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你的本質上是某位恐怖古神的重生,并且還糅雜了半羊人之神潘恩和那位銀星聯盟大法師?”
當年銀星聯盟從虛空之中溝通到了一名如同血肉狀態的神靈,祂自稱為古神,是直譯,具體含義不明。
一開始銀星聯盟認為對方是抱有善意來的,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可對方的善意卻無法承受,血肉之中帶著某種駭人的污染和畸變,并且在銀星聯盟的進一步研究之中,使得這種污染和畸變愈發的加劇了起來,甚至影響到了高層們的安穩和神靈的神力。
最后導致了當初的剿滅行動。
這并非是神靈對銀星聯盟的行動,而是神靈聯合銀星聯盟的法師進行的一次滅殺行為。
最后如同血肉狀態的神靈死了,不僅自己死了,還拉著半人羊之神和銀星聯盟的首席議會長一起死了。
隨后三種能量交替,形成了紅風災禍,而銀星聯盟自然也是撤離了。
但無論是神靈還是銀星聯盟都沒有想到,對方是死了,但沒死透,強大的血肉活性外加上本身就詭異的污染和畸變,使其借助半羊人之神潘恩的神格和神力以及銀星聯盟議會長的龐大魔力,愣是給重新誕生出了三合一的怪物,也就是神靈之芽。
秦牧野在猜測,說不定這根本就是那古神的謀劃,故意讓人殺死,為的就是魔力和神力。
如今的神靈之芽可是具備了這三者的強大實力,完全可以用潛力無窮來描述。
“沒錯,那么這位天賜領主,你是否想要招攬我?你麾下的精怪確實是神奇,但如果擁有了我的輔助,那么您高舉王座并非是不可能的事情。”神靈之芽語氣里帶著一絲蠱惑。
英雄:神靈之芽向你投降并表示愿意為你效力,是否接受?
“哦,不想。”秦牧野果斷拒絕了,這種一看就是個二五仔,有個屁用。
真要放出來的話說不定會當場給他背刺一下。
“好吧,不過我...”
“不過我在想,你現在是我的俘虜,算不算是我的所有物?”秦牧野在思索一件事,那就是如果算的話,那他能不能把神靈之芽扔進投資盤里頭。
魔血、邪語以及黑手都試過了,扔不進去,但精怪手冊、精怪圖紙可以扔,只是秦牧野并沒有扔進去。
反而是神靈之芽這種奇奇怪怪的東西,不知道行不行。
對方看起來像是生命吧,但實際上根本就不是,特別是擬態之軀這個天賦能夠變成物品。
“或許是吧?”神靈之芽有些猜不著秦牧野的想法。
不過秦牧野卻是眼珠子一轉,這玩意奇奇怪怪的可以嘗試一下。
至于說研究?呵,還是算了吧,一看就是危險物,更何況他手頭上人工冠軍級精怪還沒有完成呢。
所以不如忽悠對方變成物品,到時候他直接塞進投資盤里過一遍。
只要能進投資盤,后續也能進交易行和商店。
“那伱能不能改一下生命形態,變成物品或者寶物之類的,如果能成功的話,我就接受你的投降,讓你成為我的手下。”秦牧野尋思著賭一把吧。
變的成就進投資盤,變不成秦牧野又沒有損失,反正就讓對方擱監牢里關著吧。
至于說履行承諾,他不是履行了嘛,手下是沒錯,暫存在領主紀元里,等到他實力足夠了,再放出來也可以。
他這個人說話算話,只是他沒說時間和過程。
要是自己半路沒了那就算對方給自己盡忠,也不枉相識一場。
神靈之芽又不是傻子,他當然知道秦牧野這話是不懷好意,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
他是真沒想到自己居然會被區區一個小小的監牢給束縛住,不得不說這群天賜領主是真的很詭異了。
“好,不知道我尊敬的領主大人需要什么樣的物件?”神靈之芽非常好的隱藏了自己的情緒,反而是以恭敬的口吻說道。
“書吧,我這個人喜歡書。”秦牧野隨意的說道。
“遵命,我的領主。”神靈之芽說著,身體開始不斷的坍塌,最后變成了一本書。
血肉福音書等級:高級持有后可與英雄神靈之芽共生,獲得所有天賦、技能以及魔法 每天生命值上限-10
秦牧野是真沒想到這神靈之芽能夠變成血肉福音書,不過應該是臨時起意,本質上是共生,效果嘛也看到了,好用是好用,但每天減少生命值上限。
要不是有領主游戲,說不定會被神靈之芽給奪舍了。
秦牧野不動聲色的把手伸進了監牢里,他能夠感覺到這本書整體的蠕動感,不過正當神靈之芽以為秦牧野要拿出監牢的時候,果斷將其扔進了投資盤里頭。
“真當我傻呀,這種詭異的東西我還用?”秦牧野吐槽了一句。
他當然知道這神靈之芽是想要脫離監牢,所以才會和他虛與委蛇,智商不錯,但為人處世太差了,三言兩語打個感情牌再推卸一下責任就以為秦牧野能信他了?
對于秦牧野來說,這完全沒有任何感觸,反而覺得這玩意天生反骨、擅長蠱惑。
作為一個務實的人,秦牧野自然是不會去冒風險的。
神靈之芽就猶如一張彩票,可能會中大獎,但他覺得就自己這運氣,還是腳踏實地更好,沒必要去賭。
“這要是進去經歷了投資再出來,血肉福音書和魔能化的神格會不會變的更加恐怖?”
秦牧野尋思著這山芋好像更燙手了吧,當然,對應的是價值也越大了。
雖然這兩個玩意有坑,但不代表沒有價值,相反價值還很大。
要知道,這倆玩意的等級一個是神器一個是高級,足以說明其價值了。
“實在不行就掛個誰都買不起的天價存拍賣行,我壓不住這倆玩意,領主紀元肯定是壓得住,到時候等有實力解決了再取回來。”
這種東西留著不一定會砸手里,但可能會坑死自己。
或許這是一種短視的行為,可獲得長遠的利益前提是自己得活下來才行,否則未來的利益再大,人都死了那有什么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