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小姐。”
梶井雛子的聲音很好聽。
雖然平時冷著一張臉的樣子,讓人覺得難以接近。
但一旦笑起來,卻能讓人感受到一股莫名的親和力,從而無形中拉近了彼此間的距離。
更何況,小蘭本就對她有著好感。
“你的觀察力不錯。的確,如果兇手是我的話,沒必要還將瓶子留在這里。更何況,正如我之前所說。”
“如果真是我下毒殺死的辻村先生,那么情況對我很是不利。”
梶井雛子耐心的解釋著。
一番話下來,將嫌疑徹底抹殺了個干凈。
的確。
之前全然沒有任何交集,也沒什么愛恨情仇糾紛的兩人,何至于到冒著風險殺對方的地步?
“我想利光先生會選擇,將瓶子收起來的原因……誤以為下毒的人,是公江夫人吧。”
接著,梶井雛子道出了自己的猜測來。
在剛來到書房時,一旁沙發前的茶幾上,就已經有了一杯沏好的茶水。
旁邊還放著一個褐色的小瓶子。
因為沒有標簽的緣故,只知道里面裝著某種液體。
由于當時茶杯中裝的是紅茶,她便猜測里面裝的是蜂蜜。裝在小瓶子中的話,比大罐裝的蜂蜜,更利于保存和使用。
對紅茶并不感興趣的梶井雛子,并沒有品嘗它的滋味。
這一點在曾接受媒體采訪時,有提及過。
之后,據辻村利光所述。
公江出門前,便替辻村勛泡好了茶。
因為泡紅茶手藝不錯的緣故,所以他總是喝妻子所泡的茶。
正是因為這一點,讓辻村利光產生了誤解。
許是懷著愧疚之心,便將裝有毒素的小瓶子藏了起來。想著,即便是發現了,也聲稱是自己所謂,替她頂罪。
“這種情況,應該會以《刑法典》第104條的證據隱滅罪,被起訴吧?”
服部平次說著,看向了東馬。
《刑法典》第104條的證據隱滅罪: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日元以下罰款。
好歹自己父親也是警察。
雖然現在的自己,無法成為一名警察。
但哪怕僅僅是偵探,對《刑法典》內容有所了解,也是必不可少的。
感受到對方視線的東馬,淡淡地瞥了他一眼。
隨逐解釋道:“在親屬間有特例。也就是說,親屬為了對方的利益而犯的時候,可以免除該刑。”
言簡意賅就是,無法以“證據隱滅罪”,將其送檢。
“不過……”東馬話鋒一轉,接著道:“讓真相得以被世人知曉,和以名譽損毀罪起訴的話,還是可以做到的。法定刑罰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
當然,現在并沒有任何證據。
如果辻村利光咬定自己沒有做過的話,那么法律也無能為力。
聽著東馬與服部平次的談論,被提及的主人公低沉的笑了一聲。
他扭頭看了眼,站在一旁的辻村公江。
然后又抬起頭來,盯著上方的天花板,或是水晶吊燈。
“人啊……終究要承擔,自己所種下的惡果,所犯下的罪行。”
看起來,他似乎會選擇坦白了。
無論如何,一個家庭被他們硬生生毀掉,以及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奪取了一個無辜年輕人性命的事實,是無法改變的。
案件就此,告一段落。
在離開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柯南越想越覺得不對勁。
但要說哪里不對勁……總覺得哪哪都不對勁。
實在就像是,一切都是被精心設計好的一般。
果然,那個女人是兇手嗎?
不,不對。
那樣做,也太冒險了,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
“東馬。”
柯南出聲,叫住了一言不發,走在最前面的人。
看上去,他有些心不在焉的樣子。
“東馬!”
再次出聲呼喚后,對方才像是被拉回了神志一般,終于停了下來。
頓住腳步后,東馬轉身看向了柯南。
街燈將他們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
“什么?”東馬不解,一臉疑惑地望著他。
“你覺得,我們現在所看見的,真的是‘真相’嗎?”
柯南相信,東馬一定能發現其中的不對。
或許辻村勛真的是自殺。
但卻不是根據自己的主觀意愿,選擇自殺的。
興許,是梶井議員做了什么,逼迫他選擇自殺的。
可無論是哪種猜測,這起案件至關重要的人,都逃脫不了干系。
不是辻村公江,而是梶井雛子。
靜靜聽完對方說完后,東馬沉默了片刻。
黑夜是沉重的。
“別自戀了。”
他看著柯南,認真地說道:“我們不是神,只是一介普通人而已,不可能知道真相的。”
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律師和偵探,一定要知曉真相。
“可是。”柯南略顯不贊同,“如果不知道真相的話,那么正義又在何處呢?還有你之前的那番話……”
他清楚的記得,東馬曾解釋的,關于律師勛章的含義——
陽光照進真相。
所以律師,是正義的伙伴。
可反觀東馬現在的這番話,簡直是在推翻之前那個,說著正義之詞的自己。
是要被棄正義嗎?
拋棄自己的伙伴?
柯南迫切的,想要知曉這個問題的答案。
“為什么梶井議員所說的,就不能是真相呢?當然,也可能是辻村公江下的毒,甚至可能是辻村利光下的毒……可不管什么答案,有一點,我覺得是沒法否認的。”
東馬嚴肅認真,無比肯定地說道:“那就是,無論如何,梶井議員都不可能下毒。這就是我的答案。”
既然梶井雛子不可能下毒,那么余下的,就是辻村一家的家事了。
機緣巧合下,得以與親生女兒重聚的辻村公江。
無論如何,無論是誰……如今,都沒辦法再拆散她們母女吧?
“至于你所說的正義——”
東馬頓了一下,像是在思考著什么:“你認為的正義,或許只存在于特攝英雄劇和《少年JUMP》中吧。工藤,我們不是神,沒法做到絕對正義的。”
如果自己沒法完全依法行事,卻用過高的標準去要求別人,不就正是“雙標”嗎?
若不是因為蝴蝶效應。
只怕現在的柯南,早就身犯數罪了。
“我們只需要,做到自己堅持的正義就好了。例如……殺人是不對的。所以無論如何,都想要去阻止,因為不想讓更多人被傷害。”
不僅僅是加害人與受害人。
還有他們的家人。
“可如果沒有充足或是絕對的證據,我也不會貿然行事的。如果全憑主觀臆斷的話,那一定會有不少冤罪產生了。”
他希望柯南,能夠明白這個道理。
自己不是沒有所懷疑。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