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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代言費五年8千萬

  華為抗爭的事,相信很多人都耳熟能詳。

  對于這樣的企業,王毅自然是要。

  至于名譽,沒了再打回來。

  nba是強者為尊的聯盟,有多少人在失去名譽之后,不都打回來了?

  科比打回來了;

  詹姆斯打回來了;

  杜蘭特也打回來了。

  王毅相信,終有一天,自己也會打回來!

  羅琳接著提醒道:

  “你昨晚的采訪,雖然沒鬧出大動靜,不過在談合同時他們可能會因此壓價。”

  王毅點點頭:“嗯,很有可能,鬧出了那樣的事,他們要壓價我可以理解。到時候再看吧。”

  于是當天下午,王毅飛回了洛杉磯。

  與此同時,在洛杉磯的一家酒店之內。

  一個看起來四十歲左右,戴著眼鏡的中年人,正坐在沙發上,仔細地審核著手里的合同初稿。

  此人是華為華夏區市場總監張宏煒。

  他仔細看著這些合同條款,偶爾給出修改意見。

  旁邊的助理拿著筆記本,一條條記下這些意見,打算稍后再做修改。

  待張宏煒看完了整個合同,助理輕舒了口氣,一邊泡了杯茶遞過來,一邊說道:

  “總監,其實談只要隨便派市場部哪個經理來就可以了,非要表示尊重的話,讓市場部部長來談也行。您沒有必要親自跑這一趟。”

  張宏煒將茶杯放到旁邊的茶幾上,輕輕揉著眼角:

  “我們如今被打壓成這樣,甚至很多人都以為我們已經退出了北美市場。北美市場也是一塊大蛋糕,所以我們急需在北美市場提升知名度,展示我們的存在感。這就需要明星的加持。”

  助理還是不太理解:“那么請北美這邊的明星代言不是更好嗎?雖然暫時找不到,但是我相信,只要我們拿出足夠的誠意,一定會找到合適的明星。”

  張宏煒看著窗外天邊的海岸線:

  “目前美國正在打壓我們,很難找到愿意接我們代言的明星。相反,王毅是我們華夏人,我們在與美國抗爭,他也在努力打破偏見。這與我們現在的處境不謀而合,所以請他無疑是最合適的。”

  “我個人也想見見這樣一個性格鮮明的球星。”

  “可他太容易惹事了,先是放出狂言要征服nba,昨天又說出那樣的話。他這個人在這邊的口碑并不怎么好。”

  張宏煒搖著頭,輕輕啜了一口茶:

  “你得看這兩件事的背景。狂言征服nba,是因為那個記者一直在挑事;昨天做出那樣的動作,是因為那個球迷侮辱了他的隊友,也侮辱了華夏。這兩件事他做得沒有任何問題,反倒很有性格。”

  “我們可以先通過他,打開這邊的華人市場。等他慢慢地打出來了,便能進一步擴大市場。”

  “總監,您這么相信他一定能打出來?華人在這邊打出來可不容易,從姚明之后,到現在快二十年了,都沒有一人能打出來。”

  張宏煒想了想,說道:

  “我認為他能夠打出來,是因為他身上那股為要華夏人爭氣的勁頭。”

  “萬一這中間出現什么意外呢?比如傷病,這可是運動員的天敵。”

  張宏煒說道:“做任何事都有風險。而且我認為把錢投在他身上,比投在那些所謂的頂流小鮮肉身上風險要小得多。至少你可以看到他在努力變得更好。小鮮肉呢?除了撈錢還是撈錢,整天酒會選妃,風險豈不是要大很多?”

  助理點頭:“是我想得太簡單了。”

  當天下午,王毅和羅琳來到了酒店。

  雙方互相認識之后,張宏煒將合同遞了過來。

  羅琳和王毅仔細檢查著這些合同條款。

  條款看起來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當他們看到合同金額時,兩人都愣了。

  “5年8千萬?”

  王毅雖然很確定,只要季后賽打完,他肯定會身價暴漲。

  但以他現在的名氣,再加上他愛惹事的性子,根本不值這個價。

  之前羅琳可是提醒過他,對方可能會因為他剛剛惹事,從而壓價的。

  沒想到還會這么多。

  張宏煒笑了:“怎么,對這個金額不滿意?那我們還可以再談。”

  王毅搖搖頭:“不是,我只是有些驚訝,我會值這么多?”

  合同不光只是表面上的8千萬。

  后面還有附加條款。

  附加條款1:若合同期內,乙方打進兩次全明星賽,則代言費增加1000萬。

  附加條款2:若合同期內,乙方以核心球員身份打進總決賽兩次,則代言費增加1000萬。

  附加條款3:若合同期內,乙方以核心球員身份獲得總冠軍一次,則代言費增加3000萬。

  注:上述附加條款金額可疊加。

  也就是說,如果王毅滿足了所有條件,那么合同總金額足足達到了1億3千萬!

  當然,五年兩次打進總決賽,和獲得一次冠軍,這都是有相當大的難度的。

  也要看運氣。

  但是擁有系統加身的王毅,對于五年之內獲得總冠軍,還是相當有信心的。

  至于五年內打進兩次全明星,這對于他來說就很簡單了。

  只要他保持這樣的表現,下個賽季就肯定能進全明星。

  張宏煒見王毅沒有藏著掖著,他也半開玩笑說道:

  “現在看起來多,但是很可能要不了多久,很多人就會覺得這是白菜價了。”

  旁邊的助理和羅琳兩人,都是面面相覷。

  談合同一般都是盡量對自己有益,而且絕不能把自己的心里話說出來。

  哪怕這個價格遠遠超出自己的心理預期,表面上也得故作淡定,甚至表示這個價格馬馬虎虎。

  結果這倆人倒好,不但紛紛說出不利于自己的話,而且還都把自己的真實想法擺到桌面上。

  有你們這么談合同的嗎?

  事實上,王毅對張宏煒這個人有一定的了解,知道他也是個豪爽的性子。

  張宏煒通過最近對王毅的了解,也對他頗有好感。

  所以這合同一談便成。

  當天下午,雙方又仔細核對了一遍合同。

  將某些條款稍稍做了修改。

  晚上各自回到房間,又仔細研究了每一項條款。

  次日中午,雙方再次碰面。

  王毅在確定合同沒有任何問題后,簽字畫押。

  也就在他簽字兩個小時之后,2400萬代言費就已經打到了他的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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