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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實踐出真知

  大周把違法和犯罪分的很細,其他國家都是將違法犯罪混為一談。

  違法,違反的是民事律法,是治安管理律。

  犯罪,違反的是刑事律法。

  “可是喝酒還刻意化解酒勁,喝酒還有什么意思?”

  “我沒讓你化解酒勁,但你不要借著酒勁撒酒瘋!”吏部尚書糾正杜平的觀念,“還有,你最近是不是又酒后飛行了?”

  “是啊,按照規定,我違反治安管理律一百六十五條,拘留十五日,打算什么時候關我?”杜平把治安管理律倒背如流,對律法理解超乎常人,而且他對大周的牢房比任何牢頭都熟悉。

  一些學習心強的牢頭,還特地找到杜平,向他請教律法方面問題,和大牢管理方面的問題。

  大周禁止未化解酒勁就飛行,這很容易導致修士飛行時對身體控制不足,墜到地上。

  說不定會砸到人。

  杜平經常違反這一條規定,熟悉的很。

  “現在改了,圣上覺得這種行徑過于惡劣,于是將禁止酒后飛行從治安管理律改成刑事律法,換句話說,你不是違法,而是犯罪,按照規定,需要關你六個月。”

  杜平目瞪口呆:“什么時候改的?”

  “上個月初一頒布,這個月初一實行,你初二酒后飛行。要不是看你吃驚的表情,我還以為你是踩著點犯罪。”吏部尚書實話實話。

  “我只是喜歡喝酒,不是喜歡違法犯罪!”

  “哼,誰知道呢?”

  江離以為都過去五百年了,杜平也該老實下來,現在看來,這位以身試法的大修士屢錯屢犯,一次不改。

  可見其意志力之堅定。

  吏部尚書對杜平也很頭疼,有一位合體期老老實實受到處罰,固然可以說明大周律法前,修士與凡人平等,但你總在大牢進進出出的也不好啊。

  把大牢當成家,這根本體現不出律法的懲罰性,置大周律法顏面于何地。

  吏部尚書最大的功績是處罰合體期修士幾百次。

  他最大的污點則是處罰同一位合體期修士幾百次。

  吏部尚書都有讓杜平離開大周的心了。

  求求你讓我們吏部休息一會吧。

  杜平否決吏部尚書的要求,堅定的說道,我生是大周的人,死是大周的鬼,讓我離開,不可能!

  大周是我家,我愛大周。

  杜平把治安管理律都犯了一個遍,從嫖娼到賭博再到街頭斗毆。

  吏部尚書簡直不敢相信,堂堂合體期修士,竟然酒后壓制修為和小混混打架。

  同為合體期修士,我為你感到丟人。

  吏部尚書覺得杜平簡直是合體期修士之恥。

  吏部尚書還向姬止提議,立一部新的律法,叫杜平律,專門懲罰杜平,但被姬止回絕,理由是沒有為一個人而立的律法。

  現在杜平不違反治安管理律了,開始向刑事律法進階。

  求求老天爺派個人,收了這孽障吧。

  “杜平?”江離現身。

  “江、江人皇?”杜平見到江離,喜出望外,像是見到自己的上司。

  身為九州修士,都以成為人皇為目標,若是不能成為人皇,加入人皇殿也是許多修士向往的。

  杜平也不例外。

  “人皇。”吏部尚書向江離行禮。

  吏部尚書是姬止的親信,江離找姬止的時候,他多次在場。

  “這些都是你犯得事?”江離走到三摞一人高的案卷前,隨手翻閱,覺得杜平一生可以用一句話形容。

  前半生刻苦修煉,只為后半生在大牢多住幾年。

  吏部尚書提醒江離:“五百年前杜平的案卷只有一摞半。”

  “你違法的次數不少啊。”江離感慨。

  “這說明我遵紀守法。”杜平解釋。

  江離無語,確實,杜平違法后都老老實實受到處罰,處罰也是律法的一部分,可以說他遵紀守法。

  “你大部分都是由酒引起的。”

  “我修行的就是有關酒的功法,不喝酒不能修行。”

  杜平的問題其實不算大,在合體期修士中,勉強算是品行端正。

  這種犯了小錯的人不是不能要,比如馬卓兩位統領,已經因為販賣不健康書籍,在大雍已經被抓過一次。

  他們要是生活在大周,進入大牢的次數不見得比杜平少。

  但江離還是想要一個正常的合體期修士。

  他覺得人皇殿合體期以上的修士中,只有自己和柳統領是正常的。

  “你若是能酒后不會違法犯罪,倒是可以讓你加入人皇殿。”江離稍稍松口,“五十年內,你沒有新的違法犯罪記錄。”

  杜平咬牙:“行!”

  五十年對一位合體期修士來說并不長,大不了閉關五十年!

  “閉關的五十年不算。”江離提醒。

  吏部尚書說道:“人皇多慮了,杜平就算閉關也能喝酒違法,您可以翻一翻杜平卷第一百二十七冊。”

  江離找到吏部尚書說的案卷,上面說杜平閉關時酒癮發作,夢游出關,神游萬里,來到酒館喝酒,然后飄然離去,繼續閉關,沒有支付靈石。

  那一壇酒不值錢,夠不上刑事律法,否則吏部尚書就能按照盜竊罪處罰他。

  雖不構成盜竊罪,卻有盜竊行為,遂按照治安管理律處罰。

  江離覺得杜平這輩子都別想離開大牢了。

  江離走后,杜平俯身寫信,吏部尚書好奇問道:“你寫什么呢?”

  “我覺得大周律法有一些需要修改的地方,對禁止酒后飛行的懲罰過于嚴厲,不符合罪責刑相一致原則,我給朝廷寫信提意見,建議改成緩刑,或者減少刑期。”

  大周歡迎百姓對律法提出意見和建議。

  吏部尚書無語,他違法幾百年,導致他對律法理解十分深刻,多次給朝廷寫信,指出律法錯誤。

  大周都想給他頒布錦旗,表揚他對律法方面的貢獻。

  “給,寫好了。”杜平把信交給吏部尚書。

  這封信足有萬字,吏部尚書翻閱了一遍,寫的深入淺出,通俗易懂,不論是從四要件理論,還是三階層理論,都說得通。

  他覺得杜平對律法的理解深入骨髓,不知道的還以為這是哪位大周皇室學院律法專業的修士寫的。

  這算什么,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實踐出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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