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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風見裕也,我記住你了

  “自殺?”

  將這個結果告知給柯南后,他也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

  按照之前的推理來看,羽場二三一并非是“美航局非法訪問事件”的真兇。

  雖然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可如果是被冤枉的,那在公審時一定會有翻盤的機會。

  只要辯護律師竭盡去做,按照當時的時間點來看,一定可以!

  可是,自殺?

  畏罪自殺?

  從無知者的角度來看,是會這樣以為吧?

  “我找不到他自殺的理由。”

  東馬淡淡的說道:“如果是刑警負責的案件,嫌疑人在拘留所中自殺,我不會覺得有絲毫意外。”

  “可如果是公安,我會懷疑所謂的‘自殺’,僅僅是將‘羽場二三一’這個身份抹去罷了。”

  讓“羽場二三一”在司法意義上宣布死亡。

  然后給其換一個名字,捏造新的身份,讓他離開東京,去其他城市生活。

  開始全新的人生。

  當然,在一開始時,肯定會有公安在暗中監視。

  但時間一長,沒有發覺有任何異樣,便會取消對他的監視,獲得真正意義上的“新生”。

  如果真的是公安的手筆,事情就變得棘手了。

  畢竟他們,是專業從事這樣違法行為的人員。

  履歷、身份,都會完美的挑不出絲毫毛病來。

  若是再讓羽場二三一整容的話,那事情就變得更加復雜了,無從下手。

  一個人也好,兩個人也罷。

  他們的力量終究是渺小的。

  現在看來,只好向自己一些道上的朋友,尋求幫助了。

  正當東馬從口袋中掏出手機,準備聯系羽生吉良時,柯南的手機正好響了。

  不過更準確的來說,是“工藤新一”的手機響了。

  一見到來電顯示是小蘭的名字,柯南連忙拿起了蝴蝶結變聲器,調出了工藤新一的聲音。

  “喂,小蘭啊?什么事啊?”

  一般情況下,小蘭是不會主動聯系他的。

  除非,是有什么很緊急的事情發生了。

  “新、新一!”

  對面傳來了小蘭帶著哭腔的聲音,“爸爸他、他要被警察抓走了!”

  什么?!

  柯南大吃一驚。

  雖然他知道,毛利小五郎是個愛喝酒、愛賭馬、愛玩小鋼珠,還好色的男人。

  但犯罪這件事,哪怕是借他十個膽子,都不敢的吧?

  更何況,他還曾是一名警察。

  “小蘭別急,你先把詳細情況告訴我!”

  柯南一邊說著,安慰著小蘭。

  一邊抬頭看向了東馬,示意對方趕緊開車前往毛利偵探事務所。

  GTR好歹有著比肩頂級超跑的速度。

  只要幸運的不遇上交通巡警,不被電子探頭抓拍到……

  一路風馳電掣,就會像是笑氣連續不斷的跑跑卡丁車一樣,不過柯學中拋起一枚硬幣的功夫,車輛便到達了毛利偵探事務所的附近。

  因為樓下已經停了警車的緣故,東馬只好先讓柯南下車,然后找到了附近空閑著的停車位,將車停好。

  接著,便連忙與在樓梯口焦急不安的柯南一同,上了二樓。

  “喂,放開我,放開我!”

  被兩名公安夾在中間的毛利小五郎,不停掙扎著。

  他為自己辯解著:“我怎么可能去炸國際會場啊!動機呢?動機呢!”

目暮十三站在一旁  ,搖頭嘆息,根本沒有任何主意。

  公安部已經拿出了確鑿的證據,甚至在一些關鍵地方,也提取到了毛利小五郎的指紋。

  除此之外,還在電腦中,找出了東京峰會場的內部結構圖、電路圖等。

  甚至還有詳細得,可以當做教科書一般的犯罪手法文檔。

  “等一下!”

  東馬出現擋在了門口,叫住了他們。

  他的出現,令毛利小五郎心里一陣狂喜。

  “東馬,你來得正好!”

  毛利小五郎喜出望外:“你快告訴他們,我不可能去做那種恐怖分子才有的行為!”

  雖然貪財了一點,好色了一點。

  但該有的底線,他還是有的,這點東馬再清楚不過了。

  “毛利叔……”

  深受信賴的東馬,感動不已:“我相信一個連電腦刷新都不會的你,是沒法完成這種高智商的犯罪的!”

  聽著,這話確確實實是在為毛利小五郎開脫。

  可就是這話,怎么聽有點味不對呢?

  “沒關系,您放心。”

  東馬來到了毛利小五郎身前,安慰完之后,便將視線放在了另一旁身穿綠色西裝的男人身上。

  綠色西裝、短刺猬頭,戴著一副黑框橢圓眼鏡,看上去一副不茍言笑的嚴肅樣——

  警視廳公安部的“風見裕也”。

  在之前的公交車人質劫持事件中,也算打過照面。

  因為今天所發生的爆炸案的緣故,他似乎受了傷,臉上貼了幾張創口貼。

  索性當時案件發生時,是在外圍,所以只是輕傷。

  “公安的人嗎?”

  東馬故意裝作記憶力不好的樣子,“能出示一下您的警察手賬嗎?”

  警察在執行公務時,有出示警察手賬的義務。

  但只有“接受職務盤問的人”、“被捕人士”、“接受作為任意調查的一環的‘詢問’(提問)的人”、“搜查、扣押等強制搜查的對象及相關人員”,才能要求對方出示。

  也就是說,對于東馬的要求,風見裕也自然也可以選擇拒絕。

  “對了。”

  畢竟,東馬是律師。

  他當然知曉這一點。

  故意裝作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看向了毛利小五郎。

  “我并不屬于可要求出示的‘四類人’之一。毛利叔,拜托你讓他出示一下吧?”

  雖然不解用意何為,但出于信任,毛利小五郎自然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正準備按照對方要求詢問時,風見裕也便出聲打斷了他。

  “不用了。”

  為了盡快將毛利小五郎帶走,風見裕也不愿在這樣的事情上,浪費時間。

  他按照流程,出示了自己的警察手賬。

  “警視廳公安部,風見裕也。”

  自我介紹完畢后,他便將警察手賬收回到了西裝內側口袋。

  并看著東馬問道:“可以了吧?”

  剩下的意思,不言而喻。

  “當然。”

  他笑著,讓開了一條路。

  就在他們帶著毛利小五郎快要走出門口之際,身后傳來了東馬的聲音。

  “警察編號,第3407504號,我記住了。”

  東馬笑得格外燦爛,連帶的窗外的夕陽都變得耀眼了不少。

  “請放心,我一定會打電話到監察官室,投訴你的。”

  監察官,是警察中的警察。

  風見裕也腳步微頓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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