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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章 教授(三)

  席勒重新回到了房內,他沒有用手碰窗臺,只是用眼神示意戈登,戈登走上前,看了一眼窗臺說:“韋恩醫院的衛生條件是不錯,但這只是一間普通病房,窗臺有點太干凈了,對嗎?”

  席勒點了點頭,戈登又走的更近了一點,他也伸出頭去向下看,發現樓下的遮陽棚是有骨架的,雖然骨架是木頭的,但是木頭是釘在墻里的。

  顯然,遮陽棚是在樓體建造的過程中,就已經建造完成的,韋恩集團的任何建筑質量都非常過硬,所以,雖然只是一個遮陽棚,也可以承擔一個成年男性的重量。

  戈登回憶了一下自己剛剛看到的過程,然后,恍然大悟一樣的說道:“我知道為什么手臂上沒有傷口了,理查德醫生的手臂,當時正抓著窗戶的把手,還沒收回來,當匕首插入他的心臟的時候,他不是不想反抗,而是根本沒來得及。”

  席勒點了點頭說:“警探,您可以再看看他的傷口,尤其是傷口的邊緣,應該會有不一樣的發現。”

  聞言,戈登立刻走到了尸體旁邊,半跪下來,戴上手套之后,仔細的檢查了一下傷口,皺著眉說:“傷口上半部分的邊緣,好像是有一點不同,但我不太精通法醫學……”

  “不必精通法醫學,你有沒有發現,上半部分邊緣的割裂,比下半部分更深,你猜,這是為什么?”

  戈登還在思考的時候,布魯斯就開口說道。

  “為了不讓太多的血液,滴落在窗臺上,在死者面對窗戶的時候,兇手沒有拔出兇器,而是在把死者轉了過來之后,才拔出了兇器。”

  “但是當時,兇手站在窗外,而尸體,已經滑落到了窗臺下方,兇手不得不把上半身探進房間當中,用手越過尸體的肩膀,然后,才能把兇器拔出來。”

  “拔出兇器時,發力的位置在尸體的上方和背后,而不是正前方,所以就會導致傷口的上半邊緣,受傷的程度更深。”

  戈登搖了搖頭,說:“你們到底是怎么在這么短時間內,推理出這么多內容的?”

  席勒并沒有進來,而是站在窗外,低頭看了一眼窗臺,然后說:“接下來,我們可以來談談兇手的人格了。”

  “你還推理出了兇手的人格?!!”戈登提高了聲調問道。

  “經過他這一連串的動作,我想,你應該看出來了,這是一場蓄意謀殺,兇手早有準備,說不定早就演練了無數遍了。”

  “既然如此,他沒有第一時間拔出兇器,翻轉尸體的動作夠快,那血液可能沒有滴在窗臺上,但他依舊把窗臺里里外外擦了一遍。”

  席勒輕輕用手摸了一下樓梯外面的窗框,看著布魯斯說:“要不是病人回來的快,你就擁有一名免費的擦窗工了。”

  戈登摸了摸臉頰的側面說:“這說明什么?他有潔癖?”

  “說明,他不夠自信。”席勒搖了搖頭說:“也說明,他其實是個新手,甚至,很有可能是第一次作案。”

  “為什么?”戈登問道。他的思維,其實已經夠快的了,所以才能在這么短的時間之內,弄明白這個其實帶有一些技巧的案子。

  但現在的戈登,還不太善于揣摩罪犯的心理,因為,哥譚絕大多數的案件,都是黑幫火并或者是仇殺,沒有什么百轉千回的心理需要理解的。

  “戈登警探,你在警察學院所學到的那些理論知識,在現實當中一定適用嗎?”席勒開口問道。”

  戈登略一回想,然后說:“關于刑偵這方面,還是有不少適用的,但是民事調解方面,幾乎完全不適用,只能因地制宜。”

  “那么,您在離開警察學院的時候,認識到了理論與現實的差別了嗎?”席勒又問道。

  “那個時候,我還比較單純,覺得既然我成績好,實踐應該也不錯。”戈登思考了一下說道:“不過,我也確實懷疑過,但這其實是常識,對吧?普通人都知道,理論不可能和實際百分百一樣。”

  “這卻恰恰是這個兇手的矛盾點。”席勒用手指的側面輕輕敲了敲窗框說:“殺人,本身就是一件違背道德和法律的事,而制造這樣一出帶有欺騙性質的蓄意謀殺案,從調查,到制定計劃,到開始練習,一定會比激情殺人,經歷更長的過程。”

  戈登點了點頭,覺得席勒說的有道理,激情殺人無非就是一時上頭,被憤怒驅使的時候,很難想到法律和道德。

  可這種蓄意作案,搞不好踩點的時間都要幾個月,但凡兇手有一丁點的掙扎,都不至于能堅持這么久,并把這個計劃付諸實踐。

  普通的蓄意謀殺案,兇手為了逃脫罪責,也會試圖掩蓋真相,但要做到如此環環相扣,沒有出現任何失誤,顯然,是要經過練習的。

  “這不是練習背誦或是練習舞蹈,每一次矯正動作,兇手都會想到這是在殺人,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忍受如此之大的道德壓力。”席勒下結論道。

  戈登的面色,變得越來越嚴肅,他不得不承認,席勒說的是對的。

  其實,他能看得出來,剛剛席勒翻轉的那個動作,也不是很熟練,而且,有一只手用力過大,如果真的有一把刀插在布魯斯的胸口上的話,血可能已經濺到窗框上了。

  而側面的窗框縫隙,沒有任何一絲血跡,就說明,兇手做這個動作,做得非常完美,而這無疑是需要練習的,而他每一次練習,難道就不會想到,自己懷里抱著的將是一具尸體?

  別說是道德觀了,但凡有一點人性,都會對此感到排斥、厭惡和畏懼,這是人類的本能,但兇手卻依舊毅然決然的,把這個動作練到了完美。

  “一個如此冷漠、無情的可怕之人。”戈登感嘆道,而席勒立刻接過了他的話,說:“或者,我們叫他們‘天生殺人狂’。”

  席勒吐出最后幾個單詞的時候,布魯斯瞥了他一眼,但什么也沒說,席勒繼續說道。

  “這群人最大的特點是冷血,并不會為生命的消失而感到悲傷,他們以傷害和控制他人為樂,沉迷在肆意剝奪同類的生命的快感當中。”

  “在為準備謀殺案而練習某個環節的過程當中,他們不但不會感到愧疚和害怕,相反地,剝奪他人生命的臆想,將為他們提供大量的快感。”

  戈登打了個冷戰,似乎是不能接受,這個世界上居然還有這樣的人類存在。

  忽然,席勒話鋒一轉說道:“而我說他不自信,正是如此,他都已經練習了這么多遍了,但卻還是不相信自己完美的動作,不會給窗臺上留下任何一點痕跡。”

  “通常來講,我們判斷一個天生殺人狂的變態程度的最大依據,就是他的自大程度,他越是自大、自戀,越是對自己的邪惡行為,有任何人都不能夠理解的狂妄自信,他就越是難對付。”

  “我懂了。”戈登思考了一下說:“所以,有些連環殺人案兇手,才喜歡回到現場,看警察被他們騙的團團轉,就是因為,他們自信自己不會被發現。”

  席勒搖了搖頭說:“所有回到現場的兇手,都是不自信的。”

  戈登瞪大了眼睛,席勒的這種看法,與目前的主流看法是相悖的,現在刑偵界仍然認為,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回到現場,是為了戲弄警察。

  “他們會回到現場,其實就是對自己的作案手法不夠自信,只要確認自己沒有留下額外的線索,就像一場考試答完之后,因為擔心自己的分數而去對答案的學生。”

  “或者說,只要他們這么做了,就證明他們的手法有紕漏,就像是,明知自己算對了,所有的學霸不會去對答案一樣,不知對錯的,都是心里沒底的。”

  戈登斜著眼睛去看席勒,他似乎有些不明白,為什么這位教授把如此兇殘的謀殺案,形容成日常的考試,比喻雖然很貼切,但輕描淡寫的語氣,令人毛骨悚然。

  席勒露出了一個笑容,帶有一點冷漠和神經質,每當他露出這種笑容的時候,就連布魯斯,也不會對上他的眼神。

  席勒又輕輕用食指的指尖碰了碰窗臺說:“這位兇手,就好像是對自己的答案不自信,而又多補了幾十道過程,想用數量來彌補的壞學生。”

  席勒的臉上露出了一絲厭惡,接著說:“只有庸才,才會想用窮舉法來作案。”

  隨后,席勒收斂著表情,看著戈登,說道:“很幸運的是,他就是那類不自信的兇手,所以,只要你們蹲在這里,應該就還能見到他的身影。”

  戈登立刻就要往外走,可布魯斯卻攔住了,他說:“你不能在病房門外布防,否則,誰都知道警察在這里,你先帶著人假裝在醫院當中勘察環境,我負責盯著這里。”

  “你不會是想裝監控器吧?”席勒今天第一次正面對布魯斯提問,布魯斯晃了一下神,搖了搖頭說:“兇手就算再大膽,也不可能再踏入這間房間了,我準備在這一整層布防。”

  “他可能,比你想象的還要大膽一些。”席勒忽然冷笑了一下,然后說:“我忘了說,還有一種學生,雖然對自己的答案不自信,但卻對自己的排名很自信,懷疑自己考不好,但更懷疑,這次考試的題難,所有人都考不好。”

  “所以……”布魯斯緩緩瞇起了眼睛。

  就在這時,窗外傳來了一陣嘈雜的聲音,布魯斯沖到窗戶旁,席勒側身,布魯斯聽到,樓下爆發了騷亂。

  在戈登和布魯斯都往門外沖的時候,他們聽到席勒低聲說:

  “或許,他不是要回來,而是根本就沒走呢?”

  就在席勒返回病房中的時候,他聽到,樓下的病房里傳來護士長的尖叫。

  “哈莉!小哈莉!!你怎么了?!你身上怎么這么多血?!!!”

  看細節看細節朋友們!

  不要給我叫你們小傻蛋的機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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