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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節 狩獵1

  烈日之下,鐵騎飛馳。

  騎著摩托車在無人的曠野奔馳確實是一件享受。湯瑪士開在張成前面,不停的發出一聲聲快意的高喊聲。張成開車技術較差,但是疾馳在曠野之中,確實極大滿足了人類的某種天性。

  “知道嗎,張成,我其實想這么自由自在的開車已經很久了!”湯瑪士一邊開車一邊大聲的說道。“這確實很棒,不是嗎?”

  在他們身后較遠處,一輛越野吉普車正跟在后面。開車的是一位沉默寡言,斑白頭發,大概五十來歲的中年白種男人。湯瑪士介紹名字叫康恩。不過話說回來,雖然他確實是個白人,但湯瑪士卻說明這位康恩先生有印第安血統,在這個區域內是享受特權的。不止如此,湯瑪士還再三炫耀的表示這位是這個地方能找到的最好的狩獵及野外生活助手。康恩不懂華文,不過湯瑪士可以居中翻譯。

  這趟旅途準備的頗為周全。吉普車上有帳篷和其他各種裝備。他們要在這片荒郊野外度過兩天一夜的狩獵時光,預計要明天天黑才能回來。至于食物,車上只有簡單的罐頭食品,但是湯瑪士強調這根本就是多余的。不管在這個狩獵區域遇到什么,他們將享受野味大餐。

  “我也這么認為!”張成回答道。這種速度的快樂暫時驅走了所有的陰云。

  這片原野地勢開闊而平坦,亂石堆、灌木叢以及土溝之類障礙極少,正是所謂一馬平川。放古代,這里是騎馬馳騁的好地方,當然現代的車輛更棒。

  摩托車和汽車的引擎聲似乎驚動了什么。遠處能看到有模糊的身影在動。

  “親愛的朋友,看樣子我們有獵物啦。第一個讓給我怎么樣?”湯瑪士說道。

  “好的!”張成回答。

  他們兩個駕駛著摩托車迅速沖著那個草原上跳動的影子追逐而去。幾分鐘時間,那個身影就暴露在視野里:不是別的,正是一只野兔。

  “午餐我們可以試試兔肉湯。”湯瑪士大聲說道。他在靠邊一個位置停車,然后舉起獵槍,瞄準。伴隨著一聲槍響,兔子身體如遭雷擊,瞬間就不動了。

  就算是張成也承認湯瑪士確實有一手好槍法。當然人家是射擊教練,這種程度很正常。

  湯瑪士很快將他的戰利品放到了摩托車上——張成注意到兔子被準確的一槍爆頭。

  “湯瑪士,這是你最得意的一槍了吧?”張成隨口問道。

  “不,我最得意的一槍是兩年前,”湯瑪士被獵殺的喜悅弄得很興奮,也就沒隱瞞了。“是中東戰場上,我在四百米的距離用一發子彈打碎了對方坦克的傳感器。坦克的炮口已經差一點就指向我們了……那一槍救了我們整個隊伍,就連我都沒信心再來同樣的一槍了。”

  “坦克?可是兩年前……合眾國軍隊在兩年前在那邊和誰打?”

  “不是合眾國,是軍事承包商。”湯瑪士說道。“或者用你更熟悉的話來說,是雇傭兵!”

  “你當過雇傭兵?”

  “哈,是的。我承認我后悔了,但是那個時候我們很多軍隊里傻瓜都被那群死亡販子用高價打動了。你知道他們給了我多少薪水嗎?不過我的槍法對得起那份薪水!”湯瑪士說道。他環顧四周,剛才的槍聲似乎驚動了更多的野獸。“親愛的朋友,你看,那邊又有東西了。”

  張成順著湯瑪士所指方向望去,只見遠處又有一個身影在跳動。他也開車追了上去。果然,那也是一只兔子。張成學著湯瑪士的動作,不過他追的比湯瑪士更近一些。停車,舉槍瞄準……然后扣下扳機!

  兔子向上高高一跳,然后落地翻滾兩周就不動了。

  張成也開車向前,滿懷喜悅的從地上撿起了自己的戰利品。

  在曠野之上追獵,確實有著一種難以言喻的快樂。就像是人類某種天賦的本能一樣。追逐獵物,殺死獵物,這就是人類站在食物鏈巔峰的最好證明。

  這聲槍響驚動了更多的兔子,一眼望去,似乎到處都有被驚動的兔子四處亂跑。

  “嘿,親愛的朋友,這些兔子真的只算是開胃菜。我們只要有足夠的兔子肉燒湯就可以了。我們的目標是蠻羊。而蠻羊的活動區還在前方呢,”湯瑪士說道。“找到那種東西可不容易。知道嗎,前幾年它們還是禁止狩獵的保護動物呢。”

  “前幾年?這么說你也是第一次?”張成這才意識到湯瑪士的意思。

  “是的,我知道承認這個有點不好意思,但確實我也是第一次來狩獵蠻羊。”湯瑪士趕緊說道。“不過我狩獵野豬的成績很不錯。”

  “除了野豬還有啥?”

  “還有鹿,不過其他的動物就不行了。”湯瑪士顯然很遺憾。“其他都是保護動物了。”

  他們一邊聊天一邊繼續前行。有順路的兔子就獵殺,但是如果兔子逃跑的方向和他們前進方向不同,他們也就沒太在意。但是哪怕如此,兩個人已經積累了五六只兔子的戰績。這位射擊教練真的是個神槍手,他有著敏銳的視覺和精準的槍法,基本上一槍一個。而張成的成績要差一些,不過至少也是兩槍就能打中一只。

  駕車馳騁,隨意獵殺,這給人一種無往不利的快感。

  半天的行程之后,他們進入了蠻羊活動區的邊緣。按照他們得到的狩獵許可,他們最多能獵殺五只蠻羊。當然不管是張成還是湯瑪士都認為這樣已經足夠多了。

  這個地區要比剛才的看上更蠻荒一些——或者說更干燥一些。地上的草少了,到處可見裸露而干燥的紅褐色土層。整個地貌基本上就是荒涼的巖石和沙土。

  中午的時候,康恩展現了作為優秀助手的風采。他用非常靈活的方法處理了兩個人的戰利品:將兔子剝皮,去內臟,清洗,最終用一個簡單的瓦罐就地燒了一大罐兔肉湯。五六只兔子說多不多,但足夠三個人都不需要其他的食物了。

  “這個味道倒是很有特色。”張成一邊吃一邊說道。

  “印第安的烹飪技術。”湯瑪士回答道。“我們的康恩先生在這方面很擅長。你瞧,親愛的朋友,你的錢沒有白花,這個助手值這個價格。”

  助手是值這個價錢,但是……好吧,張成將吐槽的心情按捺下去。其實湯瑪士這個人還不錯,就是喜歡蹭小便宜罷了。奸商是奸商,但是也只是抬高價格的奸商,并非那種毫無下限,為了賺錢坑蒙拐騙無所不為的奸商。

  張成注意到康恩將所有兔子內臟和毛皮都隨意的丟棄了。

  “這么做沒事吧?”張成隨口問了一句。

  “當然絕對沒問題。”湯瑪士回答道。“你別看這里似乎很荒蕪,但實際上還是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肉食動物的。這種東西,”他指了指那堆兔子的內臟。“在這里不會超過一個小時的時間。血腥味會迅速引來肉食者。別說這么個小東西了,就算是蠻羊也不會有任何區別……哪怕是整個尸體都能在幾個小時內就被啃食殆盡,就剩下一堆骸骨而已。”

  “蠻羊……蠻羊比人的體重還重吧?”張成來之前也是稍微了解一下狩獵的內容的。

  “是啊,蠻羊都如此,更別說人了。”湯瑪士聳聳肩。“看著這片曠野,我就會有一種本能的聯想:曾經有很多人,以后也會有很多人,就這么孤零零的,無人知曉的死在這片曠野里。哈哈哈……”他大笑起來。“這就是為什么我會想來這里打獵,危險而神秘,這才是適合男人的運動不是嗎?”

  不過這個“危險”,只是存在于理論上,存在于人類的感覺中。看著身后的摩托車,看著滿載各種物資和助手的汽車,再聯想到手中的獵槍,沒人會真的認為這種狩獵有多危險。哪怕最糟糕的情況,那也可以通過車載的電話聯系救援的。

  而穿越就不是如此了。

  簡單而美味的兔肉午餐之后,他們在太陽最烈的中午休息了一個小時,然后繼續驅車前進。雖然太陽有點毒辣,但是因為車速快的緣故,空氣流動速度快,幾乎感覺不到炎熱。

  下午兩點左右,通過車載的點位系統獲知,他們已經進入預定狩獵區的范圍了。湯瑪士站在車邊,開始為預定的狩獵做最后的準備。和野兔那種小動物不同,狩獵大型獵物需要合適的大口徑槍械。湯瑪士為自己準備的是一把不知道型號,但是看著就很古樸的單發獵槍。而張成是一把滿是現代化氣息,帶著瞄準鏡的槍械。

  “不管是野豬還是鹿還是蠻羊,總之遇到就可以獵殺。”湯瑪士說道。

  “我們的狩獵真的是合法的嗎?”張成還是有些覺得不太對頭。畢竟他可是游客,一沒有狩獵證二沒有持槍證。

  “知道這是哪里嗎?這里是印第安的人保留區。”湯瑪士笑了起來。“只要取得印第安人的許可,那就是合法的。放心吧,”他拍了拍張成的肩膀。“親愛的朋友,還是多考慮一下怎么獵殺蠻羊吧!摩托車可不能開過去。”

  這些大型動物都是很機敏的,摩托車和汽車的引擎聲隔著老遠就能把它們嚇跑。所以實際上真正的打獵還是要靠著獵手步行。看了一番地圖之后,兩個做出一個決定,兩個人兵分兩路,一左一右迂回向前,康恩則在這里耐心等待著槍聲。

  “先開槍的會賺便宜的。”湯瑪士嬉皮笑臉的說道。“不過有競爭才是好事,不是嗎?”

  張成對此不置可否。兩個人分開,各自走向兩邊。視野的盡頭是一片荒涼,渺無人煙。張成走了半個小時的路,四周已經看不見任何人的情況下,從懷里拿出一張卡牌。

  “人類尸體:一個人類被殺后的尸體,尸體還很新鮮,推測死亡時間不是很久。耗費0。特性:就是一具尸體而已。”

  這正是從異世界帶過來的,吳嵐的尸體。不知道為什么,張成不想將其帶回異界安置。

  他將尸體丟在地上,將其和卡牌的聯系斷絕。現在尸體就只是尸體了。這樣應該就行了。

  遠方響起了一聲槍響——很遠,但曠野中依然清晰傳播。張成立刻明白湯瑪士已經得手了。

  天黑下來的時候,湯瑪士兌現了他的承諾:營地的篝火上,一只肥大的羊腿正在火上烤著。另外一邊的燒烤架上,則是被切成比較薄的羊肉。當然肉湯也沒有缺席。

  野生動物的肉味膻味比較濃,不過康恩先生確實對得起他的高薪,他顯然采用了多種香料,有效化解了腥膻味。至少在試吃小塊烤肉的時候,張成覺得放國內也算是大廚水平了。

  湯瑪士整個晚餐過程中都在啤酒和吹牛中度過,他反復強調自己是多么敏銳,多么準確,多么善于伏擊,從而得以成功的一槍放倒了羊群中最大的那只肥羊。他還說了,其他倒也罷了,羊頭他必須帶回去,要做成標本來紀念這次成功的狩獵。

  這頓美餐在啤酒和烤羊肉以及湯瑪士的吹牛中持續了很久時間,一直到九點半才睡覺。

  一日辛勞,沒花費多少時間就聽見湯瑪士的呼嚕聲在帳篷中響起。和他的聲音比起來,康恩的呼吸輕微一些,也更有韻律感,但聽著也確實是睡著了。

  張成悄悄從帳篷里爬起來,并盡量無聲的的離開營地。他并不擔心被同伴發覺,畢竟哪怕被發現也只需說自己要上廁所。

  這片荒野看似蠻荒,實則沒什么危險。在過來的路上,張成看到了一個很大的地穴。

  過來的時候沒什么感覺,但是現在回想覺得這里或許可以藏下很多東西,而且很難被發現。

  在黑暗中走了幾百米后,張到了地穴邊上,掏出另外幾張“人類尸體”,一股腦的全部丟進了土洞里面。這幾個應該都是高中生……不過在這個自由的國度,每年都有大批無名尸體被發現,多幾個也無所謂。至于這些尸體丟在這里合不合適……至少張成覺得,沒有比這個地方更合適的了。

  他帶著一種放松的心情繞一個小圈,走到一個小高地上,放眼欣賞這美麗的夜色。明朗的月色下,夜晚的荒原更有一種靜謐的美感,可以真切的……等等,這是什么?

  張成看到一具人體躺在遠處另外一個高地裸露的巖石之上。因為光線緣故,看不真切,但是那確實是一具人體無疑。那副身體靜臥地面,沒有睡袋,沒有被褥,就這么一動不動。

  X的,怎么來處理尸體的我居然遇到另外一個被拋尸的倒霉蛋?這是什么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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