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就這么聊著,突然有一個人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說道:“李隊長,你沒覺得他名字有些耳熟嗎?”
“耳熟?”
李隊長心里一個‘咯噔’,對方這么年輕不會真的是什么領導吧?
他剛剛也沒有看對方的證件,只當是犯罪嫌疑人家屬找來的八竿子打不著的關系,一個小嘍啰而已,自己也沒必要買他們的賬。
可如果對方真的是什么領導的話,那剛剛自己的這個行為,就有些欠妥當。
但想到自己剛剛也是公事公辦,并沒有真正的得罪他,便也舒了一口氣。
“好像是有些耳熟,鄧教官不是說,警捕拳不就是一個叫江浩的人創造的嗎?”
“還真是,不會是同一個人吧?”
眾人議論紛紛,漸漸地,有人也想起了去年的時候,南省的所有公安人員,或多或少都聽過江浩的名聲,只是過去了這么久,一時間大家沒有想起來罷了。
“那個江浩的照片有沒有?拿出來看看不就知道了!”
“這哪有?”
說話間,眾人來到了操場。
“快點啦,就等你們了!”
此時的操場上,已經來了不少人,鄧遠文看到他們還在那吊兒郎當的,邊走邊聊天,頓時催促了一聲。
“是!”
聽到鄧教官喊自己,他們頓時跑進了隊伍,開始進行實戰考核。
而大廳中,媛媛媽見江浩似乎也沒轍,頓時便也不想為難人家,于是說道:“要不我們回去吧,大后天就開庭了,到時候我們去也一樣能看到她。”
江浩本來想利用自己的身份,沒想到局長不在,還在李隊長那吃了一個癟。
自己雖然能在全省范圍內破案,但是別人不申請,自己也不好主動插足吧?
要想名正言順,還得找嚴德勝要‘尚方寶劍’。
于是對著阿姨說道:“等我先打個電話。”
說完,江浩便掏出手機,撥打了嚴德勝的電話:
“嚴局,在忙嗎?”
在辦公室的嚴德勝看到是江浩打來的電話,頓時便接聽了:
“還好,你小子有什么事?”
“這不你安排的任務結案了,和你匯報一下麼。”
“小滑頭,你匯報工作不都是親自來我辦公室的嗎?說吧,找我啥事?”
嚴德勝一副你撅個屁股,我就知道要放什么屁的語氣回道。
“真是什么都瞞不過您,是這樣,我有一件事不是很明白。”
“哦?什么不明白?”
“就是我們專家組的職能我還沒弄明白!”
“你到底想說什么?”
“是這樣的,蓮花區去年年末有一起研究生投毒致死案,我覺得案件存疑,我們專家組能否重新介入調查?”
江浩不再賣關子,而是說出了自己的相當。
之所以說案件存疑,目前也只是他的主觀臆斷,他看人不會錯的,媛媛沒有殺人的膽。
嚴德勝沒有想到,江浩居然提出這樣的問題,沒有貿然回答,而是準備先了解清楚再說:
“你不是在辦漢江的案子嗎?怎么突然關心起蓮花區的投毒案了?”
“實不相瞞,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我認識,我不相信她會殺人!”
“認識啊?那就不太好辦了,你得避嫌啊!”
不太好辦?
那就是有辦法!
江浩用辯證唯物主義的方法,自動腦補了嚴德勝的話:
“這要避什么嫌?我又不是要包庇她,我也不是那樣的人,一切都還是講證據。”
“……唉!”
嚴德勝有些拿江浩沒辦法,只能略做讓步的說道:
“你能保證,自己絕對堅持選擇,尊重法律?要知道,你還年輕,未來的前途一片光明,一旦留下污點,對你以后的發展會有很大的影響,要知道,人言可畏。”
“我明白,我不會亂來,一切有章可循,用證據說話,我報案,您放心!”
江浩向嚴德勝保證道,他自己依然堅信,自己的判斷不會出錯。
“那好,記住你說的話,現在拿起案子到什么地步了?”
“案子已經移交給檢察院提起公訴,三天后就開庭了。”
“行,我知道了,你等我電話!”
“謝謝嚴局!”
掛斷電話后,媛媛媽緊張地問道:“怎么樣?”
“問題應該不大,我們先回去等嫌疑!”
江浩準備先回去,既然嚴德勝答應幫忙,那顯然比自己的面子大,后續聽他安排就是了,自己在這也沒什么用。
“好,我聽你的!”
早就沒有了主心骨的她,此時見江浩有主意,自然是唯命是從。
隨后,江浩便把她先送回去。
又是兩個半小時,他再次把媛媛的媽媽送回了旅館。
看著簡陋的環境,可憐的母親,江浩頓時心生憐憫:“阿姨,這地方條件太差了,而且車站周邊魚龍混雜,不是很安全,我帶你換個環境好點的地方。”
“不……不用了,這里挺好的,而且便宜,已經很麻煩你了,就不給你添亂了。”
“阿姨,別見外,我把媛媛當自己妹妹一樣,你是她母親,若是不嫌棄的話,你把我當干兒子就行。”
媛媛的單純可愛,讓他印象深刻,去年她給自己畫的警察圖像,也一直被自己當做頭像在用。
面對這樣突如其來的變故,江浩想幫一幫這個家庭。
“怎么會嫌棄,是我配不上!”
“你就別推脫了,我是人民警察,也是人民的好兒子,不論是哪種,都是應該的!”
說完,便帶著她進去旅店柜臺,對著店家說道:“退房!”
媛媛媽在這住了幾個月,店家自然認識她,算了算賬本說道:“還有六百八,結一下房租。”
“我來!”
媛媛媽拿出一個手帕打開,里面一堆零錢,看得江浩一陣心酸。
只是還沒等她數好,就聽到電子聲:
某寶到賬,六百八十元。
“怎么能讓你付錢呢?我把錢給你。”
“阿姨,留著吧,你以后用錢的地方還多著呢,走,我去幫你搬行李。”
江浩重新帶她找了一個環境好點的賓館,再次住下,并付了半個月的房錢。
他相信,半個月內,自己一定能把案子處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