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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歡喜冤家

  好家伙。

  東馬“嘖嘖”了兩聲。

  看著銀色手提箱中的鈔票,不禁感慨道:“沒想到這尾藤賢吾不簡單啊。”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諸伏高明道:“五年前,正好有一位退休的富豪在長野的家中,被盜了一千萬日元整。”

  五年前?

  公訴時效以法定刑為基準,由刑事訴訟法第250條第2項規定。

  盜竊罪的公訴時效是7年。

  公訴時效的起算點是犯罪行為結束的時間,從盜竊他人物品的瞬間開始時效進行,經過7年時效就結束了。

  簡單來說,就是七年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使用這筆錢,警方也不能對其進行問責了。

  還有兩年,就過公訴時效了。

  感情是因為有這筆錢作為保障,所以才會一直不找工作,死皮賴臉的吃軟飯啊。

  “竟然因為區區一千萬,就做出盜竊這種犯罪這事,實在是太不應該了!”東馬痛罵著,只覺得萬分痛心疾首。

  因為這區區一千萬,還間接性的害了一名無辜女子重病住院,實在是罪大惡極!

  “咳。”

  諸伏高明輕咳了一聲。

  先別提這一千萬是不是只是區區……

  “請問你們所來的,這間房屋的主人是?”

  既然與案件有關。

  那么就一定要趁著還在公訴時效的時間內,早日將嫌疑人抓捕歸案!

  “不用了。”

  將手提箱蓋上后,東馬起身道:“那個人已經被警視廳的人帶走了。即便真的跟五年前的盜竊案有關,也會移交給警視廳方面負責。”

  “另外,諸伏警官是刑事課,而不是盜竊課的警官吧?這也并非是你負責的范圍。”

  這番話說得,完全是不留絲毫情面。

  諸伏高明欲言又止。

  難道是自己之前做了什么,讓對方感到了厭惡嗎?

  否則,即便只是陌生人的情況下,哪怕只是勉強,也會保持陌生人間的友善吧?

  可惜最后,幾番猶豫下來,諸伏高明最后并沒能問出這個問題。

  或許是覺得,自己年長了對方許多,不好在這個問題上過于計較。

  “東西就放在這里了,剩下就交給新野署自己解決吧。希望在事情圓滿解決后,直接聯系警視廳方面就好。畢竟還有一個女孩,等著這筆錢做手術。”

  說著這話,東馬摘下了手上的白手套,便想要徑直離開這里。

  諸伏高明沒有叫住他。

  東馬的GTR已經加滿油了。

  因為幫忙成破案的緣故,這筆錢是諸伏高明自掏腰包出的,算是表達謝意。

  但在他們正準備上車離開時,對方卻突然出聲叫住了他們。

  更準確的說,是叫住了東馬。

  “交換一下聯系方式吧?”

  諸伏高明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出于何種目的和心思,才會突然叫住了他。

  或許是“郭奉孝在,不使孤至此”的赤壁;也或許是提到“孔明”時,對方眼中的平淡;更或許是從蛛絲馬跡中,還原出大半個案件和輕松破解謎題的鎮定。

  很迷人,也很吸引人。

  也或許是他的眼睛吧,如紅寶石一般罕見的漂亮眼睛,熠熠生輝。

  清澈且純粹。

  的確很久沒有見到,這樣的眼睛了。

  “才不要。”

  東馬笑容燦爛的拒絕了。

  這下,讓諸伏高明清晰的意識到,對方是真的討厭自己。

  只是這個原因,或許東馬自己知曉。

  清楚的記得,在原著中諸伏高明曾提及過“雪中之筍”這個成語,并從解釋中得知,這個成語來自華夏。

  現實世界中,文學系畢業的東馬,查閱了諸多資料,甚至詢問過一些教授,都只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因為“雪中之筍”這個成語,是日本人根據三國時孝子孟宗的典故,而創造出來的。

  如果只是根據詞面來看,“雪中之筍”便是指的冬筍,僅僅如此。

  同樣是來自三國時孝子孟宗典故的成語,華夏有的只是“哭竹生筍”。

  喜歡一個人需要理由嗎?

  不需要。

  討厭一個人需要理由嗎?

  不需要。

  如果真的要什么理由,那就跟諸星大畫蛇添足,在麻婆豆腐中加了草莓,自己看見時的心情是一樣的吧。

  “這樣啊……”

  諸伏高明只得作罷。

  “沒事!”園子將東馬擠到了一旁,興奮地說道:“你可以和我交換聯系方式啊!我和這家伙可是朋友,有什么消息都能第一時間告訴你!”

  叛徒!

  東馬一聽這話,自然是不樂意了。

  果然沒有對象束縛的園子,就跟脫韁的野馬是一樣的。

“小心我直接以‘侵犯  隱私’的罪名起訴你!”

  “喂!不要以為你這家伙成了律師,就了不起啊!”

  “我只是在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權利!”

  “你——”

  二人開始不顧周圍的爭論起來,堪比一場精彩的辯論賽。

  “吶,柯南。”小蘭俯身看向了一旁,正看得專心致志的柯南。

  微笑著輕聲說道:“你覺不覺得,東馬和園子,好像歡喜冤家一樣?”

  歡喜冤家嗎?

  雖然看上去沒什么感情,或者每次見面都恨不得掐死對方一樣……實際上,卻是形影不離,或是牽掛彼此的關系嗎?

  柯南畢竟不是什么戀愛方面的專家。

  再加上之前東馬曾說過的話,更是讓在旁人看來,或許如此的局面,變得有些棘手起來。

  但猶豫了一下后,柯南還是選擇附和小蘭的說辭。

  “小蘭姐姐說得對!”

  反正自己現在,只是柯南罷了。

  杯戶中央醫院。

  到達東京,將園子和小蘭都分別送回家后,東馬又開車帶著柯南,來到了醫院。

  也就是志水佳奈住院的地方。

  302號,便是她所處的房間。

  既然是來探望病人的,哪有空手而來的道理?

  故而在路上,東馬順路買了一束并沒有濃郁香味的鮮花,以及水果禮盒,作為慰問的必需品。

  “東律師——”

  在床上低頭看著手中雜志的志水佳奈,聽見了滑門的動靜后,便立馬抬頭望去。

  自然看清了前來的東馬,以及抱著一束鮮花的柯南。

  也正是趁著這個機會,柯南還終于能夠打量,那個“傻女孩”究竟是何許人也。

  五官單拆來看,都意外的不錯。

  但組合在一切,卻顯得像是沒加鹽的湯一般寡淡,可以稱得上是平平無奇。

  如果要用一種植物來比喻的話,那一定就是路邊隨處可見,不惹人注目的“狗尾巴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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