子,麋鹿之類的中小型獵物。

  至于狼群與黑熊,他們并不太擔心。

  方圓數百公里內的食肉性動物,被他們獵殺的差不多了,沒死的也成了驚弓之鳥。

  相比野獸,他們更要小心折返的克里人。

  格拉斯他們身后,足足追著一百多名克里族戰士,外加幾名克里族勇士。

  誰也不敢肯定,他們是否會一直追下去。

  萬一追到半路,有一些人選擇返回,他們這群跟在后面的老弱病殘就危險了,這也是林耀希望更換路線的原因。

  “收獲不錯,獵到了一只山雞,我都不知道這里有山雞的!”

  半小時后,林耀返回臨時營地:“你們找到了什么?”

  “一些野蘑菇,這東西在樹林里有很多。”泰勒回答道。

  “我找到了一些野菜,要是能生火就好了,山雞燉蘑菇再撒上點野菜,簡直是人間一絕。”威廉百無聊賴的說著。

  “想也別想,濃煙會引來克里人,我可不想被人追殺。”

  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他也想吃山雞燉蘑菇,但是不現實。

  濃煙會引來克里人,所以他們別無選擇,不管是山雞還是蘑菇都得生吃。

  幸好他們是荒野獵人,吃生肉是他們的必備技能。

  換成城市里的廢青,還不得吃多少吐多少。

  “這只山雞很肥,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不說讓大家全吃飽,估計也能吃個七分飽了。”

  林耀將野雞拋給威廉處理,自己則坐在石頭上擦拭起了步槍,念念叨叨的嘀咕著:“我想吃烤土豆了,只要生一堆火,將土豆丟在里面就行,考好之后,剝開外皮,香味能饞的人流口水!”

  “先生?”

  “嗯?”

  林耀抬頭,發現叫他的是霍克,于是問道:“有事?”

  “杰拉德隊長真的和老板他們會合了?”霍克拄著拐棍,站在一旁看著他。

  林耀面色不變,反問道:“當然了,不然呢?”

  霍克沒有再問,只是總覺得林耀的說法有些敷衍。

  換個正常人就知道,前面是克里人,想要跟第一梯隊會合,就要越過克里人的防線,這無疑是極其危險的事。

  杰拉德怎么會這么干,他身為狩獵隊的隊長,很清楚克里人的厲害。

  克里人不止有弓箭和長矛,也有火槍與獵槍作為武器。

  不說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隊,單單是克里人這關就讓人兇多吉少,杰拉德那樣的聰明人怎么會冒險。

  “不要胡思亂想,你要多休息,爭取早點好起來,我們不可能一直抬著你走。”

  林耀沒讓霍克繼續想下去,與其想這個,不如想想接下來該怎么走。

  他們不可能一直過茹毛飲血的日子,所以要盡快甩開克里人,回歸有火焰,有營地的文明社會。

  休息一個小時,下午隊伍再次出發。

  這一走,在停下來就是晚上了,他們用一個下午的時間,走了將近十幾里的山路。

  算一算,一天大概能走五十里左右。

  或許有人覺得這個數字并不高,比如抗戰時期,我軍行軍速度大概在每日里上下,強行軍時甚至能達到單日200里。

  可那是陸地行軍速度,而且是有路的情況,換成山地肯定要慢很多。

  他們沒有現成的道路,再加上帶上霍克這個殘疾人,五十里山路已經是他們的極限。

  林耀對眼下的速度還是比較滿意的,按照他自己的估算,大概要天就能走出保護區。

  可惜,就在林耀覺得,一切都在向著好的方向發展時,第一個挑戰者來了。

  當夜,山里下起了雨夾雪。

  這是初冬的第一場雨夾雪,也可能是最后一場。

  不管怎么樣,這場雨夾雪來的不是時候。

  林耀一行人卷縮在一顆大樹下,盡可能的抱團取暖。

  可這并沒有什么用,秋天的樹葉已經掉光了,光禿禿的樹干無法阻擋雨雪。

  實在沒辦法了,他們只能縮在大衣里,像蟲繭一樣藏在里面。

  就是這樣,也擋不住雨水的倒灌,這一夜真是折磨人。

  后半夜,遲遲沒有睡意的林耀,緊了緊自己的熊皮大衣。

  他有熊皮大衣御寒,都覺得這一晚難熬。

  其他人沒有他這樣的條件,估計會更覺得冷吧。

  也不知老皮匠怎么樣了?

  他只有一件河貍皮外套,在平常時候足夠保暖,在這種時候恐怕不夠啊。

  說實話,他們還是考慮不周,離開前居然忘了在身上帶幾張皮子。

  如果每人帶著幾張皮毛,晚上睡覺的時候鋪一塊,蓋一塊,或許就不用擔心雨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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