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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人在江湖,必須搞事

  小李飛刀。

  例不虛發的小李飛刀。

  呂云澄沒有改變“劇情”,就是想要看看這門絕學。

  在武林外傳世界,呂云澄得了飛刀門的秘籍,也有一手好飛刀。

  但小呂飛刀和小李飛刀卻無法相提并論。

  呂云澄扔出的飛刀只是一種暗器,小李飛刀卻是信念。

  正義的信念。

  仁者無敵,正義必勝,所以小李飛刀也必勝。

  即便只是斬殺諸葛雷,并沒有用全力,這一刀的鋒芒也足夠讓人驚心動魄。

  能死在小李飛刀之下,諸葛雷這輩子也算值了。

  “李兄,咱們到了分別的時候了。”

  “呂兄,江湖其實沒有你想象的那么好。”

  “我從來都沒有把江湖想象的美好,只是想去找幾個真正的高手試劍,江湖路遠,有緣再見。”

  “有緣再見。”

  看著呂云澄的背影,鐵傳甲道:“江湖,要亂起來了。”

  李尋歡喝了一杯酒,道:“江湖,從來都沒有安定過。”

  每一個混江湖的人,都會背上一個包袱。

  包袱里有聲譽、財富、地位、朋友、聲色、醇酒,也有負擔、橫逆、中傷、挑撥、暗算、殺戮。

  名氣越大,包袱就越重。

  包袱越重,越難以卸下。

  一個江湖新人想要成長,不可避免的要把一些人的包袱打開,把里面的東西搶奪過來。

  你搶我,我搶你,你殺我,我殺你,無窮無盡,無休無止。

  這就是所謂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情仇難卻,恩怨無盡。

  李尋歡早就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離開了中原,去往關外。

  現在他回來了,呂云澄和阿飛要一劍成名,本就混亂的江湖,必然要再起波瀾。

  如果問古系武俠世界最不缺的是什么,那一定不是高手,而是酒。

  既然有酒,那就一定有酒館。

  呂云澄就在一家酒館中。

  酒館的老板是個身材發福的老人,據說小李探花十年前出關的時候,就在這家酒館喝過酒。

  呂云澄來這家酒館不是為了喝酒,而是為了金絲甲。

  金絲甲并不在諸葛雷身上,而是在諸葛雷身邊那個名叫洪漢民的趟子手身上。

  除了呂云澄,沒有人會關注這么個小人物,竟讓他悄無聲息的逃了出來。

  不過他的運氣已經用完了。

  呂云澄靠著從追風那里學到的追蹤術,輕而易舉的找到了他。

  “金絲甲雖然是防身至寶,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能防住刀砍劍刺,防得住我的掌力么?”

  不等洪漢民說什么,呂云澄的右掌已經印在了他的胸口。

  大旗風云掌——風起云涌!

  “砰!”

  洪漢民如同樹葉一般,被呂云澄一掌轟飛,肋骨斷了大半,骨茬刺入到臟腑之中。

  還沒等落地,便已經失去了呼吸。

  呂云澄伸手在洪漢民身上抓了兩下,取下金絲甲,道:“貪心不足蛇吞象,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折騰這些做什么。”

  店老板端著一壺酒,戰戰兢兢的走了過來,道:“大……大俠,喝一杯吧。”

  “沒心情,你自己留著喝吧。”

  “我……小老兒如何有資格喝……”

  話未說完,店老板的右拳已經轟向呂云澄肋下。

  功力精純,氣力完足,比起碧血雙蛇那種貨色,強了不知多少。

  有這等功力,當然不是無名之輩。

  店老板名叫孫魁,綽號“紫面二郎”,據說他在二十年前,勾搭了江南七十二道水陸碼頭總瓢把子楊大胡子的妻子“薔薇夫人”私奔。

  不過呂云澄知道,孫魁并非為了感情不顧一切的好漢子,而是一個倒霉鬼。

  薔薇夫人早就和“妙郎君”花蜂有私情,甚至有了身孕,卷了一包金銀,和花蜂跑路。

  花蜂是爛人中的爛人,本想拋棄薔薇夫人,卷錢跑路。

  怎奈薔薇夫人看錢看的很嚴,他沒尋到機會,又實在舍不得那些金銀,便攛掇薔薇夫人勾搭孫魁,借孫魁之手逃離楊大胡子的追殺。

  換而言之,這貨就是個倒霉透頂的接盤俠。

  當然,薔薇夫人和花蜂也沒討得了好。

  花蜂被斬去雙腿,養在地窖里,每日的食物是一碗不加鹽的豬油拌飯,養成了一個大胖球。

  薔薇夫人在最美麗的年歲,跟著孫魁在這小酒館隱藏二十年。

  她的容貌變化并不算大,腰肢卻已經胖成了水缸。

  孫魁早就受夠了薔薇夫人,也受夠了平淡無味的隱居生活,有機會獲得金錢、名望、美人,自然不會放過。

  沒人會防備一個謹小慎微的酒館老板,他覺得自己馬上就要成功了。

  由于花蜂的原因,他非常厭惡長得俊的,尤其是呂云澄這種笑瞇瞇的小白臉。

  孫魁出手沒有任何留力,他的眼中滿是兇狠和貪婪,似乎要把呂云澄生吞下去。

  “鏘!”

  淚痕出鞘,輕輕一個上撩,孫魁的右臂便永遠離開了他的身子。

  鐵血十二式——逆流捧沙!

  一劍廢掉居心叵測的刺客,大多數人都會下意識的放松警惕,尤其是初出茅廬的少年郎。

  這是一個絕好的刺殺機會,至少薔薇夫人是這么認為的。

  所以她出手了。

  伴隨著一聲輕響,淬了劇毒的金釵刺向呂云澄的后心。

  呂云澄上撩的寶劍向下畫弧,隨即向后一刺,在薔薇夫人驚駭的目光中,洞穿了她的喉嚨。

  左掌揮出,一招“風舉云飛”拍碎了孫魁的心臟。

  把金絲甲放入包裹,去孫魁的臥室翻了翻,翻出一包金銀,轉而又去地窖里找出花蜂,一掌拍死,隨后快步離去。

  呂云澄出門帶了靈藥,帶了食物,卻沒帶多少錢,孫魁的這些存款,足夠揮霍一陣子了。

  林仙兒到達酒館的時候,只見到了四具尸體。

  梅花盜是林仙兒炒作搞出來的,她要用這股熱度維持自己的名聲,而且她很喜歡被人追逐的感覺。

  金絲甲是重要的道具,沒想到被一個無名小子奪走了。

  “呸,廢物!”

  林仙兒恨恨的罵了一句,轉身離開。

  林仙兒并沒有失望太久,三天后,她便知道金絲甲在哪兒。

  這個江湖上,會炒作的不止她一個,呂云澄也會,而且比她做得更好。

  呂云澄用從孫魁那里搜出的金銀買了一間大宅,隨后在門口放了個告示:

  試劍,生死各安天命,能勝我者,以金絲甲相贈。

  金燦燦的寶甲就懸在正堂門口,看的周圍的江湖人百爪撓心,恨不得立刻就把金絲甲奪走。

  但他們做不到。

  最近幾天,想要奪取金絲甲的江湖人不下百人。

  有人正面搶奪,有人聯手圍攻,有人聲東擊西,有人扣帽子潑臟水。

  不管是哪一種,都是豎著進來橫著出去。

  僅僅幾日,江湖中熱度最高的人,便從林仙兒變成了呂云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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