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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案件報告

咖啡店包廂內  “事情發生在2002年5月11日,也被稱為5.11別墅惡性事件。”夏澤軒把自己得到的警方的線索列出來,用張岳提供的小白板和記號筆,一邊記錄一邊分析。

  被害者名為張若馨,1988年6.17出生于道遠縣,道遠縣初級中學的初二三班的學生。

  被害當天晚上21:10,母親下班回到家中發現死者死于臥室中。根據死亡時間推斷,于2002年5.11星期六下午18點被殺害,兇器是廚房里的一把折疊刀。

  折疊刀刀柄長12公分,刀身10公分,在死者身上有六處明顯刀傷,經過分析都是由這把刀造成的。

  其中三刀為輕度劃傷,集中在左胸部,其中兩刀分別1cm、2cm的表皮傷,還有一刀在胸骨右側,1cm的表皮傷。

  三處輕度刀傷均為從下至上劃傷,刀口向上。

  剩下三處為重刀傷,均可對人體造成重大傷害。

  一處為左胸部處,斜插至死者左側胸部,致4cm傷口,傷口較其他兩刀淺,不過這一刀碰到了肋間神經,會伴隨劇烈疼痛感和暈眩感。

  還有一處在右側胸部處,這一刀直插死者胸部,達5cm的傷口。最后一刀在腹部,這一刀也是直插腹部,達9cm的傷口,此刀為致命傷。

  這三刀其中一刀,即左胸部的刀口向上,另外兩刀均刀口向下,并且左胸的傷口有一小段扭曲。

  夏澤軒將報告復述出來,簡修瑾捂著嘴巴,復雜的心情難以言說。

  “刀口向上這一點,還有兩側的傷口,我覺得應該是為了掩飾兇手是個左撇子。”

  何涼分析道:“當時死者應該持刀反抗,被兇手握住手,翻過死者手腕,對著死者胸部刺去,所以刀口向上。”

  何涼讓夏澤軒裝作死者,把筆當做兇器對著何涼。何涼一手翻過夏澤軒的手腕向他右胸部“刺”去,并說道:“如果我是右撇子,我的右手的力量會要傾向左邊,那么我就會刺到左邊。假如我是左撇子......”

  何涼朝著夏澤軒的左胸“刺”去,接著說“那么這一刀會刺向右邊,即死者的左胸處。”

  夏澤軒點頭贊成何涼的說法:“所以第一刀應該就是左胸部的這一刀,劃傷應該是死者反抗時造成的。”

  “至于右胸部的致命傷還有劃傷,是為了掩飾左撇子,不讓人猜出兇手的慣用手,不然這兩刀一左一右沒有令死者斃命,很令人懷疑。”

  “那如果是右撇子呢?”簡修瑾終于開了口。

  “一般來說這么大費周折,都是左撇子行兇,后面冷靜下來后再做混淆視聽的處理。”何涼回應道。

  “她的后腦勺上有一處傷口,為撞傷,在案發現場有明顯的打斗痕跡,應該是那時候撞上的。”夏澤軒補充道。

  “明顯的打斗痕跡?”這時,何涼提出質疑“照片里......”,他翻出他拍出的那些照片“可是這上面并沒有這些痕跡。”

  夏澤軒聳了聳肩“這是警方提供的照片,你的照片雖然和他們的照片差不多,但畢竟是不科學的,還是以警方的為準吧。”

  何涼反復對比那兩張照片,總覺得哪里有不對勁的地方,卻也說不出為什么又多出了幾處打斗痕跡——衣柜被翻,床旁邊的小桌子被推開,那窗簾也被拉掉一半。

  夏澤軒繼續說道:“地上有幾處明顯血跡,也是死者的。”

  “還有值得注意的是,在一樓也有很多疑點。”夏澤軒努了努嘴道:“推門的玄關處有一個花壇,花壇被打落在地,地上有水漬和土壤。還有就是廚房,廚房垃圾桶里有煙灰,煙灰缸里卻沒有煙灰。”

  “那他們應該是在廚房交談過,接著兇手和死者起了爭執,死者拿著刀對著兇手。”何涼思考道。

  “死者想著自己的臥室最安全,踏進臥室門,剛要反鎖,結果耐不住兇手力氣大把門推開,接著死者在房間里與爭斗,期間兇手將刀刺入死者。”

  何涼拿起一支記號筆在手里轉起來,“死者放棄反抗之后,兇手便要脫下死者的衣物實施侵犯。后來兇手不知為何無法實施侵犯,就在腹部插入一刀直接斃命,待死者確定死亡后,兇手冷靜下來,做了‘混淆視聽’的處理。”

  “對了,死者腿部還有兩處淤青,應該也是兇手所致,只不過沒有明顯外傷。”夏澤軒拿起一張照片說道。

  “我說......”簡修瑾提供了一個特別的線索“她不會是來大姨媽了吧?”

  “這是什么意思?”兩人好奇道。

  簡修瑾有些不好意思,“因為我來大姨媽的時候就會有淤青......”

  何涼向夏澤軒遞了一個眼神,“就是因為來了經期,所以沒有辦法實施侵犯,那么這個案子就可以解釋得通了。”

  夏澤軒很快否定了這個想法“很可惜的是,死者沒有來經期。而且法醫檢定上的報告表明,死者的外蔭處很干凈。”

  何涼聳了聳肩,只好斷了這個念頭,繼續看其他的線索。

  “這個花為什么要放她身上?”簡修瑾把胳膊放在桌上,手指了指照片問道。

  夏澤軒向她解釋道:“大概是兇手自己的想法吧,求愛不成之后放在身上表示自己的強烈的愛意。”

  何涼看了一眼警方提供的照片,死者胸部的T恤和裹胸均被刺穿,T恤上有很多劃痕,胸口傷口處的劃痕最大。

  女孩的下體沒有衣物,和他拍攝的照片里的狀態一致。

  “那么接下來看一看人證吧。”夏澤軒把白板擦掉,把手搭在桌子上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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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溯到2002年5月12日公安局內  葉楠林點起一根煙,眼睛瞇著,將煙頭對準一個身材消瘦的男人。

  “就是他?”

  “對,他就是當時的快遞員,名叫李曉,最后一個見到死者的人。

  “小李,來,過來。”張岳左手拿著煙,右手作回攏狀示意李曉向前來。

  兩個警員把李曉往前一推,李曉怯怯懦懦地向前走,到張岳面前,還一直低著頭。

  “嘖,咱們是法治社會,他又不一定是兇手,你們那么強硬干嘛。”陳數典一邊笑著一邊說。

  “你這么怕我干什么?做壞事了?”張岳的氣場逼得李曉不敢喘息,汗水一直從額頭往下流,來警局是第一遭,遇見刑警隊“四大天王”更是不敢想。

  何溫華倒是沒有太多氣勢壓人的樣子,直奔主題道:“你是最后一個見到死者的,所以你既是嫌疑人又是證人。如果你不想到里面的屋子里說話,最好把你知道的都說出來。”

  “不是我不是我,我就是去送了個花,你問我同事,楊華,他能給我作證。”李曉邊說,急得嗓子都要冒煙似的。

  “當時你遇見那姑娘的具體情況說一下。”張岳說道。

  李曉的眼睛瞪得很大,但是一直站在原地支支吾吾地說不出話來。

  “我提示你一下,時間,姑娘的狀態,有無不正常反應,屋里有沒有其他人。”

  “對,對,時間,下午4點多,應該是4點一刻。那個時候,那女孩一直看著旁邊,好像是在看著誰,但是沒有不正常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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