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時間一晃而過。
轉眼間,來到了開庭的日子。
早上九點半,姜白,羅大狀還有張偉就在法院門口碰面了。
“羅老師,這應該是你第一次作為原告上庭吧,請問此時此刻,面對此情此景,
你有什么感想?”
姜白舉著手機當做話筒,伸到羅大狀面前。
羅大狀背著手,笑瞇瞇的說道:“我來法庭只辦三件事,勝訴,勝訴,還是踏馬的勝訴!”
“好!祝羅大狀旗開得勝!”姜白鼓掌。
張偉也笑著鼓掌。
“走吧。”
三人并排而行,
走進法院,輕車熟路的來到了刑事審判庭。
姜白坐到旁聽席C位,一臉興奮的等待開庭。
這還是他第一次坐在這個位置,嗯,視野不錯。
不過這次跟平時還不太一樣,旁聽席上沒有了那幾個熟悉的大爺大媽,反而是以年輕人和中年人為主,而且他們身上都有一些別樣的特質。
律師!
雖然姜白不認識這些人,但大概也能猜到他們的職業。
就算不是律師,也絕對是從事司法相關工作的。
羅大狀可是真正行業大牛,他的很多案例甚至被政法大學拿去當教材,本人也曾多次開展講座,次次都爆滿。
這次更是自己擔任原告,太難得了。
而且這個案子的被告,
同樣是龍城律師界赫赫有名的人物。
可以預料,
這必將會是一次精彩的交鋒。
因此,龍城律師界不少人專程過來旁聽。
姜白掃了一眼,
居然還發現了一個熟悉的面孔。
周超群。
就是當初幫趙龍趙虎做辯護的那位年輕的法援律師。
他雙腿并攏,
大腿上放著一本硬皮筆記本,
襯衫胸口的口袋里插著一支筆,
像極了上課認真聽講,認真做筆記的好學生……
臉上滿是期待和激動的表情。
隨著時間推移。
很快,被告出場了。
李美君和喬娜臉色陰沉的走進來,在二人身后跟著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
正是她們的辯護律師,金科律所高級合伙人,陳夢喆。
“羅飛!”
一看到羅大狀,喬娜頓時就恨得咬牙切齒。
她的父親死了,殺人兇手卻無罪釋放,逍遙法外。
她的母親和親戚們去討公道,卻都被送進了局子。
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就因為那個惡毒的訟棍,變得支離破碎。
當時還年幼的喬娜就暗暗下定決心,一定要讓罪魁禍首付出代價。
只是沒想到,終究棋差一著。
“穩住情緒,別亂來。”
李美君注意到喬娜的異常,輕輕拍了拍她的肩膀。
同時給陳夢喆遞了個眼神。
后者頓時會意。
小聲向喬娜強調一些法庭紀律和注意事項。
她太過情緒化了。
萬一到時候沒有穩住,說了什么不該說的話,做了什么不該做的事,很可能會影響大局。
而李美君則來到原告席位,
眼神復雜的看著面前的羅大狀,
緩緩開口:
“羅師兄,
我們都是法律人,更應該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但是你居然使用那些盤外招,我看不起你。”
羅大狀微微一笑,雙手十指交叉,隨意的搭在原告席位的臺子上,瞥了眼李美君:“有一句話,我很喜歡,并且深以為然,免費送給你。”
“跟魔鬼打交道,就要有點魔鬼的手段。”
“你覺得呢?”
李美君雙眼微微一瞇,咬牙道:“你就一定贏嗎?”
“也不一定,我的勝算最多只有99.99999而已。”羅大狀攤了攤手,淡淡的說道。
李美君頓時呼吸一滯,氣壞了。
就在此時,法官和陪審員相繼走進法庭。
開庭時間到了。
李美君瞪了羅大狀一眼,連忙返回被告席位。
“咚!”
法官陳忠漢重重的敲響法槌:“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江浙省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李美君,喬娜二人誹謗罪一案。”
話音落,他掃了眼原告席。
眼皮頓時不自覺的跳了跳。
這個男人作為原告出席審判庭,還真是破天荒頭一遭。
真想看到他出現在被告席位啊……
陳忠漢內心惡趣味了一番,收回目光,沉聲道:“現在,正式開庭!”
接著,便是固定流程。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
確認各方身份……
一切結束后。
陳忠漢看向原告席,道:“請原告方宣讀起訴書。”
張偉起身,開口道:“十三日前,律師交流會結束后,一號被告人邀請我方當事人,到二號被告人家中飲酒。”
“當晚十一點三十分鐘左右,一號被告人先行離去,而我方當事人疑似被下藥,人事不省……”
“兩天后……”
“二號被告人聲稱受到我方當事人侵犯,而一號被告人則以此為由,召開律協高層會議……”
“此事不僅直接導致我方當事人失去律協會長一職,而且嚴重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名譽權,人格尊嚴權!”
“情節嚴重,構成誹謗罪!”
“相關證據一應俱全,不存在虛構、夸大成分。”
“我請求法官對兩名被告從重判處……”
說完,張偉落座。
陳忠漢看向被告席位:“被告方,對于原告的指控,你們有什么想說的?”
陳夢喆立刻起身,高聲道:“我方認為,原告方的指控屬于不實指控,是對我方當事人的污蔑!”
這句話說出口,就已經表明了被告方的辯護思路。
無罪辯護!
不是減刑,而是要無罪。
如果做減刑辯護,基本思路就是積極認罪認罰,主動道歉并賠償,并想辦法找到盡量多的法定量刑從輕的理由,來爭取從輕判處。
如果是無罪辯護的話,首先要做的就是否認指控,如此一來,勝訴自然就沒事了,而一旦敗訴,便會因為拒絕認罪等,而被從重判處!
李美君顯然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戰了。
“鑒于被告方不承認犯罪,接下來,將圍繞是否成立誹謗罪進行審理。”
陳忠漢緩緩點點頭,說道:“接下來,進入舉證、質證以及法庭辯論環節,請原告方舉證。”
張偉開始列舉證據。
其中最強有力的證據,就是行車記錄儀的兩段錄音。
在這兩段錄音中,李美君都近乎直白的說出了她跟喬娜的謀劃,而且還提到了“下藥”。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輔助性證據。
比如,喬娜一家跟羅大狀的恩怨,李美君跟羅大狀的過往糾葛,這些證據的證明方向,就是兩人誹謗的動機。
很快,張偉便將證據全部展示完畢。
“被告方,對于原告方的證據,你們可有質疑?”陳忠漢看向被告席位問道。
這些證據基本上相當于明牌,都在李美君的意料之內。
自然也早就做了相應的準備。
陳夢喆開口道:“我方對二號證據和三號證據的真實性跟合法性并無異議,但不認可其關聯性。”
“我方當事人與被告人的關系,并不能直接證明他們對被告人有誹謗、誣陷的動機。”
“如果按照原告方的邏輯,我們做律師的,豈不是每天都要面臨無數人的報復?”
陳夢喆向著旁聽席位攤了攤手。
“哈哈哈……”
不少人都笑了。
受到法警的眼神警告后,才一個個閉嘴噤聲。
“至于一號證據,我方無異議。”
此言一出,不少人都疑惑了。
做無罪辯護說白了,基本上就兩條路子。
一條,是將原告方關鍵性證據駁倒,使其不被合議庭采納。
第二條,便是己方舉出足夠強有力的證據,來自證清白。
相比之下,顯然是駁斥證據更容易,也更有可信性。
畢竟自訴案件講究的是“誰主張誰舉證”,只要將對方的證據駁倒,自然也就無法定罪了。
但陳夢喆居然放棄了這一步。
這倒是出乎了許多人的意料。
不過羅大狀始終面帶微笑,顯然對這個情況并沒有感到意外。
因為一號證據是法院取證。
證據三性中,真實性跟合法性肯定是沒有問題的,至于關聯性……如果要從關聯性方面駁斥,除非能證明羅大狀真的侵犯了喬娜。
這一點,如果喬娜咬死的話,確實會給羅大狀帶來一些麻煩。
但與此同時,她跟李美君的麻煩也會相應的變大。
因為這就涉及到了第二條罪名。
誣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美君二人沒有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沒有向法院起訴,就是不敢冒這個險。
即便是到了法庭上,李美君也不敢從這方面發起反擊。
因此,便干脆放棄質疑一號證據。
這相當于,間接承認了羅大狀并沒有侵犯喬娜!
至此,羅大狀其實已經勝利了一半,成功洗清了身上的臟水。
接下來,便是要將這兩人送進去,獲得全面勝利。
他抬眼看向場上。
陳夢喆繼續說道:“要想成立誹謗罪,須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并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
“本次事件,我方當事人確實存在虛構事實的故意,但她們并無強烈的惡意,僅僅是跟原告開一個小小的玩笑而已。”
“我方當事人并未將這個虛構的事實進行散布,如何算得上誹謗罪?”
見陳夢喆發言完畢,羅大狀輕蔑一笑,向著張偉點了下頭。
后者當即舉手說道:“我方請求傳喚證人出庭。”
陳忠漢點頭:“同意。”
很快,證人上庭。
是一個男人,略有些發福,看上去四十歲上下的樣子。
看到他出庭,李美君的臉色微微一變。
顯然沒有想到這個人會出庭作證。
張偉向著證人問道:“證人,請先自我介紹一下。”
證人說道:“我叫何正,是金科律所初級合伙人,也是江浙省律協理事。”
“很好。”
張偉點點頭,繼續說道:“請你說一下,在X月X日晚上九點半左右,你在什么地方,跟誰在一起,說了什么話,做了什么事。”
“當時我在自己家里,李主任來莪家做客……”
何正向著李美君那邊看了一眼,緩緩道:“她跟我說,羅老師涉嫌強殲,被侵犯的女孩向她咨詢過相關法律問題,暫時被她安撫下去了。”
“還說,羅老師可能面臨嚴重指控,并且可能因此給律協帶來不良影響,所以提議,讓羅老師下臺,重新選舉會長。”
“主任的意思,是讓我支持她,并且許諾會晉升我為高級合伙人。”
此言一出,全場嘩然。
對方剛出了個對三,這邊直接丟王炸!
李美君的臉色變得異常難看。
她怎么都沒想到,羅大狀居然能夠說服何正為其作證!
“哦,原來是這樣,我明白了。”張偉看向法官,說道:“法官閣下,我沒有問題了。”
“我請求詢問證人。”陳夢喆連忙舉手示意。
得到法官同意后,他走向何正,雙眼直勾勾的盯著他,沉聲道:“何正先生,據我所知,你加入金科律所已經兩年半,從一年前就申請晉升為高級合伙人,卻屢次被拒,有沒有這回事?”
何正點頭:“有。”
陳夢喆嘴角上揚,緩緩說道:“你自詡能力足夠勝任高級合伙人,卻始終沒有得到自己應得的待遇,因此,對身為律所主任的我方當事人,心懷不滿,并……”
“反對!”
陳夢喆還沒有說完,便被一道聲音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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