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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二章 小補一下23號的

  余啟安在陳王莊這幫小娃子里的受歡迎程度,那是僅次于陳凌的。

  雖然不常來。

  但是只要說到‘姓驢的’,大人小孩兒都樂呵,都對他觀感很好。

  他這人就是這樣,身上沒啥脾氣,天生自帶親和力。

  身上也沒點城里人的壞毛病。

  跟誰都玩得來。

  尤其是誰家的飯也敢吃,也不嫌棄臟凈,人家蹲著他也蹲著,人家坐磚做石頭,他也跟著來。

  看到好玩的,還肯花錢買,讓鄉親們掙點外快。

  這樣的人,誰不喜歡呢?

  所以說,余啟安這老小子一來村里,最高興的不是陳凌一家,是村里的小娃子們。

  來到村里連陳凌家都沒走到。

  就被各家的大人小娃子拉著進家去了。

  今年山里鳥雀特別多,全是一大群一大群的,摘野果的時候,順便下幾個套子,或者挖幾個土坑,用瓦片搞幾個陷井。

  那些鳥好抓得很。

  撒點麥麩就能引來一群。

  娃子們不讓去山里玩,在村里也能抓到很多。

  這個時節,晚上天冷了,有些不會搭窩的笨鳥,專門往各個村寨的人家里鉆。

  墻縫里,牲口棚里……

  只要有點空隙,就住的哪兒哪兒都是。

  盡管晚上搬了梯子去堵吧,絕對不會落空。

  娃子們最喜歡抓的是一種類似于麻雀的鳥兒。

  長得也很像麻雀。

  全身麻色,但沒有麻雀兩腮的花紋,便管它們叫麻桿子。

  這類鳥,跟麻雀一樣懶,一樣的笨,不會自己搭窩筑巢。

  冬天只會往農家的墻縫里鉆。

  要是抓住了,比麻雀還好養活。

  喂點陳芝麻爛谷子的就行了。

  在本地這種鳥不討喜。

  肉不如麻雀好吃。

  吃起農田里的糧食卻比麻雀糟蹋的還要厲害。

  但抓起來,交給余啟安,就可以賣上好價錢。

  要是能把麻桿子的脖子下面養出‘黃色’或者‘紅色’。

  成了‘紅脖子’麻桿子或者‘黃脖子’麻桿子。

  價錢往往能翻倍。

  這是小娃娃們樂于做的事,既能玩鳥,還能賣錢,絕對比找知了殼好玩。

  除了麻桿子之外。

  最受歡迎的要說山雀類的還有相思鳥了。

  山雀類的以臘嘴山雀最好抓,也最好賣上錢。

  其實白頭鵯和畫眉也好抓的。

  但白頭鵯太聒噪,野畫眉抓到家又不好換食,養不好就會死。

  所以就還是麻桿子、山雀和相思鳥這三類。

  好養活,也好看,養熟了會花叫。

  說起來,村民摘野果,養點牛什么的,不是陳凌出主意,就是跟著在陳凌屁股后面學他。

  唯獨這抓鳥跟編鳥籠子這兩個活計,那是誰也沒教。

  全是各家自發性的去做的。

  村里誰也不傻。

  來了這么多次外地人了。

  知道那些不常來鄉下的城里人對啥感興趣。

  什么鳥籠子、鳥,有時候是孩子喜歡,有時候是大人喜歡。

  這類東西大人喜歡起來,那比孩子們上癮多了,一要就是一大堆。

  所以他們碰巧抓到了就在家養起來。

  他們可聽說了,陳凌入冬以后,很快就要給他們家老二老三擺酒了。

  到時候他那些朋友們都來呢。

  所以就都準備著。

  于是余啟安這次一進村,那是看了一家又一家,從早晨一直轉悠到接近晌午。

  老小子雖然也有點累,但是心里很高興。

  因為切身感受到了村民們的熱情。

  不過他私底下也會跟陳凌講,他現在對鳥沒那么大興趣了,除非碰到特別好的,才會養上一只兩只。

  數量少點,但是鳥一定要好。

  另外他現在對鴿子跟各種馬感興趣。

  甚至不能說感興趣,要說一句著迷才行。

  陳凌聽到他這樣講的時候,總忍不住想笑:“真有那么喜歡?”

  “昂,我喜歡啊,我特別喜歡……”

  余啟安語氣特別重,一副喜歡到骨子里的樣子:“你不覺得鴿子跟馬身上都有種很優雅的感覺嗎?”

  優雅?

  陳凌突然想起自家小青馬,頓時心里一陣膈應得慌。

  你說小青馬不好嗎?

  不管品相,還是體質,不管是騎乘還是駕轅拉車,都挑不出一點毛病。

  就是這性格……

  “富貴,怎么不說話了?”

  “啊?沒事,你繼續說……”

  “我是說,你上次說的,那個藝術界的前輩也在村里落戶了,我怎么半天也沒見到呢。”

  這說的是陳小二了。

  陳小二在藝術界屬于極有天分的,幾次春晚也讓他在藝術界水漲船高。

  余啟安又喜歡交朋友。

  肯定來了就要奔這個去的。

  “昨天回京去了,他爹身體不好,又住院了。”

  “啊?這么不巧?我們剛從北亰過來,他又回去了?”

  “是啊,他前腳剛走,你們后腳就來了。”

  陳小二也是昨天下午回去的,還是何家文他們吃過午飯離開后,陳凌開了梁紅玉家的汽車把陳小二送走的。

  “那大海跟山貓呢?他倆要來不?”

  “他倆也得過一陣子才過來呢,都有事,山貓他們還在云貴,大海倒是不忙,就是下半年被調用走了,離得更遠。”

  “嘖,沒意思。”

  “我靠……我都準備陪你好好玩幾天了,你說沒意思?”

  “那你能跟我一塊去苗寨嗎?”

  “呃,不能。”

  “看吧,你這一家老小的,離不開人,大海他們就能陪我去。”

  陳凌頓時無語:“……”

  這老小子是真不像三十歲的人。

  媽的,等我三十歲的時候,孩子大了,我也要這么瀟灑,這么無憂無慮。

  “別急著去苗寨那邊瘋玩呢,你那些馱馬趕緊弄走,天天在家吃喝拉撒要管,比我養別的牲口費勁多了。”

  陳凌說完,又補了一句:“記得給我留一匹,當我的辛苦費。”

  余啟安眉頭一挑:“行,那你養的鴿子得送我一對。”

  然后就說,其實他早就準備好了,只等小綿羊有空閑的車了,到時候一車拉走。

  省城有他朋友接應。

  據說他那朋友也是藝術界的,拜了省城的一個老前輩,跟家吃住,有兩三年了,在當地混得很熟。

  說說笑笑,玩玩鬧鬧,回到農莊。

  不過嘛,從村里路過的時候,由于知道余啟安來了,王真真專門跑過來,把養在那邊院子里的兩只鳥兒給提了回來,說是讓啟安哥哥幫她教鳥說話。

  這兩只還是春天的時候王真真從果樹上老鴰窩里掏的老鴰蛋跟杜鵑蛋。

  當時小丫頭很氣憤杜鵑鳥把鳥蛋產在別的鳥窩里的行為。

  于是就把杜鵑的鳥蛋跟烏鴉蛋拿出來,一塊孵化。

  到時候專門給小烏鴉吃多點。

  杜鵑鳥就吃少點。

  想讓小烏鴉長大了,從小杜鵑鳥身上報復回來。

  但是嘛,喂著喂著,兩只鳥都很聽話,都很親人,也沒法區別對待了。

  兩只鳥一樣的喂蟲子,長得飛快快。

  而且小烏鴉啥都吃,好養活,比杜鵑鳥長得快得多,渾身烏黑發亮,很是壯實,就算杜鵑鳥真的性子兇惡了,它也不怕被欺負。

  王真真還給烏鴉脖子上戴了個紅領巾,純黑的羽毛配上紅領巾,還怪好看的。

  小丫頭想著等冬天放寒假了,就讓陳凌幫她抓一只母烏鴉湊成一對。

  不過,最近從動畫片上看到烏鴉會說話,就老是想讓陳凌幫她教烏鴉說話。

  陳凌哪里會這個。

  就說等啥時候你啟安哥哥來了,讓她給你訓練烏鴉。

  于是余啟安這一來,就被小丫頭抓了包。

  余啟安小兩口對王真真也喜歡得很,自然是滿口答應。

  白惠寧還專門給小妹妹帶了禮物。

  高高興興的回到農莊這邊,把兩只鳥放出來。

  然后王真真養的烏鴉就給了余啟安很大的驚喜。

  因為這烏鴉不僅一點也不怕人。

  而且還極為聰明,很聽王真真的話。

  只要是余啟安指揮著王真真來,那烏鴉根本不用教很多次,就知道自己撿石頭,撿樹枝,叼到固定的位置去。

  烏鴉表現的這么好。

  這里邊就沒有陳凌的功勞了。

  主要是被人從小養大,跟人配合起來就順利。

  加上烏鴉、喜鵲這類的鳥本來就是很聰明的鳥。

  能聽懂一些簡單的話。

  當然這個聽懂就僅限于跟家里養的貓狗那樣的聽懂。

  對于余啟安來說,這個就無異于邊牧跟普通傻狗的區別,一個勁兒嚷嚷陳凌家養的東西怎么就都這么聰明呢。

  陳凌嘴上直喊冤枉,這烏鴉跟杜鵑,他是真沒怎么管過。

  就是喂食,那也是王真真抓的蟲子。

  他就從來特別照顧過。

  但不管他咋說,余啟安是被勾起了興致,陪著王真真各種訓練那烏鴉。

  還趁著睿睿不在,把他的小烏龜全拿出來,讓烏鴉擺弄。

  白惠寧來了,放下了帶的東西,就上樓去跟王素素娘倆說話去了。

  陳凌看余啟安帶著小丫頭玩得起勁,連嚷嚷著要的鴿子都忘了。

  他就去后院廚房做飯。

  余啟安跟別人不一樣,也不用特意弄一桌酒菜,家常菜就好了。

  就把昨天剩的面條蒸了一下,就炒了兩個小菜,一葷一素,葷的就是小野豬肉一道過油肉,素的就大蔥雞蛋。

  蒸好面條把菜倒上去再一燜,香噴噴的吃完,再燒一鍋咸蛋合適的蛋花湯,美滋滋得很啊。

  只不過陳凌才剛剛把蒸面條做完,菜炒好,還沒來得及炒好。

  前邊院子里就傳來小娃子氣憤的大喊大叫聲,還有二黑的汪汪怒叫聲。

  陳凌就趕緊走出去看。

  一看才發現,原來是睿睿回來后發現自己的烏龜被余啟安禍害了,帶著狗滿院子追余啟安呢。

  王真真在旁邊大喊,啟安哥哥快把烏龜放下。

  余啟安一邊跑,一邊扭頭喊,我就不放,臭小子回到家連叔叔也不叫,就放狗追我,枉我給他帶那么多好吃的。

  睿睿聽了,追得更猛了,看到小主人生氣,黑娃小金汪汪叫著也撲了上去。

  阿福阿壽也蠢蠢欲動,不斷拿眼睛瞟陳凌,一副只要陳凌點頭就往前沖的架勢。

  陳凌見狀趕緊制止了兩頭憨虎。

  心中無語至極:尼瑪的,姓驢的真行啊,一來家里,就搞得雞飛狗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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