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一個星期功夫,你又寫了一首歌?”
星期六上午,有貓工作室的休息間,楊謙蹲在地上逗著杜訊帶來的貓,而杜訊拿著手機坐在一邊看著楊謙發給他的曲譜、詞稿,驚得下巴都要掉了。
“嗯,下個月荷陽不是有一個紅橙節嗎?導演說想讓我上去唱又見炊煙,我覺得又見炊煙這首歌我唱起來差了一點氣勢,就琢磨著,寫了這首把根留住。”
楊謙頭也不抬地說著,沒辦法,貓太可愛了,楊謙撫摸著它柔軟的毛發,舒服得都不想放手。
杜訊的貓是“美短加白”,其實楊謙更愿意用“美短臥雪”這樣的名稱來形容它。因為肚子白白的,短短的白色絨毛,就跟它是趴在雪上的一樣,多有意境啊!
黑白相間的毛發還不能概括它全部“美貌”,跟普通美短不同的是,它的鼻子不是磚紅色的,四只爪爪的肉墊顏色也不深沉,粉嫩粉嫩的感覺,讓楊謙很想摸一摸……
“嘿嘿!”
楊謙就這樣做了,他伸手去碰(沒有碰到,就是單純的逗貓)它粉嘟嘟的小鼻子,小家伙躺在地上,招搖著兩只前爪想要抱住他作惡的大手,但楊謙已經閃電般地收了回去。
可惡的人類!
杜訊帶貓過來,主要是因為上個星期楊謙的妹妹想要跟貓玩,但沒想到楊謙的妹妹今天沒來,反倒是楊謙跟貓玩得不亦樂乎。
“這歌你寫的……”
看了一遍曲譜,再看向歌詞的時候,杜訊又一次震驚了,不過,話說到一半,他自個兒把問號給咽了回去。
杜訊是想起了楊謙上個星期帶來的其他歌,像又見炊煙、往事只能回味等,這些歌的歌詞,雖然他還沒有機會聽楊謙唱,但就歌詞的質量而言,跟這首把根留住比起來,只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大驚小怪也是沒有必要的了。
只能說楊謙是天才啊!
杜訊心里感慨著,改口問楊謙:
“這歌你寫的意思,是不是在呼吁大家不要一直在大城市漂泊,要回來家鄉,支持家鄉的建設?”
杜訊覺得自己的理解沒錯,因為他就是北漂回來的,有過這樣一段經歷,再去看楊謙的這些歌詞就特別有感覺。
“差不多,但我也不是呼吁大家都回來,人口流動,人才的流動,其實都是很有必要的,而且大家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增長見識,也是一件好事。”
楊謙知道這首歌在另一個世界的創作背景,也知道這首歌的歌名叫把根留住而不是把根留下。
所以他對這首歌的理解還多上了一層“游子對家鄉的認可”之情,這套用在現在的農村與城市的矛盾上也不算過于生硬。
“大家在外漂泊,或者是在別的城市居住,開始一段新的生活,但終究家鄉就是家鄉,我們的血脈還是流淌在這片土地上的!”
“我希望的是不管是留在大城市的人們也好,還是堅守在家鄉的父老鄉親們也好,我們不要淡忘了這份鄉情,不要忘記了自己的根在哪里,在家鄉需要我們的時候,奉獻出一份我們力所能及的支持!”
“就好像前幾年的臺風彩虹那樣,荷城雖然被臺風肆虐,損失慘重,但全國各地的荷城人都紛紛發起捐款,支援家鄉。”
“還有前年的荷陽縣的農產品滯銷,我當時在學校看到呼吁大家支持荷陽農產品的新聞,也是在網上買了幾十斤菠蘿分給了同學……”
楊謙對另一個世界的情況了解不多,但他聽著這首歌,確實是覺得在自己家鄉唱出來的。
“楊老弟,我還是小瞧你了啊!”
杜訊感慨地搖了搖頭,他已經詞窮了,不知道怎么形容他對楊謙的欽佩。
如果說之前他只是覺得楊謙是天才,是未來樂壇的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那么現在一身正氣的楊謙,已經脫離了天才的范疇,而他覺得以后楊謙所要到達的高度,也會遠遠超過他的認知。
不需要贊嘆太多,杜訊擼起袖子,興致勃勃地準備投入到準備跟楊謙一起錄的這首歌的工作里。
楊謙跟他說,這首歌伴奏需要鋼琴和架子鼓來演繹(其實還有更多,但那些楊謙現在不懂,索性先放一放)。
沒問題,是時候讓楊老弟見識一下你杜哥的架子鼓技術了!
魔都師范大學的圖書館,膚白貌美的戴羽妮坐在三樓靠窗的沙發上“看”書,修長豐腴的雙腿將牛仔褲繃成了極富彈性的樣子,聯合著那雙大紅色的高跟鞋,極具視覺沖擊力!
路過的同學眼睛都看直了!
不過,有這色心又有色膽前來搭訕的男生并不多。
戴羽妮那副遮了半邊臉的大號墨鏡,還有涂著跟她高跟鞋一樣色系的鮮艷口紅的嘴唇,無不流露著一種生人勿近的冷艷氣質,光是看著就讓很多男生相形見絀,哪里敢再過來打擾女神?
而且,她身邊僅有的空位也被張小雯和她們的電腦包占據著,有哪個男生膽子特別大,還想過來要聯系方式的,都統統被張小雯給打發走了。
“妮爺,妮爺……”
張小雯用筆帽戳了戳戴羽妮纖細的腰肢,小聲地叫了兩聲。
“啊?啊?什么?我睡著了?”
戴羽妮身體抖了抖,還下意識地抬起手,擦了擦沒有口水的嘴角,等摘下墨鏡,她有點迷糊的惺忪睡眼才暴露出來。
這一幕,要是被剛才那些兩眼放光的男生看到了,肯定會大跌眼鏡。
高冷女神此刻仿佛跌落凡間,變成小迷糊了!
其實也不能怪戴羽妮,真的是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太難寫了!搞得她這個學渣,這段時間里睜眼閉眼想的都是畢業論文,煩不勝煩。
而且圖書館的這些大部頭的資料又難啃、又枯燥,她看了一會兒就睡著了……
幸好,現在不是在教室,也不是又被老師發現了她在課堂上睡覺。
不過,張小雯叫自己什么呢?
張小雯的表情有些興奮,她將手機遞了過去。
“妮爺,你看,這不是你上次去羊城找的那個歌手嗎?”
“啥?”
戴羽妮還沒從迷糊勁里醒過來,她接過手機,看了半天才反應過來。
“就是在畢業典禮上唱再見的那個……”
“哦,我想起來了,是他啊!怎么變這么黑了?”
戴羽妮看了兩眼,就把手機放到一邊,拿起自己放在名貴包包里的水壺,干了一口。
剛睡醒,有點渴!
“好像是當了什么記者,這個視頻是他去采訪一個農村Up主,前面是正兒八經的采訪視頻,后面是他自己唱歌的視頻。”
張小雯沒關注向天歌,她是在APP首頁看到推薦就點了進去。
記者?
戴羽妮有點印象,之前她問的那個同學好像是說楊謙去什么電視臺了。
不過,再見“舊人”,戴羽妮已經沒有當初那樣頭也不回地殺向羊城的熱情了。
“現在給我看也沒用啊,我都把樂隊解散了。要是暑假那時候還行,說不定我還能帶他一起去參加櫻桃音樂節。”
戴羽妮猶豫了一下,最終卻搖了搖頭。
她組建的樂隊最后還是沒能繼續玩下去,一方面是因為她是女孩子,女孩子當主唱的搖滾樂隊本來就少,況且她還唱不好。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她現在大四了,明年也要像楊謙那樣大學畢業!以后要是被家里安排了工作,玩不玩音樂還不一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